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颁布单位: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3-04-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汴政[2013]6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加快建设生态开封、美丽开封,现就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环境问题不仅是经济问题、发展问题,而且是政治问题、民生问题。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五位一体”的战略高度,要求必须树立生态文明理念,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长期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在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保护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当前我市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期、资源环境矛盾的集中期、环境问题的高发期,支撑发展的环境资源明显不足,保障发展的环境要素需求压力持续加大,公众对环境质量改善的期待日益迫切。我市产业结构不合理,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欠帐较多,环境总体恶化的趋势尚未根本改变,环境保护仍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在中原经济区建设和郑汴一体化进程中,探索不以牺牲生态和环境,实现“三化”协调科学发展,并通过生态优势的构筑形成开封的后发展优势和吸引力,是我市面临的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机遇意识,继续破解难题,推动环境保护事业实现更快高水平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生态文明的理念,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痛下决心,着力破解经济发展中的环境资源“瓶颈”制约,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群众权益的突出环境问题,实现开封发展的战略性转型,努力探索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环境保护新道路。

总体目标:到2015年,全面完成我市环境保护“十二五”目标任务,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城乡环境保护统筹推进,环境监管能力不断提升,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环境保护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为,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作用进一步显现,努力在发展繁荣的同时,为开封保有“天蓝、水清、地绿”的良好环境。

三、坚持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高效利用环境资源。在全市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环境容量,合理确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指标,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按约束性指标进行管理。把主要污染物预支增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前置条件。对未经核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建设项目,不得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没有预支增量的地方,原则上不再核定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实行预支增量指标动态管理、分级管理和区域间交易。强力推进污染减排,腾出更多的环境容量,优先支持重点项目,特别是产出高、排放小、对产业结构调整又有重大拉动作用的项目。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项目准入。加强战略环境影响评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重点流域区域开发、行业发展以及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项目环境准入,在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过程中,决不能把降低环境标准作为优惠条件,从严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培育一批环境友好型示范产业集聚区。

强力调整产业结构。要充分发挥环保对产业结构调整、对经济转型的倒逼作用,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积极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加快淘汰化工、建材、制革、纺织等行业的落后产品,对能耗高、污染重、技术落后的工艺、设备及产品实施强制性淘汰。对未按期淘汰的企业,依法吊销排污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推动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依法对超标准、超总量、有毒有害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四、以污染减排为重点,大力实施“碧水蓝天”工程

大力实施“碧水”工程。一是完成河南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确定的河流水质目标。重点加快推进惠济河综合治理三年规划,努力消除水体黑臭现象,进而使河流水质变清能够养鱼。2013年完成黄汴河和东护城河截污治理,2014年完成化肥河和药厂河截污治理。启动惠济河湿地处理工程和马家河湿地处理工程。同时,启动贾鲁河、小蒋河等流域综合整治。二是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努力使污水处理率达90%以上。逐步消除企业污水直排河道,形成“企业+污水处理厂+湿地”模式。以开封新区、产业集聚区为重点,强力推进开封东区、西区、开封县、杞县等4家污水处理厂扩容和一级A提标改造。加快开封新区马家河、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等7个工业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争取早日建成投运。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污泥无害化处置、溢流监控和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等设施建设。2015年,中水回用率达到30%以上,污泥无害处理处置率达到80%以上。三是深化工业企业工程治理。完成开封制药、东大化工、兴化精细化工等重点排污企业的废水深度处理,鼓励企业实施中水回用工程。逐步搬迁市区危险化学品企业进入化工园区。杞县宏四发皮革、通许县通富纸业、尉氏县凯华皮革和金城皮毛等企业,要采用先进技术,年底完成深度治理工程,努力提高处理标准。

大力实施“蓝天”工程。一是加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以火电、冶金、建材、煤化工为重点防控行业,以市区和各县县城为重点防控区域,实行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逐步推进PM2.5等细颗粒物监测工作,积极开展细颗粒物、臭氧、一氧化碳控制技术研究,采取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二是加大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力度。全面实行机动车环境保护标志管理制度,开展机动车环境保护定期检验工作。尽快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严格执行机动车新车注册、“二手车”转入标准制度。加强机动车环保监管能力建设,建立机动车环保管理信息系统。三是加强工业大气污染防治。严格控制工业烟尘粉尘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督促河南晋开、东大化工等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加强工业废气的治理,改善周边环境空气质量。新建燃煤机组配套建设高效脱硫脱硝设施,脱硫效率达到95%以上,脱硝效率达到80%以上。四是借鉴先进城市的做法,强化工程建设场地扬尘监管和餐饮油烟污染控制,开展专项治理,努力减少排放。五是实施城区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推广工程。重点推进中电投河南发电公司开封分公司热电联供项目、开封新区铁南区集中供热等项目的实施,取缔集中供热范围内小型燃煤锅炉。尽快完成开封市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尉氏县产业集聚区、杞县热力公司热源厂、开封县金祥热力有限公司、通许县产业集聚区等集中供热项目。年内完成河南巨力玻璃有限公司、全市餐饮单位、开封市市政管理处沥青搅拌站、开封市妇产医院锅炉等煤改气项目。

五、切实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加大辐射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力度。一是从严加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要多策并举,努力实现辐射事故零发生率,放射性废物和废源送贮率100%,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100%,电磁辐射环境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二是加大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全市实现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90%,危险废物单位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95%。三是妥善处置好历史遗留问题。2013年完成开封市原振兴化工厂含铬污染物无害化后续治理工程,完成开利锌业750吨的废渣、东大化工300吨的氯乙酸母液、巨龙化工20吨的焦油残渣的处置工作,完成开封县浙商人造板有限公司Ⅳ、Ⅴ类源的暂存工作,积极推进通许县公费医疗医院医用Ⅰ类源退役工作,做好开封核能辐照厂后期退役工作。

加强重金属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是深入实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对河南省重点防控区域尉氏县岗李乡、大马乡、洧川镇、张市镇的废旧金属冶炼企业和皮革企业进行集中治理,到2015年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削减30%以上。坚决淘汰关闭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涉重金属企业。二是加快开封中节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调试,保障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2015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三是加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十二五”末拆解处理处置规模达到10万吨/年以上。

严格化学品环境管理。提高化学品项目的环境准入和建设标准,科学划定并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安全防护距离。依法淘汰高毒、难降解、高环境危害化学品,限制生产和使用高环境风险化学品。加强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重点企业的监督管理,对废弃危险化学品和依法没收的危险化学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建立化学品环境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和全过程行政问责制。

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大市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影响水源地水质安全的环境违法行为。建设水源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标志警示设施、农田退水工程,启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居民搬迁和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完成县城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依法取缔保护区内的违法建设项目和排污口,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指标监测分析,确保饮用水水质安全。

六、加强生态市建设和农村环境保护

全面推进生态市建设。编制生态市建设规划,继续实施林业生态建设工程、环境保护与建设工程、生态人居工程等,积极构建绿色高效的生态经济体系、全防全治的环境安全体系、环境优美的生态人居体系、健康文明的生态文化体系,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民富市强、生态文明、环境友好、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的生态市。“十二五”期间创建20个省级以上生态乡镇、100个省级以上生态村、160个市级生态村。做好柳园口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环境管理工作,积极保护生物多样性。

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按照国家对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的要求,结合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新型农村社区配套建设污水集中处理、垃圾集中收集设施。加快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运行机制,因地制宜建设农村垃圾处理设施,2015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70%。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力度。到2015年,60%以上的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要配套建设污染处理设施,新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必须配套建设污染处理设施。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示范工程,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严禁焚烧秸秆,搞好秸秆综合利用。

七、不断提高环境监督管理水平

健全环境保护政策体系。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辐射污染防治、环境应急管理、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监督管理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严格实施国家行业、地方和流域排放标准,提高企业的污染治理水平。

强化环境执法监管。一是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责任制。完善跨行政区域环境联合执法机制和部门联动执法机制。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加强环境保护日常监管、执法检查和后督察。建立建设项目全过程环境监管制度、农村和生态环境监察制度。对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区域和企业,坚决实施区域限批、挂牌督办、黑名单等措施。完善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实行网格化管理。二是完善环境应急防范体系。建立完善环境风险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加强环境应急处置救援队伍建设,依法科学妥善处置环境应急事件。严格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环境安全监管责任。

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建立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建立排污权交易中心,将排污权有偿使用资金作为政府非税收入进行管理,专项用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降低征收成本。完善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科学研究制定补偿标准,规范生态补偿金的分配办法和使用范围。推行绿色信贷制度,根据企业环境守法情况划分信用等级,实行差别化的信贷政策。继续实行绿色证券制度,严格上市企业环境保护核查。

提高环境保护监管能力。完善全市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加强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实现监控信息共享和综合应用。“十二五”末完成环境监测、监察、辐射、应急、监控、宣教、固体废物管理等标准化建设。加强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提高细颗粒物、臭氧、一氧化碳、重金属、水质等监测能力。加强环境信息基础能力、网络和传输能力建设,提高环境信息化水平。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和监督体系、高效的环境预警应急体系、科学的总量核查核算体系、有力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体系,为环境保护提供能力支撑。

八、健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机制

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考核。各级政府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责,将环境保护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实行环境保护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健全环境保护投入多元机制,把环境保护作为重点支出列入各级年度财政预算并逐年加大投入,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环保工程。成立高规格的环保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和环境应急事件处置,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加强环境保护机构队伍建设。建立区域性环境督查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环境监管和产业集聚区环境监管体系。加强全市环境监察能力及队伍建设,使之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实施多渠道、多途径引进、培养、选拔各类环境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新进人员中环境保护专业人员比例不低于75%。

积极引导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建立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社会行动机制,加强面向社会各界的环境宣传教育和培训,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环境质量公报、企业环境行为公告、新闻发布和重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增强企业的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和进度要求,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抓好落实。

开封市人民政府

201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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