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2015年秋冬季造林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衡政办字〔2015〕100号
颁布日期:2015-11-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2015年秋冬季造林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衡政办字〔2015〕10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衡水市2015年秋冬季造林绿化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5日

衡水市2015年秋冬季造林绿化实施方案

为加快全市造林绿化步伐,治理地下水超采,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提高生态建设水平,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市“一枢纽四基地”中打造“京津生态屏障保护基地”发展定位,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机遇,围绕推动实施“绿色崛起、生态振兴”战略,深化和拓展“一人一亩林”工程。坚持“造管并重、巩固总量、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原则,全面完成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还林任务,强力推进林业园区建设、道路河渠绿化、环湖环城绿化、乡镇村庄绿化、农田林网建设等重点工程,充分发挥森林在防治大气污染、治理地下水超采和改善生态环境中的重要作用。

二、目标任务

全市新增造林绿化面积6.1万亩,其中完成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林业项目任务5万亩。

(一)林业园区建设3万亩。

(二)道路河渠绿化2万亩。

(三)环湖环城绿化6000亩。

(四)乡镇村庄绿化2500亩。

(五)农田林网建设2500亩。

三、重点工程

(一)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还林工程。抓住中央和省治理地下水超采的重大历史机遇,高标准完成全市2015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林业项目。一是及时制定实施方案。按照《河北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方案(2015年度)》要求,抓紧制定本地区项目实施方案,项目任务要落实到乡镇、村庄、地块,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目标。二是多种机制推进项目建设。本着协商、自愿的原则,鼓励林业大户、林业合作社、家庭林场、林业企业等新型主体,通过土地流转、合作经营等方式承包项目建设。三是科学确定建设模式。以“节水、压采”为目的,注重选择低耗水且有一定经济效益的树种进行项目建设,积极探索推广适合当地自然条件的林草、林药间作模式,发展林下养殖,实现耕地休养生息、压降地下水使用的目的。

(二)林业园区建设。以“生态、高效、富民”为发展目标,采取调整农业种植结构、落实土地流转机制、加强资金政策支持等措施,积极开展林业园区建设。一是突出规模效益,建设万亩林业园区。每个县市区至少谋划建设5个规模超3000亩、1个规模超万亩的林业园区,衡水湖周边力争建成10个万亩森林公园、林业示范园区,充分发挥其在现代林业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二是提高科学含量,打造现代化果园。通过引进果树新品种,推广管理新技术,重点发展核桃、山楂、冬枣等经济林品种,积极开展现代产业园区和观光果园建设。三是坚持市场引导,发展林业产业。依托现有林业园区和林业资源,发展一批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林业产业项目,打造壮大经济实力、助推农民增收的“绿色银行”。

(三)道路河渠绿化。按照可视范围内绿化美化全覆盖的要求,积极开展主干道路、河流干渠两侧林带建设,打造生态景观廊道。一是坚持绿化美化相结合的原则,提前谋划实施衡水市123公里高速外环和新106国道绿化工程,做到公路建设与林带建设同规划、同施工、早见效。全面完成邢衡高速冀枣支线、衡德高速故城支线、衡水湖森林公园景观道等新建道路的绿化任务。二是以衡德高速、石黄高速、307国道等主干道路和滹沱河、子牙河、清凉江等河流干渠为重点,全面完成通道绿化补植任务,巩固提升造林绿化成果。三是在县城周边、廊道交叉口等重要路段、河段,开展绿化美化景观提升工程,通过大体量种植、多树种配置、乔灌花结合的方式,打造特色鲜明、风景秀丽的“景观节点”。

(四)环湖环城绿化。按照森林围湖围城的发展理念,打造“一湖一带”生态景观。一是以衡水湖区域绿化为重点,突出抓好衡水湖森林公园、衡水湖湿地公园、马拉松赛道景观等绿化工程提升,打造京津冀生态腹地。二是以滏阳新河、滏东排河生态带建设为主要内容,坚持单侧绿化宽度不低于50米的标准,打造贯穿衡水市域的生态廊道。三是结合城市生态治理工程,在城市周边、组团之间以及城市之间建设生态绿地、防护林带、森林廊道等生态修复型绿地,增强城市间生态联系。衡水市主城区按照国家级园林城市绿化标准,全面提升环城绿化品位,各县城在巩固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完善提高环县城绿化水平。

(五)乡镇村庄绿化。按照省、市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村庄绿化的工作要求,结合村庄绿化和林果增收致富项目,全面完成省、市重点村绿化美化任务。突出抓好衡水湖片区绿化工作,实现片区村庄绿化和片区整体绿化的有机结合,村周绿化林带宽度要不低于10米、闭合度达到90%以上,主干道路街巷、宜林隙地、沟渠坑塘绿化率要达到100%,80%以上农户实现庭院绿化,确保每个重点村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

(六)农田林网建设。坚持集中规划、整体推进、部门联动、共同推进的原则,按照“有路有渠就有树”的要求,结合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田路分家”工程,灵活采取“一路两沟四行树”等种植模式,科学选用杨树、白蜡、法桐等树种,全面修复农田防护林体系,确保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90%以上,充分发挥好调节农田小气候、稳定粮食生产等方面的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转变观念,做到五个注重。按照“提高绿化质量、建设美丽衡水”的发展定位,注重五个方面的提升工作。一是注重提高规划质量。树立精品意识,强化顶层设计,完善原有造林绿化规划,提升档次,彰显品质,建设美丽衡水;二是注重优化树木品种。打破以速生杨和普通果木为主的传统种植结构,引进适生珍贵树种,科学合理搭配,提升造林绿化景观品位;三是注重提升经济效益。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壮大林业企业,延长产业链条,把林业作为重要产业来打造;四是注重创新造林机制。采取市场化运作办法,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和民间资本投资造林绿化,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的营林造林机制,推行公司化、市场化、工程化造林,实现连片造林、规模绿化;五是注重加大政策支持。制定更有效、更具体的改革措施,市级财政将列支专项资金加大造林投入,各县、乡财政投入力度,明确支持重点,充分激发各个方面造林绿化潜力,引导各方参与造林工作。

(二)强化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造林绿化、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将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林业项目作为一把手工程,加强领导、强化服务、落实责任。一是成立党政一把手负责的领导机构,进一步明确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造林绿化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逐级签订责任状,明确绿化任务和责任目标,任务分解到乡镇村庄、地块小班,责任落实到单位、个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是加强协调调度,各级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身体力行,靠前指挥,强力推动,及时调度,切实将各项造林绿化任务落到实处。

(三)深入宣传,广泛组织发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宣传发动贯穿于造林绿化的全过程。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造林绿化在治理地下水超采、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生态环境中的重要作用和现实意义,营造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齐参与的浓厚氛围。县、乡、村要层层召开动员会,把造林目标、任务、思路、政策贯彻到基层、宣传给群众。要抽调行政干部和技术人员,深入村户,与群众直接对话,通过算帐对比,市场分析,提高群众认识。要组织乡村干部和造林大户到先进地市参观学习,开拓视野,解放思想,学习经验,提升干劲,激发造林绿化积极性。

(四)摸清底数,细化施工方案。一是提前调查摸底。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提前做好林业园区建设、主干道路绿化等各项造林工程的调查摸底工作,做到任务明确,有的放矢。二是细化方案设计。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造林任务和量化标准,尽快制定造林绿化方案,细化任务分解,明确责任目标。特别是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还林工程等项目造林,要制定详实、具体的作业设计,按设计施工。三是精心组织实施。认真做好资金筹集、地块落实、苗木预定、人员组织、机械调配等前期准备工作,高标准开展各项造林绿化工程。四是加强统筹结合。要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三区同建”工程有机结合,推动各项造林绿化工程快速开展。

(五)加强监管,确保造林质量。一是深入推进造林用地流转,以市场化运作为手段,发挥机制创新活力,积极培养造林大户、家庭林场、农民合作社、林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规模造林。二是用足用好压采还林、中央造林补贴、省市造林补贴等惠林政策,进一步加大县乡财政投入,广泛吸引社会、工商资本投入造林绿化。三是坚持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多方参与、合作共赢的原则,进一步创新林木管护机制,提高造林绿化质量,提升林地综合效益。四是建立健全造林质量监督管理队伍,从苗木选择、土地平整、栽植技术、抚育管护等方面进行技术指导,切实提高造林绿化成活率、保存率。

(六)严格督查,落实通报奖惩。市委、市政府将造林绿化作为全市发展的重点项目,作为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必要条件之一,与项目建设、县城建设一起观摩评比,进行综合排队、公布结果。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和市林业局成立联合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加大专项督查力度,定期通报各县市区造林绿化进展情况,并在衡水日报和衡水电视台刊播通报结果。各县市区要建立相应的督查奖惩机制,落实责任,严明奖惩,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附件:衡水市2015年秋冬季造林绿化任务分解表

http://xxgk.hengshui.gov.cn/eportal/ui?pageId=792845&articleKey=1942560&columnId=792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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