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邮政局等部门安阳市加快农村邮政物流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邮政局等部门安阳市加快农村邮政物流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安政办〔2009〕1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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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11-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邮政局等部门安阳市加快农村邮政物流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安政办〔2009〕16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市邮政局、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局、商务局、交通局、工商局制定的《安阳市加快农村邮政物流发展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安阳市加快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实施意见
市邮政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
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
(二○○九年十一月九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国发〔2009〕8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关于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4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邮政管理局等部门河南省加快农村邮政物流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9〕151号)要求,切实加快我市农村邮政物流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副产品生产与加工能力大幅提升,农民生活水平明显改善,但是农村物流体系尚未健全,农村流通渠道不畅、市场化程度低、流通方式落后、部分流通产品质量没有保证的问题日益凸显,成为影响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农村邮政物流的发展可以进一步发挥邮政企业自有品牌、网络和服务优势,整合农资生产企业、“农家店”等社会资源,在农户与生产企业之间建立产品直通车,形成具有邮政特色的农资产品分销的“绿色”通道,促进农村地区商品的双向流通,是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流通成本,解决农民卖难、买难问题的有效途径,是扩大全市内需、活跃城乡市场、繁荣农村经济的迫切需要。邮政企业在农村积极发展邮政“三农”服务网点,有利于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促进农村地区的和谐稳定。邮政企业加强与农技部门合作,利用邮政“三农”服务网点平台宣传、普及、推广农业技术,引导农民科学种植,对于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我市新农村建设和物流业发展有关规划,以服务“三农”为主线,以科技为支撑,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充分发挥邮政优势,合理规划,完善布局,加快提升农村邮政物流服务能力、水平和质量,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发展目标:建设管理集约化、网络规模化、服务社会化的现代农村邮政物流综合服务平台,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转变完善企业经营机制,创新管理方式和服务方式,拓宽服务领域,增强农村邮政企业竞争力,加强市场监管,到2012年,基本建成“布局合理、双向高效、种类丰富、服务便利”的农村邮政物流服务体系。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规划引导。市邮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物流业总体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农村邮政物流发展规划,推动与地方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衔接。各级政府要把农村邮政物流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农村邮政基础设施和邮政“三农”服务网点建设纳入城乡发展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统筹协调推动。对邮政局所、物流配送中心等邮政设施建设用地,在选址、价格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加快农村邮政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邮政发展特点和农村发展需要,研究制订城乡邮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完善农村邮政物流布局,切实提高农村邮政服务水平。加强邮政普遍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认真执行邮政局所设置备案和撤并审批制度,优化邮政网络结构和网点功能。2012年之前,全部完成邮政基础设施空白乡镇的邮政局所补建和5个县(市)、48个乡镇营业面积较小、条件简陋的邮政局所改造工作;完成全市3000个建制行政村“村邮站”建设,打造农村邮政物流综合服务平台,提升邮政普遍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深化邮政改革。引导邮政企业建立与市场经济接轨的运营模式,整合农资生产企业、“农家店”等社会资源,在农户与生产企业之间建立产品直通车,形成具有邮政特色的农资产品分销“绿色”通道,促进农村地区商品的双向流通;鼓励邮政企业利用网络优势,建立“连锁经营加配送到户加科技服务”的农村物流新体系,培育连锁经营龙头企业;优化农村邮政企业发展环境,完善企业运营机制,扩大市场份额,提高企业服务能力和竞争力,提高企业就业吸纳能力,做大做强农村邮政企业。
(四)积极拓展服务领域。商务及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邮政“三农”服务网点拓展经营范围,并逐步建设成集农资、邮政、电信、报刊等多类产品经营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网点。各级邮政企业及其所属加盟连锁邮政“三农”服务网点可以经营化肥等农资产品。发展改革、财政、农业等有关部门要结合邮政服务“三农”实际,完善相关规定,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邮政企业申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国家化肥淡季储备招投标。各级商务部门要支持邮政企业与有实力的大型超市、商贸企业合作,开展农产品进城等业务。支持邮政企业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和“农家店”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务,扩大和经营网点覆盖范围。支持邮政在农村开展烟草、药品配送,提高农村商品配送能力。农业部门要促进农业科技和邮政网络优势互补,免费为邮政提供农技服务和病虫害情报信息,利用邮政“三农”服务网络平台宣传、普及、推广农业技术,引导农民科学种植。交通运输部门要支持邮政企业依托交通运输平台发展农资仓储和配送业务。
四、落实各项政策措施
(一)加大资金投入。财政部门要支持农村邮政物流网络改造和提升配送能力以及县、乡两级邮政局所改造扩建农资配送中心项目,积极争取国家、省农村物流服务发展专项资金;要加大投入和支持力度,加快“村邮站”建设步伐。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多渠道积极争取国家、省对我市农村邮政普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给予支持。支持邮政储蓄银行积极为实力强、信誉好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提供贷款,大力发展农村个人小额贷款业务。
(二)鼓励服务“三农”。全市各级邮政企业及其所属加盟连锁邮政“三农”服务网点可以经营化肥等农资产品。依据《农药管理条例》,全市各级邮政企业及其所属加盟连锁邮政“三农”服务网点可以开展农药经营活动,并直接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其中,经营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农药的,应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全市各级邮政企业及其所属加盟连锁邮政“三农”服务网点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或者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书面委托,在有效区域内代销其种子的,可以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经营分装种子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经营化肥、农药、种子等农资按“许可经营项目”和“一般经营项目”分类登记经营范围。对经营化肥的,在“一般经营项目”中登记;对经营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农药的,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的项目,在“许可经营项目”中登记经营范围;对经营其他农药的,在“一般经营项目”中登记。对经营分装种子的,按照《种子经营许可证》许可的项目,在“许可经营项目”中登记经营范围;对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或者受托代销种子的,在“一般经营项目”中登记为“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
(三)支持发展连锁经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简化连锁经营企业的登记注册手续,全市各级邮政企业直营门店及其所属的加盟连锁邮政“三农”服务网点,可持邮政企业的连锁经营相关文件和登记材料,直接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各级邮政企业所属的加盟连锁邮政“三农”服务网点也可由当地邮政企业代为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各级商务部门要支持邮政企业全面参与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对全市各级邮政企业直营门店及其所属的加盟连锁邮政“三农”服务网点要作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一种模式,纳入其建设中,并给予重点支持。农资管理部门要加强工作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对邮政物流配送中心的商品质量监管,避免对连锁经营企业进行多头和重复检查。
五、有关要求
1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加强沟通协商,密切配合协作,尽快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明确实施范围和进度;加强指导和监督,推进农村邮政物流加快发展。
2各级政府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邮政物流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措施,简化审批手续,确保取得实效。
3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对邮政服务“三农”的宣传力度,用正确的舆论导向支持邮政服务“三农”工作开展。
4邮政企业要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抓紧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整合物流资源,搞活经营机制,加强管理创新,全面提高竞争能力。要进一步夯实普遍服务基础,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增加销售品种,扩大市场份额,做大市场规模,提升服务水平,尽快成为服务当地经济发展、满足群众多元化需要的农村流通重要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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