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衡水市区保障性住房回购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4-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衡水市区保障性住房回购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住建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和《关于推进保障性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冀建保〔2013〕5号)等文件精神,为高效规范做好保障性住房回购工作,现将衡水市区廉租住房回购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衡水市区保障性住房回购工作领导小组,并对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张凤国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赵万福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建勇市住建局局长

成员:杨丽菊市纪检委常委

李长忠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泽野市物价局副局长

张广斌市住建局副调研员

邓怀河市财政局综合科科长

赵常山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科长

宋杏标市物价局公用事业价格及经营收费管

理科科长

刘丰台市廉租住房和经济房管理中心主任

槐建彬衡水衡房价格评估事务所所长

杨晖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处长

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张广斌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市廉租住房和经济房管理中心主任刘丰台和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科长赵常山担任。

201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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