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3年城区秋冬季园林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3年城区秋冬季园林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10-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3年城区秋冬季园林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政办函〔2013〕114号
市内五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正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石家庄市2013年城区秋冬季园林绿化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0月10日
石家庄市2013年城区秋冬季园林绿化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今年城区秋冬季园林绿化工作,进一步增加城市绿量,发挥生态效应,为改善省会大气质量做贡献,根据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安排,结合全年城区园林绿化任务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省委书记周本顺同志在省会调研时大搞园林绿化建设的重要指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区容貌综合整治和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的总体部署,坚持生态型、节约型园林建设理念,以提高城市整体绿量为中心,以增加乔木种植量为重点,按照“新建工程打造精品、重要节点提升品位、既有项目规范完善”的总体思路,充分利用秋冬季园林绿化有利时机,再掀城区园林绿化新高潮,力争尽早实现主城区“黄土不裸露、绿色全覆盖”。
二、工作任务
通过在三环内大力实施园林绿化建设,年内完成新建提升绿地442.15万平方米,栽植乔灌木231.3万株的工作目标。
(一)“两河”绿化。一是实施环城水系西线(南水北调并行段)渣土整治和山体绿化工程,新增绿地90万平方米,栽植乔灌木148.2万株。二是启动太平河二期(中华大街至田庄桥)3.2公里河道的综合整治工程,新建提升绿地36.2万平方米,形成环市区西北部、全长17.6公里的城郊生态绿廊和滨河景观带。
(二)“五个出入市口”绿化。实施京港澳高速公路裕华路口高速桥区、京昆高速公路中华大街出入市口沿线、以及槐安路西三环出入市口、307国道东出入市口、石获北路出入市口等绿化工程,以“增加绿量、提升品位、打造亮点”为目的,对出入市口互通及周边区域进行绿化景观提升整治,新建提升绿地78.1万平方米,建设展示石家庄窗口形象的园林绿化精品工程。
(三)“十二片区”绿化。以省会12个大气污染控制示范区为重点,在全面完成树木补植增植的基础上,大力开展屋顶绿化、墙体绿化、桥体绿化,见缝插绿、立体拓绿,全面提升示范区整体绿量,最大程度发挥园林绿化净化空气、抑尘降尘的作用。
(四)“二十二条道路”绿化。一是新建道路绿化工程。太行大街绿化,坚持“乔木为主、突出绿量、兼顾景观”的总体原则,新增绿地45.7万平方米,栽植乔灌木62万株,建设全长26公里的绿色生态走廊;新胜利大街绿化,结合新胜利大街道路工程,全面启动绿化工程建设,新增绿地12.68万平方米,精心打造城市“中央绿轴”。二是道路绿化提升工程。在友谊北大街、学府路、裕翔街、学苑路、107国道南段等5条道路,建设总长25公里、总面积44.62万平方米的带状生态景观绿地;继续完善京广“绿龙”工程,新建6公里标准化城市绿道,完善道路标识、休憩驿站等配套设施,并通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栽植乔灌木19.2万株。三是道路绿化景观整治。将二环路沿线影响景观效果的私搭乱建、破旧建筑,以及沿线绿化基础薄弱的东二环裕华路桥区,南二环建通街、中华大街桥区,西二环和平路桥区和北二环运河桥桥区等5个立交桥区域全部纳入整治范围,拆除各类违建和围墙157处,完成绿化提升整治72.8万平方米;对友谊大街、平安大街、建华大街、育才街、范西路,以及谈固大街、富强大街、青园街、建设大街、中华大街、维明大街、红旗大街、西三庄街等13条道路实施园林绿化景观整治,完成绿化提升整治55.95万平方米,打造体现园林绿化品味的亮点和精品。
(五)“二十三座公园”绿化。一是公园基础设施完善工程,对裕西公园、世纪公园、东环公园、人民广场等15座公园广场现有基础设施和绿化景观进行完善改造,提升公园广场综合服务功能,着力打造精品公园。二是园博园完善工程,实施园博园人防设施地上绿化工程、园博园湖体与周汉河衔接工程以及园区污水管网连接工程,进一步完善园区基础设施。三是街旁游园建设工程,建设谈固西街游园、众美凤凰城东南角及西南角两座游园、乾园、天山游园、工农路游园、天水丽城游园等7座街旁游园,新建绿地6.1万平方米,栽植乔灌木7000株。
(六)庭院广场园林绿化达标攻坚行动。一是以绿化空间较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军营及“四横八纵”等重要街道街旁广场为重点,栽植乔木1.2万株,大力实施空地植绿、破硬增绿、立体拓绿,完成180个单位庭院和85座商业广场园林绿化达标任务。二是在城区“四横八纵”等重要街道两侧单位和小区庭院内,按照纵深不足20米栽种2行乔木,超过20米乔木覆盖率达到30%以上的标准实施围栏庭院内补植增绿,并对沿街围栏全部实施立体绿化。
三、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2013年10月15日前)
制定秋冬季园林绿化实施方案;完成现场摸底踏勘,确定秋冬季园林绿化实施范围和工作量;明确拆迁范围、面积以及相关责任单位;完善秋冬季园林绿化整体规划及设计方案。
(二)组织实施(2013年10月16日至12月15日)
各责任单位按照各自任务分工,抢抓植树绿化有利时机,强力推进工程建设,确保12月15日前秋冬季园林绿化工程全面完成。
(三)检查验收(2013年12月16日至2014年1月30日)
完成栽植树木的越冬保护工作;对所有秋冬季园林绿化工程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协调。为切实做好秋冬季园林绿化工作,市政府成立城区秋冬季园林绿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李晋宇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宋国宏、园林局局长任建忠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市内五区政府及高新区管委会主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园林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园林局局长任建忠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秋冬季园林绿化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标准和完成时限,协调解决问题,定期督导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投入力度。一是对于太平河环境整治、两条市管道路出入市口绿化、新胜利大街绿化、带状绿地建设、二环路绿化景观整治和市管公园完善、园博园完善、街旁游园建设等由市财政投资建设的项目,市财政局要按照工程进度同步落实资金,确保不因资金问题影响工程进度。二是对于3条区管道路出入市口绿化、13条道路绿化景观整治、区管公园完善等由各区负责实施的建设项目,辖区政府要切实加大投入,积极组织建设。三是对于庭院广场攻坚达标行动,由各责任单位自筹资金实施建设,各区政府、管委会要加大督导协调力度,确保责任单位对园林绿化达标攻坚行动的资金投入。
(三)广泛宣传动员。要召开不同层次的动员会,充分调动各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社会各界园林绿化建设的积极性,凡列入达标行动的有关单位,必须强化责任,主动作为,确保如期达标。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园林绿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全方位、大力度、多视角地报道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对死面、死角和任务不落实的单位要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绿化、支持绿化、参与绿化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督导验收。市政府成立督导检查组,坚持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并重的原则,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导整改,确保工程进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顺利推进。秋冬季园林绿化建设整体完工后,严格按照实施标准对各区、各责任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结合过程考核情况,对各区、各责任单位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五)严格落实奖惩。市政府对完成任务好的区及部门进行通报表彰,给予一定的工作奖励。对没有完成任务的责任单位,一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治理的有关规定进行问责,严格追究责任;二是取消其“文明单位”、“园林式单位”等荣誉称号及评选资格,同时将单位绿地率作为申报“文明单位”、“园林式单位”的否决项,凡是不达标的,一律不得申报。对攻坚行动未达标的企业和商业中心,由辖区政府协同市规划、城管执法、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通过采取警告、罚款直至停产、停业整顿等手段要求其限时限标准进行整改。
附件:1.石家庄市2013年城区秋冬季园林绿化任务分解表本附件请下载此专业浏览器观看
附件2.石家庄市庭院广场园林绿化达标攻坚行动工作标准及实施方式
为确保庭院广场园林绿化达标攻坚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特制定如下实施标准。
一、实施范围
庭院广场园林绿化达标攻坚行动共涉及单位庭院180个,商业广场85座,栽植乔木1.2万株;驻石部队军营实施范围由军地协调办研究确定。
二、标准要求
根据国家、省、市城市绿化的有关规定,各单位原则上按以下标准开展园林绿化达标攻坚行动,具体种植量以园林部门实地勘查结果为准:
(一)庭院绿化标准
1.绿地率标准。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及军营绿地率不低于30%,企业绿地率不低于25%。
2.覆盖率标准。单位庭院内,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以乔木为主)覆盖面积不低于70%;道路两侧树木覆盖面积不低于90%;广场树木覆盖面积不低于70%,停车场不低于30%。要充分利用庭院内的道路两侧、广场、停车场及其他空地进行破硬植绿,建设林荫路、林荫停车场和林荫广场。
3.围栏透绿标准。城区“四横八纵”及其他重要道路两侧单位和小区庭院,纵深不足20米栽种2行乔木,超过20米的,乔木覆盖率要达到30%以上,并对沿街围栏全部实施立体绿化。
4.新植树木数量标准。单位新增乔木数量=(单位总占地面积〈平方米〉-本单位房屋建筑占地面积〈平方米〉)/40平方米-本单位现有乔木数量。
5.苗木品种及规格标准。应多选用适应性和抗性强、长势旺、景观效果好、无飞毛飘絮的本地速生树种,同时要与单位现有绿化环境相协调。绿地乔木胸径不小于7厘米,道路、广场和停车场乔木胸径不小于12厘米;景观类乔木地径不小于4厘米。
(二)商业广场、停车场绿化标准
1.绿地率及乔木覆盖率标准。城区“四横八纵”及其他重要道路两侧商业广场、停车场按照《河北省林荫停车场标准》进行绿化,绿地率不低于20%,乔木覆盖率不低于30%,同时在整个广场中要确保每60平方米至少有一株乔木(大型广场根据实际情况,经市园林局批准后可适当减少种植量)。
2.乔木品种标准。多选择生长快、抗性强、树冠遮荫效果好的国槐和速生法桐,胸径不小于15厘米。
3.方案设计。商业广场、停车场园林绿化设计方案由辖区园林部门负责统一组织设计,经市园林局审核批准后实施。
三、实施方式
(一)自行组织实施。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军营及商业中心等按照上述标准自筹资金进行绿化建设,园林部门提供技术指导,并对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园林绿化全部达标。
(二)园林部门组织实施。没有能力组织实施园林绿化建设的单位,可向辖区园林部门缴纳绿化建设费,由辖区园林部门负责实施。
四、责任分工
市内五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及所辖乡镇(街道办)负责,组织实施辖区范围内所有单位的园林绿化达标攻坚行动;
市园林局负责,协调全市园林绿化达标攻坚行动的开展,制定有关工作方案和技术标准,组织检查验收;
省会文明办负责,会同市园林局做好园林绿化达标攻坚行动检查验收工作,结合本方案修改完善“文明单位”申报条件并严格执行;
市规划局负责,对城区内规划绿地,特别是商业中心、餐饮企业等门前广场规划绿地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市教育局负责,协助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完成市属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的园林绿化达标攻坚行动有关任务,并协调省属大中专院校攻坚行动的开展;
市卫生局负责,协助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完成实施各大医院的园林绿化达标攻坚行动有关任务;
市军地协调办负责,组织实施驻石部队军营的园林绿化达标攻坚行动;
市规划、城管执法、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负责,对未按要求实施绿化建设的企业及商业中心进行执法处罚,直至停产、停业整顿。
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台、日报社负责,对攻坚行动进行大力度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3.石家庄市庭院广场园林绿化达标攻坚行动任务表本附件请下载此专业浏览器观看
http://www.sjz.gov.cn/atm/1279418322670/20131015174118972.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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