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2011年城市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安政办〔2011〕15号
颁布日期:2011-02-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2011年城市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政办〔2011〕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安阳市2011年城市绿化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安阳市2011年城市绿化工作方案

为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城市绿地景观档次和品位,筑造绿色帝都、宜居安阳,提高市民生活环境质量,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战略要求为指针,以增加城市绿化总量、打造精品靓点、优化人居环境、增强城市文化内涵为内容,以推行城市绿地精细化管理为抓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走节约型园林绿化道路,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动员、多方投入、全面增绿的原则,大力推进城市绿化工作,努力打造点、线、面、环城市绿化大格局,促进城市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任务分配和工作要求

2011年,按照河南省建设厅《河南省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试行)》规定,结合我市绿化现状,城市绿化建设管理重点实施公园、庭院、立体绿化建设,对市民反映的建设档次不高、景观质量不佳、缺乏艺术品味的公园绿地、道路绿地、居住区绿地进行改造建设,实现绿地达标升级等。为保证城市各类绿地的建设水平和绿地景观质量品味,城区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绿化建设项目必须依照《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城市规划建设项目管理中实行绿线管制和绿色图章制度的通知》(安政办〔2009〕88号)规定,按经依法批准的方案进行建设施工。2011年全市计划完成绿地建设389.72万平方米,其中新增绿地27492万平方米;续建绿地296万平方米;完善改造绿地65.2万平方米;立体绿化20万平方米。

(一)文峰区:绿化建设总面积16万平方米,其中新增绿地10万平方米;完善改造绿地4万平方米;立体绿化2万平方米。

1公园绿地建设:根据《安阳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进行本辖区公园绿地的建设,总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主要有汪家店游园、平原路南段(文明大道—文昌大道)道路两侧生态景观绿地等公园绿地建设项目。

2立体绿化建设:按照“见缝插绿、造缝植绿、垂直挂绿”的原则,完成屋顶绿化1万平方米,垂直绿化1万平方米,切实提高本辖区的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全面扩大城市绿量。

3庭院绿化达标建设:新增省级园林单位(小区)1个、市级园林单位(小区)4个;居住区绿地改造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加强本辖区的单位(小区)绿地管理,提高绿化档次。

4防护林绿化工程。完善改造建设茶店坡防护林、瓦亭沟防护林、东南外环防护林,改造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完成义务植树2万株。

5鲜花工程:辖区主次干道两侧及沿街单位、商业门店门前国庆期间摆放鲜花,总数2万盆以上。

(二)北关区:绿化建设总面积18.2万平方米,其中新增绿地10万平方米;续建绿地1.2万平方米;完善改造绿地5万平方米;立体绿化2万平方米。

1公园绿地建设:根据《安阳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进行本辖区公园绿地的建设,总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主要有人民大道(平原路—高速公路北口)北侧、中华路北段(北外环—人民大道)两侧道路两侧生态景观绿地等公园绿地建设项目。

2道路绿地建设:完善改造平原路北段(化工路以北)、老107国道(机场南路—北外环)东侧等道路绿地约1万平方米;续建完成安漳大道(曙光路以东)道路绿地约1.2万平方米。

3立体绿化建设:按照“见缝插绿、造缝植绿、垂直挂绿”的原则,完成屋顶绿化1万平方米,垂直绿化1万平方米,切实提高本辖区的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全面扩大城市绿量。

4庭院绿化达标建设:新增省级园林单位(小区)1个、市级园林单位(小区)3个;居住区绿地改造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加强本辖区的单位(小区)绿地管理,提高绿化档次。

5防护林绿化工程:完善改造建设洹河风景林、东北外环防护林,改造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完成义务植树2万株。

6鲜花工程:辖区主次干道两侧及沿街单位、商业门店门前国庆期间摆放鲜花,总数2万盆以上。

(三)殷都区:绿化建设总面积35.3万平方米,其中新增绿地10万平方米;续建绿地19.3万平方米;完善改造绿地4万平方米;立体绿化2万平方米。

1公园绿地建设:根据《安阳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进行本辖区公园绿地的建设,总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续建完成丹枫园85万平方米和钢东公园10.8万平方米的绿地建设工程,计划上半年实现竣工开放。

2立体绿化建设:按照“见缝插绿、造缝植绿、垂直挂绿”的原则,完成屋顶绿化1万平方米,垂直绿化1万平方米,切实提高本辖区的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全面扩大城市绿量。

3庭院绿化达标建设:新增省级园林单位(小区)1个、市级园林单位(小区)3个;居住区绿地改造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加强本辖区的单位(小区)绿地管理,提高绿化档次。

4防护林绿化工程。完善改造建设洹河风景林、107国道防护林,改造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完成义务植树2万株。

5鲜花工程:辖区主次干道两侧及沿街单位、商业门店门前国庆期间摆放鲜花,总数2万盆以上。

(四)龙安区:绿化建设总面积25.1万平方米,其中新增绿地11.4万平方米;续建绿地7.7万平方米;完善改造绿地4万平方米;立体绿化2万平方米。

1公园绿地建设:根据《安阳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进行本辖区公园绿地的建设,总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主要有梅东路南段(文明大道—文昌大道)、文明大道西段(华祥路—南林高速西出入口)道路两侧生态景观绿地等公园绿地建设项目;续建完成龙安公园57万平方米绿地建设工程,计划上半年实现竣工开放。

2道路绿化建设:建设完成文明大道西段(华祥路—南林高速西出入口)道路绿地14万平方米;续建完成梅东路南段(文明大道—文昌大道)、烟厂路南段(安彩大道—文昌大道)、安彩大道西段(烟厂路—太行路)等路段道路绿地2万平方米。

3立体绿化建设:按照“见缝插绿、造缝植绿、垂直挂绿”的原则,完成屋顶绿化1万平方米,垂直绿化1万平方米,切实提高本辖区的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全面扩大城市绿量。

4庭院绿化达标建设:新增省级园林单位(小区)1个、市级园林单位(小区)3个;居住区绿地改造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加强本辖区的单位(小区)绿地管理,提高绿化档次。

5防护林绿化工程。完善改造建设洪河风景林、107国道防护林,改造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完成义务植树2万株。

6鲜花工程:辖区主次干道两侧及沿街单位、商业门店门前国庆期间摆放鲜花,总数2万盆以上。

(五)开发区:绿化建设总面积31.8万平方米,其中新增绿地12万平方米;完善改造绿地17.8万平方米;立体绿化2万平方米。

1公园绿地建设:根据《安阳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进行本辖区公园绿地的建设,总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主要有中华路南段(长江大道—南外环)道路两侧生态景观绿地和洪河游园、南林高速开发区出入口绿地等公园绿地建设项目。

2道路绿地建设:完善改造长江大道(中华路—东外环)、弦歌大道(中华路—华强大酒店)等道路绿地约138万平方米;中华路(文昌大道—长江大道)道路及路侧绿地在完善改造中要求增加大乔木、乡土树种的使用,突出密林、浓荫效果,提高绿视率和三维空间绿量。

3立体绿化建设:按照“见缝插绿、造缝植绿、垂直挂绿”的原则,完成屋顶绿化1万平方米,垂直绿化1万平方米,切实提高本辖区的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全面扩大城市绿量。

4庭院绿化达标建设:新增省级园林单位(小区)1个、市级园林单位(小区)3个;居住区绿地改造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加强本辖区的单位(小区)绿地管理,提高绿化档次。

5防护林绿化工程。完善改造建设洪河防护林、东南外环防护林,改造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完成义务植树2万株。

6鲜花工程:辖区主次干道两侧及沿街单位、商业门店门前国庆期间摆放鲜花,总数2万盆以上。

(六)安阳县:绿化建设总面积31.83万平方米,其中新增公园绿地21.5万平方米、道路绿地7.33万平方米;完善改造绿地1平方米;立体绿化2万平方米。

1公园绿地建设:建设完成安阳市新东产业集聚区内新安路、海兴路道路两侧生态景观绿地,面积21.5万平方米;开工建设茶店河滨河绿带。

2道路绿地建设:建设完成安阳市新东产业集聚区内新安路、海兴路等路段道路绿地,面积7.33万平方米。

3立体绿化建设:按照“见缝插绿、造缝植绿、垂直挂绿”的原则,完成屋顶绿化1万平方米,垂直绿化1万平方米,切实提高本辖区的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全面扩大城市绿量。

4庭院绿化达标建设:新增省级园林单位(小区)1个、市级园林单位(小区)3个;居住区绿地改造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加强本辖区的单位(小区)绿地管理,提高绿化档次。

5园林乡镇创建:创建园林乡镇1个。

(七)林州市:绿化建设总面积19.05万平方米,其中新增公园绿地12.3万平方米、道路绿地3.75万平方米;完善改造绿地1万平方米;立体绿化2万平方米。

1公园绿地建设:建设完成人民广场,绿化面积:12.3万平方米。

2道路绿地建设:建设完成道路绿地375万平方米。

⑴建设完成林虑大道(太行路—王相路)道路绿地,面积1.65万平方米;

⑵建设完成长安路北段(红旗渠大道—鲁班大道)道路绿地,面积1.28万平方米;

⑶建设完成兴林路西段(长安路—王相路)道路绿地,面积0.36万平方米;

⑷建设完成龙安路南段(大学路转盘—南二环)道路绿地,面积0.46万平方米。

3立体绿化建设:按照“见缝插绿、造缝植绿、垂直挂绿”的原则,完成屋顶绿化1万平方米,垂直绿化1万平方米,切实提高本辖区的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全面扩大城市绿量。

4庭院绿化达标建设:新增省级园林单位(小区)1个、市级园林单位(小区)4个;居住区绿地改造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加强本辖区的单位(小区)绿地管理,提高绿化档次。

5园林城市、园林乡镇创建:开展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创建园林乡镇1个。

(八)滑县:绿化建设总面积46.99万平方米,其中新增公园绿地33.33万平方米、道路绿地10.66万平方米;完善改造绿地1万平方米;立体绿化2万平方米。

1公园绿地建设:建设完成主题公园名人园,绿化面积:33.33万平方米。

2道路绿地建设:建设完成城区十三条路段的道路绿地,面积10.66万平方米。

3立体绿化建设:按照“见缝插绿、造缝植绿、垂直挂绿”的原则,完成屋顶绿化1万平方米,垂直绿化1万平方米,切实提高本辖区的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全面扩大城市绿量。

4庭院绿化达标建设:新增省级园林单位(小区)1个、市级园林单位(小区)3个;居住区绿地改造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加强本辖区的单位(小区)绿地管理,提高绿化档次。

5园林城市、园林乡镇创建:开展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创建园林乡镇1个。

(九)汤阴县:绿化建设总面积29.66万平方米,其中新增公园绿地5.66万平方米、道路绿地21万平方米;完善改造绿地1万平方米;立体绿化2万平方米。

1公园绿地建设:建设完成创业广场、高速路口广场和人民广场等三处公园绿地建设,面积5.66万平方米。

⑴创业广场:面积1.67万平方米;

⑵高速路口广场:面积1.33万平方米;

⑶人民广场:面积2.66万平方米。

2道路绿地建设:建设完成汤阴北区及产业区40条路段道路绿地,面积21万平方米。

3立体绿化建设:按照“见缝插绿、造缝植绿、垂直挂绿”的原则,完成屋顶绿化1万平方米,垂直绿化1万平方米,切实提高本辖区的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全面扩大城市绿量。

4庭院绿化达标建设:新增省级园林单位(小区)1个、市级园林单位(小区)3个;居住区绿地改造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加强本辖区的单位(小区)绿地管理,提高绿化档次。

5园林城市、园林乡镇创建:开展河南省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创建园林乡镇1个。

(十)内黄县:绿化建设总面积21.44万平方米,其中新增公园绿地18万平方米、道路绿地0.44万平方米;完善改造绿地1万平方米;立体绿化2万平方米。

1公园绿地建设:建设完成中心公园,绿化面积:18万平方米。

2道路绿地建设:建设完成二帝大道道路绿地,面积0.44万平方米。

3立体绿化建设:按照“见缝插绿、造缝植绿、垂直挂绿”的原则,完成屋顶绿化1万平方米,垂直绿化1万平方米,切实提高本辖区的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全面扩大城市绿量。

4庭院绿化达标建设:新增省级园林单位(小区)1个、市级园林单位(小区)3个;居住区绿地改造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加强本辖区的单位(小区)绿地管理,提高绿化档次。

5园林城市、园林乡镇创建:开展河南省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创建园林乡镇1个。

(十一)市住建局:建设完成京港澳高速北出入口绿地建设,面积2万平方米;完善改造文明大道(铁西路—华祥路)、曙光路(灯塔路—人民大道)等路段道路绿地。

(十二)市园林局:绿化建设总面积16.35万平方米,其中新增绿地0.35万平方米;完善改造绿地16万平方米。

1完成养寿园规划设计工作,制定养寿园开发融资方案。

2建设完成洹园宿云阁、城市园林雕塑工程。

3建设完成文明大道东段道路生态景观绿地0.2万平方米、朝阳路道路生态景观绿地0.15万平方米。

4人民大道、中华路等道路绿地升级改造建设16万平方米。

5督促、指导各建设责任单位建设完成丹枫园、钢东公园、龙安公园和殷墟大遗址公园及高速公路市区三个出入口绿地等城区重点绿地建设项目。

6鲜花工程:城区公园、绿地广场、游园、道路绿化带内四季进行鲜花地栽,城区公园和主要绿地广场、游园、道路两侧国庆期间进行大型鲜花组团造型摆放,全年鲜花地栽、摆放任务80万盆(株)以上。

(十三)市投资集团:建设完成城市绿地76.4万平方米。

1京珠高速公路南出口绿地,面积8.3万平方米;

2湿地公园建设工程,面积66.7万平方米;

3续建完成平原路南段(文明大道—文昌大道)道路绿地,面积1.4万平方米。

(十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绿化建设总面积19.6万平方米,其中新增绿地10.2万平方米;完善改造绿地9.4平方米。

1完成殷墟大遗址公园绿地建设工程,绿化面积10.2万平方米;

2完成市民广场绿地改造工程,改造绿地面积9.4万平方米。

(十五)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照《安阳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结合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对违规占压城市“绿线”的各类建设行为进行严肃查处,限期归还规划绿地,确保规划建绿得到全面实现。

三、保证措施

(一)深入发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各级各部门要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搞好层层发动。要做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领导重视,群众参与,措施落实到位,工作真抓实干,使城市绿化工作掀起高潮且取得显著成效。

(二)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民参与

3月12日植树节期间要大力宣传、广泛动员、扩大声势。利用报刊、电视、广播、宣传条幅、展板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和报道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园林绿化新成就和绿化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推广绿化建设管理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并由城市园林绿化部门牵头组织专家讲座,并通过建设安阳园林网、园林科技网、园林通讯等绿化信息快速通道,形成全方位的绿化宣传工作格局。鼓励城市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踊跃参加城市绿地、树木的认建、认养,在全社会形成了“植绿、护绿、爱绿、兴绿”的良好社会风尚。

(三)提高精细化管理程度,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创建工作,促进园林绿化水平的不断提高

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园林绿化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对城市园林绿化实施管理。市、县(市、区)绿化主管部门要认真按照河南省建设厅《河南省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试行)》、《安阳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标准(试行)》、《安阳市园林植物建植规程(试行)》和《安阳市园林植物养护管理技术规程(试行)》,对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和考核,确保新建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完善考核办法、严格考核制度,逐步实施数字化管理,为园林绿化管理和考核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建设园林单位、园林小区、园林乡(镇)和园林城市(县城),营造最佳人居环境。要按照《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园林小区园林单位评选办法暨河南省园林小区园林单位评选标准(试行)的通知》(豫建规园〔2004〕8号)、《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阳市园林小区园林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安政办〔2008〕177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开展省、市级园林小区、园林单位的创建活动。市、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要把庭院、居住小区绿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好抓实,加大督促、检查、指导工作的力度,确保新建园林单位、园林小区的建设质量。

各县(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创建园林城市活动的通知》精神,依照《河南省园林城市评选标准》和《河南省园林乡(镇)评选标准》,努力开展园林县城和园林乡(镇)的创建工作。已获得河南省园林城市(县城)的县(市)要积极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扎扎实实抓好绿化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创建园林城市(县城)、园林乡(镇)取得成效。

(四)强化检查监督,严格奖惩措施

城市各级绿化主管部门要对辖区重点城市绿化项目全程跟踪,进行指导、监督。全市城市绿化建设实行周督导、月统计、季讲评、半年排名通报、年终考核验收制度。对拖延工期、完不成任务和建设质量低下的单位,由城建三年计划指挥部通报批评。年终根据建设面积和建设质量实行“以奖代补”。

(五)严格执行城市绿化政策法规,加大绿化执法力度

市园林局、规划局要密切配合,结合安阳市总体规划修编,按照《安阳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做好城市绿线的划定工作,确定未来城市最低绿地指标和城市绿地的界限,明确规定城市各类绿地的控制原则,分层次合理控制、安排城市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要相互协调、通力合作,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实施城市“绿线管制”和“绿色图章”制度,努力实现依法建绿、规划建绿;各级绿化主管部门,要大力开展城市绿化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坚持依法行政,增强法规意识和服务意识,规范审批事项办理程序,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认真履行限时办结承诺,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间,促进我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大绿化保护力度,严格城市园林绿化执法,积极查处绿化违法事件。对不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占用毁坏城市绿地、破坏园林绿化设施的事件,要坚决制止,依法查处。

延伸阅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白银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办法(试行)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治理和规范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