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2-05-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洛政〔2012〕7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新区管委会,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洛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洛阳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打造碧水蓝天、生态宜居洛阳,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洛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洛阳市环境保护实际,特制订本规划。

一、环境形势

(一)“十一五”取得的成效

“十一五”时期,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紧紧围绕省、市确定的重点环保工作任务和全市人民关心的热点环境问题,按照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在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中的重要作用,坚持把环境保护与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污染减排与结构调整、环境治理与改善民生有机结合起来,按照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总体思路,以污染减排和总量控制为中心,以科学发展为统领,以改善全市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和服务科学发展为主线,深化流域污染、大气污染和固废污染深度治理,强化环境影响评价,加强生态创建和农村环境保护,严格环境监管执法,保障群众环境权益,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推动全市经济发展逐步转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节约发展、清洁发展、绿色发展的良性轨道,较好地完成了《洛阳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1.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下降。经测算,2010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3.0844万吨,比2005年下降30.8%;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1.2408万吨,比2005年下降34.1%,超额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十一五”时期减排任务,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分别完成减排目标的308.0%和104.3%。

2.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10年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15天,达标率为86.3%,比2005年的72.6%(265天)提高了近15个百分点;地表水出境断面伊洛河汇合口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为13.80毫克/升,氨氮平均浓度为0.685毫克/升,水质综合达标率为100%,比2005年的35.7%提高了近65个百分点,监控的578公里河段长度中,1—3类水质河段长492公里,占监控河段长度的85.1%,无5类以及劣5类水质河段,全市地表水水质级别为良好;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持续稳定保持在100%;辐射环境质量保持在天然涨落水平。

3.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明显。自2007年依照国家政策开展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以来,共关闭淘汰小火电机组146万千瓦,涉及11家电力行业企业。全市所有电厂的33台燃煤机组(总装机容量611万千瓦)全部建成脱硫设施。在全省率先实施非电行业脱硫设施建设。治理整顿涉水企业590家,关闭140余家。

4.调整产业结构步伐加快。全市共关闭淘汰污染严重、工艺落后的167家企业262条生产线,关停取缔308家小冶炼、小锻造、小铸造、小石灰窑等重污染、高耗能企业,关停搬迁16条影响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群众反映强烈的生产线,关停8家小火电机组企业。引进投资35亿元的中航锂电20亿安伏锂离子动力电池产业基地项目、投资17亿元的中硅高科年产3000吨多晶硅项目、四季沐歌年产100万台太阳能热水器项目等501个高科技项目,使洛阳新兴产业的发展实现重大突破,产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调整,城市工业布局逐步合理完善。

5.环保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将地表水环境质量与规划项目实施列为责任目标的重要内容,把相关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定期通报考核,实施严格问责,对评优创先活动实行一票否决。实施责任目标断面考核制度,将地表水环境质量同地方财政挂钩。将规划重点项目列为市领导挂牌督办内容,实行督查督办。开展化工行业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实施停产企业110家,实施关闭企业61家,实施搬迁企业21家;深入开展涉铅、涉重金属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对275家涉铅、涉重金属企业进行了专项整治。积极申请上级治污资金,协调发改、财政等部门出台以奖代补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治理污染,提高企业治污的积极性。2006年以来,我市共争取省级以上水污染治理资金1230万元,市财政配套资金2560万元,企业投入水污染治理资金超过1亿元,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资金超过10亿元。《黄河中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涉及洛阳项目共18个,截至2009年,6个工业污染防治项目已全部建成投用;9个污水处理工程以及洛阳市城市(氵廛东)污水处理厂7万吨/日中水回用工程已建成投用;洛阳新区20万吨/日污水处理工程一期建成试运行。投资7200万元开展了重点区域污染防治,治理河流总长约16.1公里。投资1400万元建成10个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为及时掌握区域水质状况动态变化、开展水质预警、强化环保执法监察和制定环境保护综合决策等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撑。

6.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不断深化。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部署,制定了《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积极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重点推进生态示范创建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示范工程建设。完成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3个、国家级生态乡镇3个、国家级生态村1个、省级生态乡镇19个、省级生态村51个、市级生态村2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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