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八查八看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焦政办〔2011〕91号
颁布日期:2011-09-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八查八看工作方案的通知

焦政办〔2011〕9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焦作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焦作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八查八看”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焦作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八查八看”工作方案

根据市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八查八看”的工作部署,为切实加快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确保“八查八看”取得实效,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八查八看”,督促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全面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责任,及时发现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认真整改,确保保障性住房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工作任务

(一)查认识,看主要领导是否尽到了第一责任人责任。

由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和市政府督查室负责,重点检查县(市)区主要领导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安排情况、到一线解决问题情况、形成的会议纪要等。

(二)查进度,看是否按时间节点按时完成任务。

由市房管中心负责,对照年度建设目标,检查各县(市)区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进度,重点查清没有按时间节点标准完成任务的原因。

(三)查质量,看是否做到质量合格优质优良。

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重点检查每一栋保障性住房监管单位、监理人员、保证质量措施等是否到位。

(四)查程序,看是否按“十个百分之百”要求认真推进。

由市监察局负责,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参加,重点检查项目立项、供地、规划、招标、施工等环节是否符合基本建设程序要求。

(五)查账目,看财务开支是否合理规矩规范。

由市审计局负责,市财政局配合,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检查,重点查清是否符合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各项规定,是否存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况。

(六)查问题,看建设中发生的问题是否解决、违纪违规的人和事是否得到处理。

由市监察局负责,对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发生的问题逐个梳理、逐项调查落实,重点检查违纪违规的人和事是否得到处理。

(七)查分配,看保障性住房是否公开透明用到困难群众。

由市监察局负责,市房管中心配合,对保障对象准入标准、审核程序、分配过程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保障性住房分配操作过程是否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住房户是否属于保障对象。

(八)查机制,看保障性住房建设机制是否真正建立并发挥作用。

由市房管中心负责,重点检查各县(市)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建章立制及制度执行情况。

三、工作时间

时间安排为9月29日—10月14日,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9月29日—9月30日):自查阶段。各县(市)区结合各自实际,对本地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自查。

第二阶段(10月1日—10月8日):整改阶段。各县(市)区围绕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认真整改。

第三阶段(10月9日—10月14日):核查阶段。市政府成立综合检查组,采取查阅档案资料、现场实地踏勘、走访群众等形式,对县(市)区保障性住房工作进行核查。

四、工作要求

市综合检查组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参加,要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检查工作,并向市政府报告检查情况。

(一)高度重视。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认真做好自查和核查工作。

(二)制定方案。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详细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内容和具体要求。

(三)落实责任。每个责任单位要明确一名县级领导具体负责,对检查情况形成报告,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报市政府督查室。

(四)密切协调。市直有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明确职责分工,严格检查标准,保证检查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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