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汴政办[ 2010 ] 18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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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12-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的通知
汴政办[2010]18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的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年度总结评估工作,要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2010年度本地、本部门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和分析。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评估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分别汇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突发公共事件总体情况以及分类别事件具体情况。主要包括2010年度突发公共事件发生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与往年比较情况,以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有关情况,并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特点进行分析。
(二)应对工作总结评估。对照《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开封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相关专项预案、部门预案,从组织领导、预案编制演练、应急队伍建设、物资资金准备、监测预警预报、应急防范处置,以及恢复重建、调查处理和科普宣教等方面,对2010年度应急管理工作及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既要认真总结防范处置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又要深刻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三)工作建议。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进一步提高防范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的意见和建议,以改进和推动应急管理工作。
(四)典型案例分析。根据点面结合的原则,从2010年度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中各选择1—2个典型案例,对防范应对工作各重点环节进行深入评估分析,以利于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二、总结评估的组织工作
各县、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汇总编写本地区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报告;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分为四个编写组,各组参加部门负责编写本行业领域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报告,各组牵头部门形成本类别突发公共事件总结评估报告。分组情况如下:
1.自然灾害组:市民政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交通局、水利局、农林局、地震局、气象局、人防办、开封黄河河务局参加。
2.事故灾难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农林局、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环保局、旅游局、气象局、国资委参加。
3.公共卫生事件组:市卫生局牵头,市农林局、畜牧局、商务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参加。4.社会安全事件组:市公安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民委(宗教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商务局、环保局、信访局、国资委、开封银监分局、人行开封中心支行参加。
三、有关要求
1.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突发公共事件年度总结评估工作。牵头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和计划安排,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安排业务骨干积极参与,全面、准确、深入地进行总结分析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2.要做好各方面基础数据统计和材料汇总工作,各项数据的统计要规范、细致,避免重复和疏漏。要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文字与图表相结合、概括描述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评估分析,做到语言精炼、层次清晰、内容充实。
3.请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确定1名参加总结评估工作的联络人员,将姓名、职务、手机和固定电话于2010年12月22日前报市应急办。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于12月28日前将经负责同志审定后的本地区、本部门总结评估报告(一式3份)及电子文档报送市应急办。各组牵头部门于2011年1月7日前将汇总编写的本类别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报告及电子文档报送市应急办。
市应急办电话:3866152
联系人:岳坤鹏手机:13781160603
二0一0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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