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12-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的通知
汴政办[2012]17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的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全市2012年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和分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评估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分别汇总2012年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突发事件总体情况以及分类别事件具体情况。主要包括事件发生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与上年相比较情况以及较大级别以上突发事件有关情况,并对各类突发事件发生特点进行分析。
(二)应对工作总结评估。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开封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相关专项预案、部门预案,从组织领导、预案管理、队伍建设、资金投入、物资保障、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以及恢复重建、调查处理和科普宣教等方面,对2012年度应急管理工作及各类突发事件应对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既要认真总结防范处置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又要深刻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三)工作建议。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高防范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的意见和建议。
(四)典型案例分析。根据点面结合的原则,从2012年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中分别选择1—2个典型案例,对防范应对工作各重点环节进行深入评估分析,以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二、总结评估的组织工作
各县、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汇总编写本地各类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报告;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分为四个编写组,各组参加部门负责编写本行业、本领域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报告;各组牵头部门在本组部门报告基础上汇总形成本类别突发事件总结评估报告。部门分组情况如下:
(一)自然灾害编写组:市民政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林局、地震局、气象局、人防办、河务局参加。
(二)事故灾难编写组:市安全监管局牵头,市国资委、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林局、质监局、环保局、旅游局、气象局参加。
(三)公共卫生事件编写组:市卫生局牵头,市农林局、畜牧局、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参加。
(四)社会安全事件编写组:市公安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民委、国资委、教育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务局、环保局、信访局、银监局、人行开封中支参加。
三、有关要求
1.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年度总结评估工作。要安排业务骨干力量积极参与,全面、准确、深入地进行总结分析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
2.要做好各方面基础数据统计和材料汇总工作,各项数据的统计要规范、细致,避免重复和疏漏。要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文字与图表相结合、概括描述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评估分析,做到内容翔实、层次清晰。
3.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确定1名参加总结评估工作的联络人员,将姓名、职务、手机和固定电话于2012年12月27日前报市应急办。
4.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牵头单位除外)于2013年1月7日前将经单位分管领导审定后的总结评估报告(一式3份)及电子文档报送市应急办,同时抄送本组牵头部门,各组牵头部门请于2013年1月11日前将汇总编写的本类别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报告及电子文档报送市应急办。
市应急办电话:3866152
邮箱:kfsyjb@163.com
联系人:张铮
地址:市政府后楼115房间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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