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2012年城市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安政办〔2012〕16号
颁布日期:2012-02-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2012年城市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政办〔2012〕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安阳市2012年城市绿化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安阳市2012年城市绿化工作方案

为巩固和扩大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大力推进城市绿化建设,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城市绿地景观档次和品位,筑造绿色帝都、宜居安阳,提高市民生活环境质量,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提高绿化覆盖率和林木覆盖率,争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要求为目标,以增加城市绿化总量,打造精品靓点、优化人居环境,增强园林文化内涵为内容,以深化城市绿地精细化管理为抓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走节约型园林绿化道路,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动员、多方投入、全面增绿、提升改造的原则,大力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大提升行动,努力打造“四楔两环、两河一带、八渠二十一园”的城市绿化大格局,促进城市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任务分配和工作要求

2012年,按照河南省城乡建设三年大提升行动计划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绿化现状,城市绿化建设管理重点实施公园、庭院、立体绿化建设,对建设档次不高、景观质量不佳、缺乏艺术品位的公园绿地、道路绿地、居住区绿地继续进行提升改造建设,实现绿地达标升级,按照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的目标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创建任务指标等。为保证城市各类绿地的建设水平和绿地景观质量品位,城区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绿化建设项目必须依照《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城市规划建设项目管理中实行绿线管制和绿色图章制度的通知》(安政办〔2009〕88号)文件的规定,按经依法批准的方案进行建设施工。2012年全市计划完成绿地建设30019万平方米,其中新增绿地19513万平方米;续建绿地291万平方米;完善改造绿地5596万平方米;立体绿化20万平方米,建设绿荫停车场16个(具体任务分解见附表)。

三、保证措施

1深入发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园林绿化是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建设,搞好园林绿化建设,是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提高人们的文明程度和人居环境质量的重要途径;是改善生态环境、美化城市,提高人们群众生活质量的有效手段,对树立城市的良好形象,扩大开放、招商引资、发展旅游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提高城市的园林绿化水平是符合我市的发展要求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是建设小康社会和豫北区域性城市的需要,是造福子孙后代的民心工程,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各级各部门要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搞好层层发动。要做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领导重视,群众参与,措施落实到位,工作真抓实干,使城市绿化工作掀起高潮且取得显著成效。

2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民参与

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3月12日植树节期间要大力宣传、广泛动员、扩大声势。利用报刊、电视、广播、宣传条幅、展板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和报道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园林绿化新成就和绿化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推广绿化建设管理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并由城市园林绿化部门牵头组织专家讲座,并通过建设安阳园林网、园林科技网、园林通讯等绿化信息快速通道,形成全方位的绿化宣传工作格局。鼓励城市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踊跃参加城市绿地、树木的认建、认养,在全社会形成了“植绿、护绿、爱绿、兴绿”的良好社会风尚。

3提高精细化管理程度,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创建工作,促进园林绿化水平的不断提高

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园林绿化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对城市园林绿化实施管理。保证城市绿地达到植物生长良好,造型美观,设施完好,整洁清新。市园林局及县(市、区)绿化主管部门要认真按照河南省建设厅《河南省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试行)》、《安阳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标准(试行)》、《安阳市园林植物建植规程(试行)》和《安阳市园林植物养护管理技术规程(试行)》,对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和考核,确保新建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完善考核办法、严格考核制度,逐步实施数字化管理,为园林绿化管理和考核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建设园林单位、园林小区、园林乡(镇)和园林城市(县城),营造最佳人居环境。要按照《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园林小区园林单位评选办法暨河南省园林小区园林单位评选标准(试行)的通知》(豫建规园〔2004〕8号)、《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阳市园林小区园林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安政办〔2008〕177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开展省、市级园林小区、园林单位的创建活动。市、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要把庭院、居住小区绿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好抓实,加大督促、检查、指导工作的力度,确保新建园林单位、园林小区的建设质量。

各县(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创建园林城市活动的通知》精神,依照《河南省园林城市评选标准》和《河南省园林乡(镇)评选标准》,努力开展园林县城和园林乡(镇)的创建工作。已获得河南省园林城市(县城)的县(市)要积极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扎扎实实抓好绿化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创建园林城市(县城)、园林乡(镇)取得成效。

4明确责任,增强做好城市绿化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市园林局要对2012年度的城市绿化建设、改造任务进行细化、量化,逐项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增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做好城市绿化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责任感。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城市绿化工作,把今年的绿化建设、改造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明确目标,强化责任,确保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绿化任务圆满完成。建立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要严格按照标准对今年的每一项绿化建设、改造任务进行考核验收。对高度重视城市绿化工作,完成年度绿化工作任务积极、质量高的县(市、区)、部门、单位、个人,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完不成年度绿化建设、改造任务或完成任务质量差的县(市、区)、部门、单位,由市城乡建设大提升总指挥部进行督导整改、通报批评。造成严重绿化损害。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5创新体制机制,增强城市园林绿化发展的后劲与活力

一是继续研究、探索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水平的新途径。不断完善园林绿化工程监督管理制度、验收标准和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考核办法,强化绿化机构的管理、监督功能和服务意识,为城市绿化工作有效开展提供制度保障;二是要探索管理模式,管理重心要下移,增强基层管理的责任感,充分调动其绿化管理的积极性;三是城区政府要结合市政府扩大城区经济管理权限、促进城区经济加快发展的工作要求,成立与其职能和工作量相匹配的城区绿化管理机构和园林绿化专业队伍。各城区政府要设立城市园林绿化管养机构,做到人员、资金、职责三落实,以适应城市绿化管理和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需要,为城市绿化工作有效开展提供组织保证;四是加强园林绿化职工的技术培训,组织开展园林绿化技能竞赛,为提高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水平提供技术支撑,增强园林绿化事业发展的后劲和活力。

6严格执行城市绿化政策法规,加大绿化执法力度

市园林局、规划局要密切配合,按照《安阳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做好城市绿线的划定工作,确定未来城市最低绿地指标和城市绿地的界限,明确规定城市各类绿地的控制原则,分层次合理控制、安排城市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要相互协调、通力合作,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实施城市“绿线管制”和“绿色图章”制度,努力实现依法建绿、规划建绿;各级绿化主管部门,要大力开展城市绿化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坚持依法行政,增强法规意识和服务意识,规范审批事项办理程序,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认真履行限时办结承诺,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间,促进我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大绿化保护力度,严格城市园林绿化执法,积极查处绿化违法事件。对不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占用毁坏城市绿地、破坏园林绿化设施的事件,要坚决制止,依法查处,确保园林绿化成果不受损害。

附件1

各县(市、区)2012年城市绿化任务分解表

序号

辖区

任务

1

文峰区

绿化建设总面积16万平方米,其中新增绿地10万平方米;完善改造绿地4万平方米;立体绿化2万平方米,建设绿荫停车场2个。

1、公园绿地和绿荫停车场建设:根据《安阳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进行本辖区公园绿地的建设,总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主要有汪家店游园、平原路南段(文明大道—文昌大道)道路两侧生态景观绿地等公园绿地建设项目,建设绿荫停车场2个。

2、立体绿化建设:按照“见缝插绿、造缝植绿、垂直挂绿”的原则,要完成2—3处立体绿化项目,建设1—2个绿化水平较高的屋顶花园。新建屋顶绿化面积1万平方米,垂直绿化1万平方米,切实提高本辖区的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全面扩大城市绿量。

3、庭院绿化达标建设:新增省级园林单位(小区)6个、市级园林单位(小区)6个;居住区绿地改造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加强本辖区的单位(小区)绿地管理,提高绿化档次。

4、防护林绿化工程。继续完善改造建设茶店坡防护林、瓦亭沟防护林、东南外环防护林,改造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完成义务植树2万株。

5、鲜花工程:辖区主次干道两侧及沿街单位、商业门店门前国庆期间摆放鲜花,总数2万盆以上。

2

北关区

绿化建设总面积16万平方米,其中新增绿地10万平方米;完善改造绿地4万平方米;立体绿化2万平方米,建设绿荫停车场2个。

1、公园绿地和绿荫停车场建设:根据《安阳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进行本辖区公园绿地的建设,总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主要有人民大道(平原路—高速公路北口)北侧、中华路北段(北外环—人民大道)两侧道路两侧生态景观绿地等公园绿地建设项目,建设绿荫停车场2个。

2、道路绿地建设:完善改造向阳路、三府路等区管道路绿地约1万平方米。

3、立体绿化建设:按照“见缝插绿、造缝植绿、垂直挂绿”的原则,要完成2—3处立体绿化项目,建设1—2个绿化水平较高的屋顶花园。新建屋顶绿化面积1万平方米,垂直绿化1万平方米,切实提高本辖区的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全面扩大城市绿量。

4、庭院绿化达标建设:新增省级园林单位(小区)2个、市级园林单位(小区)4个;居住区绿地改造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加强本辖区的单位(小区)绿地管理,提高绿化档次。

5、防护林绿化工程:继续完善改造建设洹河风景林、东北外环防护林,改造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完成义务植树2万株。

6、鲜花工程:辖区主次干道两侧及沿街单位、商业门店门前国庆期间摆放鲜花,总数2万盆以上。

3

殷都区

绿化建设总面积347万平方米,其中新增绿地202万平方米;续建绿地85万平方米;完善改造绿地4万平方米;立体绿化2万平方米,建设绿荫停车场2个。

1、公园绿地建设:根据《安阳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进行本辖区公园绿地的建设,主要有殷墟大遗址公园绿地工程建设项目等,总面积不少于202万平方米;续建完成丹枫园85万平方米的绿地建设工程,建设绿荫停车场2个。

2、立体绿化建设:按照“见缝插绿、造缝植绿、垂直挂绿”的原则,要完成2处立体绿化项目,建设1个绿化水平较高的屋顶花园。新建屋顶绿化面积1万平方米,垂直绿化1万平方米,切实提高本辖区的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全面扩大城市绿量。

3、庭院绿化达标建设:新增省级园林单位(小区)2个、市级园林单位(小区)3个;居住区绿地改造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加强本辖区的单位(小区)绿地管理,提高绿化档次。

4、防护林绿化工程。完善改造建设洹河风景林、107国道防护林,改造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完成义务植树2万株。

5、鲜花工程:辖区主次干道两侧及沿街单位、商业门店门前国庆期间摆放鲜花,总数2万盆以上。

4

龙安区

绿化建设总面积174万平方米,其中新增绿地114万平方米;完善改造绿地4万平方米;立体绿化2万平方米,建设绿荫停车场1个。

1、公园绿地建设:根据《安阳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进行本辖区公园绿地的建设,总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主要有梅东路南段(文明大道—文昌大道)、文明大道西段(华祥路—南林高速西出入口)道路两侧生态景观绿地等公园绿地建设项目,建设绿荫停车场1个。

2、道路绿化建设:建设完成文明大道西段(华祥路—南林高速西出入口)道路绿地14万平方米。

3、立体绿化建设:按照“见缝插绿、造缝植绿、垂直挂绿”的原则,要完成2处立体绿化项目,建设1个绿化水平较高的屋顶花园。新建屋顶绿化面积1万平方米,垂直绿化1万平方米,切实提高本辖区的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全面扩大城市绿量。

4、庭院绿化达标建设:新增省级园林单位(小区)1个、市级园林单位(小区)3个;居住区绿地改造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加强本辖区的单位(小区)绿地管理,提高绿化档次。

5、防护林绿化工程。继续完善改造建设洪河风景林、107国道防护林,改造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完成义务植树2万株。

6、鲜花工程:辖区主次干道两侧及沿街单位、商业门店门前国庆期间摆放鲜花,总数2万盆以上。

5

高新区

绿化建设总面积41万平方米,其中新增绿地10万平方米;完善改造绿地20万平方米;续建洪河绿地9万平方米;立体绿化2万平方米,建设绿荫停车场1个。

1、公园绿地和绿荫停车场建设:根据《安阳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进行本辖区公园绿地的建设,总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主要有中华路南段(长江大道—南外环)道路两侧生态景观绿地建设,建续洪河游园等公园绿地建设项目;建设绿荫停车场1个。

2、道路绿地建设:完善改造长江大道(中华路—高速公路)、中华路(文昌大道—长江大道)等道路绿地约20万平方米;中华路(文昌大道—长江大道)道路及路侧绿地在完善改造中要求增加大乔木、乡土树种的使用,突出密林、浓荫效果,提高绿视率和三维空间绿量。

3、立体绿化建设:按照“见缝插绿、造缝植绿、垂直挂绿”的原则,要完成2—3处立体绿化项目,建设1—2个绿化水平较高的屋顶花园。新建屋顶绿化面积1万平方米,垂直绿化1万平方米,切实提高本辖区的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全面扩大城市绿量。

4、庭院绿化达标建设:新增省级园林单位(小区)1个、市级园林单位(小区)3个;居住区绿地改造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加强本辖区的单位(小区)绿地管理,提高绿化档次。

5、防护林绿化工程。完善改造建设洪河防护林、东南外环防护林,改造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完成义务植树2万株。

6、鲜花工程:辖区主次干道两侧及沿街单位、商业门店门前国庆期间摆放鲜花,总数2万盆以上。

6

安东新区

绿化建设总面积31万平方米,其中新增公园绿地172万平方米、道路绿地108万平方米;完善改造绿地1万平方米;立体绿化2万平方米,建设绿荫停车场1个。

1、公园绿地和绿荫停车场建设:建设完成新东区主题公园,面积172万平方米,建设绿荫停车场1个。

2、道路绿地建设:建设完成南一路、经三路、经四路、北一路、经二路、文峰大道等路段道路绿地,面积108万平方米。

3、立体绿化建设:按照“见缝插绿、造缝植绿、垂直挂绿”的原则,要完成2处立体绿化项目,建设1个绿化水平较高的屋顶花园。新建屋顶绿化面积1万平方米,垂直绿化1万平方米,切实提高本辖区的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全面扩大城市绿量。

4、庭院绿化达标建设:新增省级园林单位(小区)1个、市级园林单位(小区)2个;居住区绿地改造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加强本辖区的单位(小区)绿地管理,提高绿化档次。

7

安阳县

绿化建设总面积3万平方米,其中完善改造绿地1万平方米;立体绿化2万平方米,建设绿荫停车场1个。

1、公园绿地和绿荫停车场建设:重点做好水冶镇、柏庄镇等城镇绿化建设、管理工作,因地制宜建设公园、游园和广场绿地,为城镇居民提供优美、舒适的生活、学习环境。建设绿荫停车场1个。

2、道路绿地建设:加强城镇道路绿化建设,主次干道要进行道路绿化建设,街坊支路要进行行道树栽植,实现城镇绿化全面覆盖。

3、立体绿化建设:按照“见缝插绿、造缝植绿、垂直挂绿”的原则,要完成2处立体绿化项目,建设1—2个绿化水平较高的屋顶花园。新建屋顶绿化面积1万平方米,垂直绿化1万平方米,切实提高本辖区的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全面扩大城市绿量。

4、庭院绿化达标建设:新增省级园林单位(小区)1个、市级园林单位(小区)2个;居住区绿地改造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加强本辖区的单位(小区)绿地管理,提高绿化档次。

5、园林乡镇创建:创建园林乡镇1个。

8

林州市

绿化建设总面积14.33万平方米,其中新增公园绿地4.7万平方米、道路绿地5.46万平方米;完善改造绿地2.17万平方米;立体绿化2万平方米,建设绿荫停车场2个。

1、公园绿地和绿荫停车场建设:建设禧福苑西绿地等游园绿地,绿化面积:4.7万平方米,建设绿荫停车场2个。

2、道路绿地建设:建设完成道路绿地3.75万平方米。

⑴、建设完成长安路(天平大道—红旗渠大道)道路绿地,面积1.8万平方米;

⑵、建设完成兴林路(太行路—长安路)道路绿地,面积0.57万平方米;

⑶、建设完成长春大道(长安路—龙安路)道路绿地,面积0.82万平方米;

⑷、建设完成龙安路(桃园大道—红旗渠大道)道路绿地,面积1.47万平方米。

⑸、建设完成桃园大道(长安路—龙安路)道路绿地,面积0.7万平方米。

3、立体绿化建设:按照“见缝插绿、造缝植绿、垂直挂绿”的原则,要完成2—3处立体绿化项目,建设1—2个绿化水平较高的屋顶花园。新建屋顶绿化面积1万平方米,垂直绿化1万平方米,切实提高本辖区的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全面扩大城市绿量。

4、庭院绿化达标建设:新增省级园林单位(小区)2个、市级园林单位(小区)3个;居住区绿地改造面积不少于217万平方米;加强本辖区的单位(小区)绿地管理,提高绿化档次。

5、园林城市、园林乡镇创建:开展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创建园林乡镇1个。

9

汤阴县

绿化建设总面积37万平方米,其中新增公园绿地34万平方米;完善改造绿地1万平方米;立体绿化2万平方米;建设绿荫停车场2个。

1、公园绿地和绿荫停车场建设:建设完成中华路、光明路、人和路、城七路、城六路等道路两侧景观绿地,面积34万平方米,建设绿荫停车场2个。

2、立体绿化建设:按照“见缝插绿、造缝植绿、垂直挂绿”的原则,要完成2—3处立体绿化项目,建设1—2个绿化水平较高的屋顶花园。新建屋顶绿化面积1万平方米,垂直绿化1万平方米,切实提高本辖区的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全面扩大城市绿量。

3、庭院绿化达标建设:新增省级园林单位(小区)1个、市级园林单位(小区)3个;居住区绿地改造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加强本辖区的单位(小区)绿地管理,提高绿化档次。

4、园林城市、园林乡镇创建:开展河南省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创建园林乡镇1个。

10

内黄县

绿化建设总面积4.48万平方米,其中新增道路绿地1.48万平方米;完善改造绿地1万平方米;立体绿化2万平方米,建设绿荫停车场2个。

1、公园绿地和绿荫停车场建设:完善建设城区公园、游园和广场绿地,提升公园绿地景观品位,加强中心公园的绿地管养,确保植物成活率和景观品相;建设绿荫停车场2个。

2、道路绿地建设:建设完成枣乡大道.北一环道路绿地,面积1.48万平方米。

3、立体绿化建设:按照“见缝插绿、造缝植绿、垂直挂绿”的原则,要完成2—3处立体绿化项目,建设1—2个绿化水平较高的屋顶花园。新建屋顶绿化面积1万平方米,垂直绿化1万平方米,切实提高本辖区的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全面扩大城市绿量。

4、庭院绿化达标建设:新增省级园林单位(小区)1个、市级园林单位(小区)3个;居住区绿地改造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加强本辖区的单位(小区)绿地管理,提高绿化档次。

5、园林城市、园林乡镇创建:开展河南省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创建园林乡镇1个。

附件2

各有关单位2012年城市绿化任务分解表

序号

单位

任务

1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完成中华路北段(人民人民大道至洹滨南路)道路绿化建设1.7万平方米。

2

市园林局

绿化建设总面积1448万平方米,其中新增绿地169万平方米;完善改造绿地1279万平方米。

1、建设完成文明大道东段、朝阳路、彰德路南段等道路景观绿地169万平方米。

2、永明路、文明大道东段、文峰大道东段和西段、灯塔路、朝阳路、安钢大道等道路绿地升级改造建设1279万平方米。

3、实施公园、游园、广场绿地公用设施的建设、维护和更新。重点实施人民公园和三角湖公园湖水截污净化工程;洹水公园西区园路、绿化、亮化建设工程;安阳河A标段园路建设工程;三角湖公园榴园园路及景观亭维修工程;易园织影桥重建和露天舞台改建工程等园林绿化设施建设、维修工程。通过对园林、绿地中相关设施的景观提升,营造清新、自然、幽静的城市绿色空间。

4、督促、指导各建设责任单位建设完成中央商务区公园(人工湖)、殷墟大遗址公园和湿地公园等城区重点绿地建设项目。

5、鲜花工程:城区公园、绿地广场、游园、道路绿化带内四季进行鲜花地栽,城区公园和主要绿地广场、游园、道路两侧国庆期间进行大型鲜花组团造型摆放,全年鲜花地栽、摆放任务90万盆(株)以上。

3

市投资集团

建设完成城市绿地681万平方米。

1、湿地公园建设工程,面积667万平方米;

2、续建完成平原路南段(文明大道—文昌大道)道路绿地,面积14万平方米。

4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依照《安阳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结合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对违规占压城市“绿线”的各类建设行为进行严肃查处,限期归还规划绿地、代征绿地,确保规划建绿得到全面实现。

延伸阅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白银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办法(试行)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治理和规范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