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县区政府2013年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结果的通报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县区政府2013年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结果的通报
| 颁布单位: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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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9-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县区政府2013年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结果的通报
汴政[2014]6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及省、市政府关于对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督导评估的文件精神,市政府教育督导团于2013年10—11月、2014年4—8月,对我市四县五区2013年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等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评估。现将评估结果通报如下:
一、2013年目标完成情况
按照《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豫教基〔2011〕162号)和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的义务教育责任目标,2013年县、区规划达标义务教育学校301所,经县、区申请,督导团实地核查义务教育学校304所,其中236所学校基本达到了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通许县、杞县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其中通许县仅完成了目标任务的19.23%。
对照《河南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豫政办〔2012〕169号)和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的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3年责任目标,2013年规划县、区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82所,经县、区申请,督导团实地核查幼儿园182所,其中161所幼儿园达到了河南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通许县、开封新区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且差距较大。
综合各县、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总体完成情况,杞县、鼓楼区和顺河回族区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开封县、龙亭区、禹王台区完成或基本完成目标任务,通许县、尉氏县、开封新区未完成目标任务。
二、落实政府教育职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情况
(一)落实教育经费情况
各县、区努力落实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增加教育投入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加强教育经费管理,规范合理使用。但是,督导团在督导评估中仍发现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县、区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未能完全落实;二是开封县、通许县、尉氏县、开封新区、顺河回族区存在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的征收比例不足、具体使用的项目不够明确等问题;三是各县、区教师培训经费均未按教师年工资总额1.5%纳入财政预算。
(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完成情况
各县、区政府不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逐步改善了办学条件、校园及周边环境。多数县、区加强了中小学图书室、阅览室、实验室等教辅用房的建设,添置了图书、体音美器材和实验仪器等。但仍有部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与省定标准存在较大差距。突出表现在:一是教学辅助用房不能满足需要,体音美器材、各种实验室仪器明显不足;二是农村学校普遍存在多室合一、一室多用现象,城镇学校运动场地不足,生均建筑面积不足,部分学校存在大班额现象等。三是部分学校缺乏校园整体规划意识,存在校园硬化面积过大、没有预留运动场、辅助用房多室合用、规划新的教学用房时教学辅助用房预留不足等问题。
教师队伍建设方面,各县、区均实行了教师聘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多数县、区制定了城乡教师援助活动方案,积极构建“强校带弱校”机制。但仍普遍存在农村学校教师配备不足、教师结构性缺编、年龄老化、体音美教师缺少等情况。
(三)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情况
各县、区政府重视学前教育发展,新建、改扩建幼儿园数量迅速增加,学前三年入园率逐年提高。但是,各县、区均存在财政投入少、公办园占总数比例少、公办新建园进程缓慢、公办幼儿园经费紧张且办园条件简陋等共性问题。
各县、区充分利用闲置中小学校舍、场地办园。幼儿园活动室、辅助用房的区分相对合理,功能划分较为明确。例如,开封县幼儿园在环境的创设上注重色彩明快、艳丽、童趣化,室内布置也能根据幼儿园的特点进行装饰,整体办园水平较高,优势明显。但评估验收中发现,部分县区幼儿园办园起点不高,缺乏科学规划,布局不够合理。
幼儿园管理普遍加强,大部分的幼儿园安装有监控系统,门禁制度严格,有效地消除了安全隐患;饮食安全意识普遍增强,多数幼儿园重视饮食安全,厨房设施配备比较齐全,卫生条件较好,重视营养搭配,保障幼儿的成长需求。管理比较好的有龙亭区、鼓楼区、禹王台区、顺河回族区、开封新区。但督导团发现,不少幼儿园还存在课程设置不规范、幼儿生活安排不够科学合理、卫生保健不够重视、教材或幼儿辅助读物质量低劣等现象;农村幼儿园普遍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问题。
各县、区重视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工作,努力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例如,杞县高度重视园长和教师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提升了园长的管理和执行能力,初步体现了幼儿教育的内涵。但督导中发现,许多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和数量不足,多数是代课教师或临时聘用教师;部分幼儿园园长没有上岗合格证,教师没有幼教资格证,教师专业化不强。
综合2013年县、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和“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目标完成情况,通许县政府两项目标任务均未能按时完成,且差距较大,特提出通报批评。
三、几点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对教育工作的认识。各县、区要继续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
(二)切实加大教育投入。要按国家政策、法规相关规定落实教育经费,加大财政对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的投入,弥补历史欠账,强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学前教育快速发展。
(三)进一步提高目标意识、标准意识。各县、区政府要强化奖惩机制、督导问责机制,切实把年度责任目标和省级办学(园)标准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中去。做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层层有目标、人人讲标准;把目标和标准分解、落实到人,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责任,齐心合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圆满完成。
附件:汴政2014—65附件.doc
1.2013年县、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目标完成情况一览表
2.2013年县、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目标完成情况一览表
3.县、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总体完成情况一览表
开封市人民政府
2014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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