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2013年造林绿化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2-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2013年造林绿化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衡水市2013年造林绿化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2013年2月22日

衡水市2013年造林绿化实施意见

为加快全市造林绿化步伐,提升国土绿化水平,着力改善生态环境,现就全市2013年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我市深入推进“两个环境”建设广播电视大会精神,围绕全市到“十二五”末实现“一人一亩林”和“建设生态宜居北方湖城”的目标要求,以“三环一发展”为重点(即:环衡水湖绿化、环衡水市区(县城)绿化、环乡镇村庄绿化、发展经济林),大力开展造林绿化工作,提升绿色生态建设水平,实现“生态衡水”的强势开局,跨越赶超。

二、任务指标

全市完成造林绿化面积16万亩。优质苗木繁育1.8万亩。

(一)环衡水湖绿化1.26万亩;

(二)环衡水市区(县城)绿化0.96万亩;

(三)环乡镇村庄绿化1.5万亩;

(四)经济林发展8万亩;

(五)通道绿化1.8万亩;

(六)宜林地造林1.5万亩;

(七)新建农田林网控制面积15万亩,折合造林1万亩;

(八)优质苗木繁育1.8万亩。

三、重点工程

(一)环衡水湖生态带。以马拉松赛道沿线绿化、休闲林建设、生态观光园完善和优质花卉苗木基地建设为重点,大力开展生态环境建设。①马拉松赛道沿线绿化重点做好乔灌木的补植补造和花草地被的更新维护工作,以更加优美宜人的环境迎接马拉松赛的召开;②休闲林建设以东湖大道两侧为重点,集中完成不同功能区乔灌木的栽植工作,同时,加强休闲娱乐基础建设;③生态观光园完善。桃城区、滨湖新区全面完成生态观光园绿化任务,冀州市在完善现有生态观光园的旅游、服务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继续扩大生态建设规模;④滨湖新区在牧马庄园、范庄村和马田村周边,通过示范引导、政策支持、土地流转、组建专业合作社等方式,连片发展优质花卉苗木基地。

(二)环衡水市区(县城)景观带。环衡水市区景观林带重点做好填空补缺和完善提升工作,县级城镇沿外环路或城周道路、河渠,建设宽度不低于50米的环形景观带。景观林带主林带以高大绿化乔木为主,副林带选择亚乔木或灌木,实行乔灌花草混交,形成立体复层效果。树种选用根系发达、枝叶茂盛、观赏价值较高的乔木和耐干旱脊薄的灌木,实施高起点规划、大规模造林,突出景观效果,发挥生态作用,做到一次造林一次成林,一次绿化一次成景。建成区内绿化按照省级园林城镇的绿化标准,认真做好破硬建绿、见缝插绿、拆墙透绿、垂直挂绿绿化美化工作,力争达到国家级园林城市绿化标准。近期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和建成区闲置土地由土地使用权单位或个人负责实施绿化。

(三)环乡镇村庄绿化带。环乡镇所在地绿化参照环县级城镇景观带建设标准,宽度不低于30米。环村庄绿化带结合幸福乡村建设,沿村周道路、河渠或利用村边闲散荒地,建设宽度不低于10米的闭合防护林带,临近重要通道两侧村庄要适当提高绿化标准。林带建设以体现生态防护功能为主,宜林则林、宜果则果,做到经济效益和景观效果相结合。同时,以房前屋后、庭院内外、街巷道路、文化广场为主要内容,大力提高绿化总量,提升绿化水平。

(四)发展经济林。抢抓中央、省一号文件强农惠农的大好机遇,大力实施“生态经济发展”战略,通过合理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优化特色果品生产布局,推动经济林产业向规模化、基地化、标准化、产业化、品牌化方向发展。按照优质产品向优势地区集中,优质项目向优势地区倾斜的原则,大力开展优质果品经济林规模化发展,通过推行“一县一业、一村一品、多村一品”工程,扩大主导品种,突出稀特品种,尽量集中发展,实现规模经营。今年,各县市区要按照“财政补贴、乡镇组织、群众实施、多元投入”的模式,重点建设千亩以上经济林生产基地,大力推行百亩以上的特色果品园区,深入开展观光采摘园建设,积极培植专业大户、专业村庄、专业乡镇,提升经济林基地建设水平,全面完成全年发展目标。

(五)通道绿化。道路绿化按照单侧林带宽度省级以上不小于30米、县级不小于20米、乡村级不小于5米的标准,全面完成五级通道两侧绿化林带的补植、提高任务,着重做好县级以上道路填空补缺和新植林带的管护保存工作,全面完成乡村级道路的新植任务。通过多树种配置、乔灌花结合,经济和生态并举,把全市通道真正建成“春季花红柳绿、夏季枝茂叶盛、秋季色彩缤纷、冬季翠色依然,人在车中坐、车在画中游”的绿色廊道。河渠绿化通过实施林水结合的林地发展策略,完善涵养水源、净化水质、美化水系、固土保堤的水系防护林网。河流、干渠每侧林带宽度分别不小于50米、10米,支斗毛渠每侧植树1-2行,树种以高大乔木为主,树下可视条件加栽紫穗槐等灌木,防止水土流失,增加经济效益。

同时,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好宜林地造林、农田林网建设和义务植树等造林绿化工程,确保完成全年任务目标。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快造林绿化步伐,改善生态环境,是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建设“美丽中国”的实际行动,是深刻理解和强力推进“两个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到“十二五”末实现“一人一亩林”目标的现实需要。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政策到位、工作到位。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之风,把造林绿化看得高一些,看得重一些,看得大一些,看得急一些,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特别是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同志,作为造林绿化第一责任人,要上主战场,出面调查研究、安排部署、协调调度;分管领导同志作为主要责任人,更要带头作战,敢于较真,勇于求实,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市县部门单位要有大局观念、整体意识,坚决服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尽其能,形成合力。各级工会、妇联、共青团和学生组织及其他社会团体,要发挥各自优势,积极组织广大干部群众、适龄公民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确保全年造林绿化强势开局,快速推进。

(二)创新造林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通过活化机制着力破解制约造林绿化工程建设的用地、资金和林地效益问题。在占地问题上,要采取结构调整、机动地补偿、互调互换、土地入股,股份合作和租赁、承包、拍卖等办法,合理流转绿化用地;重点精品工程,要借鉴去年秋冬季通道绿化的成功经验,采取政府出资租用农民土地使用权的办法,予以妥善解决。在资金问题上,要加大各级政府的财政投入力度,将造林绿化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给予保障,市财政继续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补贴。同时,要开阔思路,多方借力,通过以地生财、以林生财、跑办项目资金、活立木抵押贷款、财政补贴等办法,解决好造林绿化投资问题。在发展林下经济提高林地效益上,各地要认真研究、深入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营造林发展模式,充分发挥现有的资源、技术、市场等优势,总结推广林经、林药、林畜、林草、林菇等好的经验做法,突出地方特色,发挥自我优势,努力提高林地综合效益。

(三)加强种苗繁育。通过示范引导、合理选育、科学调控、严把质量等方法,开展优质苗木培育工作,促进全市造林绿化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一是充分利用国有苗圃场和林场的资源、技术、信息等优势,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加强优质苗木繁育示范基地建设,以点带面促进全市苗木产业规模化发展。二是根据近期苗木资源短缺的实际,科学调控种植品种,适应市场需求。今年要适度增加杨、柳等乡土树种的繁育量,加大优质果树和园林品种繁育的科技投入,实现市场需求和苗木产出的有效衔接,既提高苗圃场经济效益,又为造林提供优质充足的种源。三是通过培育壮大龙头产业,引导集体育苗产业发展,加强苗木专业合作社建设,逐步完善苗木推广服务体系和苗木销售网络,做大做强苗木产业,盘活苗木资源。四是建立健全苗木质量监督检查制度,严把生产、出圃、调运等各个关口,苗木生产调运实行“两证一签”,确保苗木质量,提高造林绿化成活率。

(四)强化技术服务。根据经济林发展技术要求高,新技术新品种日趋丰富,群众普遍存在技术更新慢、管理水平滞后的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果农遇到的实际问题出发,认真开展好技术服务工作。特别是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与科研院所和涉林企业的联系,争取建立“公司+农户”的原料基地和优质果品供应基地,并在良种选择、苗木把关、栽植技术、日常管理上搞好跟踪服务,确保种得上、活得了、管得好、能售出,通过科学运作规避市场风险,发挥好、引导好、保护好农民群众发展经济林的积极性。其他造林绿化工程,市县两级也要成立技术指导小组,深入造林现场,严把种苗、树坑、浇水、封堆“四关”,实行苗木标准、整地规格、浇水数量、封堆质量“四验”,特别要根据今年本地合格苗木短缺的问题,切实做好外地苗木调运和质量把关工作,确保造一片、成一片、活一片、绿一片。各级财政、交通、发改、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在资金、项目、政策、法律等方面予以支持,共同推动工作开展。

(五)严格督导检查。为确保全市造林绿化工作健康、有序、扎实推进。市委、市政府将组织两办督查室和有关部门成立专门督查组,分别深入实地进行督导检查,并根据工作进展和工程进度,适时召开现场会、汇报会、协调会、调度会。市绿委办要定期开展造林进度核查工作,每周定时通报各县市区造林绿化进展情况,以明传电报形式上报市委、市政府主要和主管领导,下发各县市区主要领导。各县市区要加强督查队伍建设,落实督查责任制。县级督查人员要保证每乡3-5人,乡级督查人员每村不少于1人。督查人员要一杆子插到底,督查到村,督查到户,督查到地块,督查到工程建设的每个环节。造林结束后,市委、市政府对组织领导突出、造林绿化规模大、标准高的先进县市区和乡镇,进行表彰奖励;对任务完成情况差距较大或无故不履行义务的,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附件:衡水市2013年造林绿化任务分解表

附件:

衡水市2013年造林绿化任务分解表

单位:亩

县市区

全年造林任务

春季造林任务

苗木

繁育

合计

环衡水

湖绿化

环衡水市区(县城)绿化

环乡镇村庄绿化

经济林

发展

道路

绿化

河渠

绿化

农田

林网

宜林地

造林

合计

环衡水

湖绿化

全市

160200

12600

9600

15000

80000

9000

9000

10000

15000

96120

8280

18000

桃城区

7000

2600

500

300

2600

100

200

200

500

4200

2080

1200

冀州市

22000

3000

1500

2000

10000

1000

800

2000

1700

13200

2000

2400

枣强县

12000

500

2000

5500

1500

1000

500

1000

7200

800

武邑县

17000

1000

2000

8500

2000

1000

1000

1500

10200

1100

深州市

12700

200

1000

10000

600

400

500

7620

4000

武强县

7500

750

1000

3500

550

600

550

550

4500

800

饶阳县

16000

700

1000

13000

300

1000

9600

800

安平县

8000

450

700

4000

100

600

800

1350

4800

800

故城县

18500

2500

1100

8500

200

2400

1000

2800

11100

2000

景县

17000

500

2000

6500

1360

1000

1600

4040

10200

2000

阜城县

13300

800

1500

7500

800

700

500

1500

7980

1500

滨湖新区

8500

7000

150

400

260

280

350

60

5100

4200

500

开发区

700

200

250

230

20

42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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