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2013年秋冬季造林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2013年秋冬季造林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衡政办函〔2013〕91号 |
|---|---|
| 颁布日期:2013-11-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2013年秋冬季造林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衡水市2013年秋冬季造林绿化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3年11月1日
衡水市2013年秋冬季造林绿化实施方案
为加快全市造林绿化步伐,提高生态建设水平,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衡水市2013-2015年造林绿化实施方案》,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推动实施“绿色崛起、生态振兴”战略,按照全市到“十二五”末实现“一人一亩林”和“建设生态宜居北方湖城”的目标要求,以“三环一沿一发展”为重点,即:衡水市主城区(县城)绿化、环衡水湖区域绿化、环乡镇村庄绿化、沿道路河渠绿化和经济林发展,大力开展秋冬季造林绿化工作,发挥森林在净化空气和保护生态中的重要作用,为“强势开局、跨越赶超,提前建成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今年秋冬季,全市共完成造林绿化总面积8.2万亩。
(一)衡水市主城区(县城)绿化0.5万亩;
(二)环衡水湖区域绿化0.8万亩;
(三)环乡镇村庄绿化3万亩;
(四)沿道路河渠绿化0.7万亩;
(五)发展经济林2万亩;
(六)其他生态建设1.2万亩。
三、重点工程
(一)衡水市主城区(县城)绿化。衡水市主城区以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为目标,通过采取新建、改造并举,点、线、面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开展绿化美化工作,适当加大桃树、白蜡、国槐、法桐等树木的种植量。一是开展城市外环路和主要进出口的绿化升级改造工作,提高绿化美化水平;二是完成北外环-前进街-滏阳一路市区迎宾线、人民路城市中心线、滏阳河景观线(一期工程)、东湖大道沿线四条城市景观线的绿化提升任务;三是开展市区主干街道的绿化美化工作,重点完成榕花街(人民路-胜利路)段的新建任务;四是开展现有公园绿地的改造提升,完成迎宾湿地公园和滏阳生态文化广场的建设任务;五是开展单位庭院、住宅小区及市区闲置用地的绿化美化工作;六是积极营造城周生态防护林,重点开展桃城区森林公园的建设和改造提升工作。桃城区、开发区、市园林局、市水务局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项任务落实。其他各县市区也要以创建国家级、省级园林城市为目标,以提高绿化总量、提升绿化水平为抓手,大力开展县级城镇绿化工作。
(二)环衡水湖区域绿化。以打造生态宜居北方湖城为目标,因地制宜种植各类绿化树种,合理配置优质桃树品种,突出抓好衡水湖万亩森林公园、休闲林建设、景区道路绿化和特色经济林发展等重点工程。一是按照衡水湖森林公园规划设计方案,在衡水湖西湖西岸建设集观光旅游、休闲拓展、农林采摘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森林公园,今年秋冬季完成一期5000亩绿化任务;二是开展泰华紫苑、大赵常村和格林小镇三片休闲林建设,总造林绿化面积2000亩以上;三是以106国道、衡枣路等主干道路为重点,开展景区通道绿化。四是通过引进优质果树品种,采取先进的栽植管理模式,建立多品种合理布局,早中晚熟科学搭配的观光采摘园。五是扎实做好衡水湖北堤森林公园、冀州滨湖公园、马拉松赛道绿化等重点工程的改造提升工作。桃城区、冀州市和滨湖新区按属地管理的原则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三)环乡镇村庄绿化。结合全市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按照村周绿化林带10米以上、村内隙地绿化全覆盖、80%以上农户庭院种树2-3棵、主干道路街巷绿化率达到100%的要求,参照人均3棵树、户均10棵树的标准,以村庄周边、道路街巷、房前屋后、住宅庭院、文化广场为重点,广泛开展乡镇村庄绿化,确保全市所有行政村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0%。突出抓好基层建设年活动帮扶村,大广高速、石黄高速两侧重点村和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确定的城中村、城郊村、市区到县城主路两侧重点村的绿化美化工作。
(四)沿道路河渠绿化。道路绿化,以五级公路和县城主要道路为重点,开展绿色廊道建设。县级以上公路按照相应的绿化宽度和标准,进行查漏补缺和补植补造,巩固和完善去年秋冬季通道绿化攻坚战绿化成果;乡村级公路按照单侧植树2行的标准,结合“田路分家”综合整治工作,开展道路林带建设;县城主要道路充分利用县城干线、坑塘河流、宜林荒地等资源,以乡土植物为主,规划建设绿道绿廊。河渠绿化,按照单侧林带宽度河流堤坝不小于50米、主干河渠不小于10米、支斗毛渠每侧植树1-2行的标准,开展生态防护林带建设。
(五)经济林发展。充分利用我市果品储存加工龙头企业的生产能力,通过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生产布局,推动经济林产业向规模化、基地化、标准化、品牌化方向发展。通过推行“一村一品”特色果品工程,扩大主导品种,突出稀特品种,集中连片发展,实现规模经营。各县市区要按照“财政补贴、乡镇组织、群众实施、多元投入”的模式,大力培植专业大户、专业村庄、专业乡镇,提升果品基地建设水平。
同时,各县市区要根据各自实际,认真开展好农田林网建设、宜林地造林等有关生态建设工程,确保完成全年任务目标。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造林绿化在净化空气和保护生态中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将其做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重要手段之一,进一步明确领导责任。县、乡、村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切实把目标任务分解到乡镇村庄、地块小班,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发动,亲自检查调度。要切实加强舆论引导,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和宣传橱窗、组织培训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发动,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造林绿化。
(二)优化投入机制,广泛筹集资金。一是用足现有政策。基层建设年帮扶村绿化可从省“一事一议”资金中安排2万元用于村庄绿化,省定大广高速、石黄高速两侧重点村,省里按照每村平均2万元的标准安排补助资金。二是加大政府财政投入。今年秋冬季,市财政列出专项资金,对市区到县城主路两侧的重点村绿化给予一定补助。各县市区也要根据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补助、补贴、奖励或以奖代补等激励政策。三是拓宽融资渠道。按照“谁种谁有、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鼓励林业大户、企业参与村庄绿化,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入造林绿化;四是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提高农村义务植树尽责率。同时,通过认种、认养、认建等形式鼓励单位、组织、家庭或个人参加造林绿化。
(三)强化技术指导,保证造林质量。一是做好规划。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和绿化标准,各县市区要尽快制定绿化方案,细化任务分解。特别是省、市确定的农村面貌改造提升重点村要逐村制定绿化方案;二是精心准备。提前做好资金筹集、地块落实、苗木预定、人员组织、机械调配等前期准备工作,为全面铺开工作奠定基础;三是严把质量。市县乡三级都要建立质量保障队伍,从苗木选择、栽植时间、栽植技术、养护管理等方面进行技术指导,提高养护管理水平和绿化质量;四是确保工期。10月底以前要完成方案制定、宣传动员、地块落实、资金筹集等前期准备工作,11月上旬全面掀起造林绿化高潮,12月上旬基本完成全部造林绿化任务。
(四)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和市林业局等部门,要加大专项督查力度,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绿化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完成不好的,要追究责任。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督查机制,落实责任目标,严明奖惩,确保圆满完成今年秋冬季各项造林绿化任务。
附件:衡水市2013年秋冬季造林绿化任务分解表
附件:
衡水市2013年秋冬季造林绿化任务分解表
单位:亩
县市区
合计
衡水市主城区
(县城)绿化
衡水湖区域绿化
乡镇村庄
绿化
道路河渠
绿化
经济林发展
农田林网
宜林地造林
全市
82000
5000
8000
30000
7000
20000
4000
8000
桃城区
2998
500
1000
348
120
650
80
300
冀州市
11977
750
5000
2027
720
2500
200
780
枣强县
7726
350
0
3661
900
1375
800
640
武邑县
7682
500
0
2857
1100
2125
400
700
深州市
8702
400
0
4482
400
2500
200
720
武强县
5008
375
0
2678
460
975
200
320
饶阳县
6478
350
0
2658
120
2650
400
300
安平县
3733
275
0
938
280
1300
300
640
故城县
8025
850
0
2400
1080
2125
400
1170
景县
9454
250
0
4329
950
1625
600
1700
阜城县
5552
350
0
1927
600
1875
200
600
工业新区
1481
50
0
1051
60
200
80
40
滨湖新区
3184
0
2000
644
210
100
140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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