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故县水库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故县水库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洛政办〔2015〕2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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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3-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故县水库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
洛政办〔2015〕25号
洛宁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故县水库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3月13日
故县水库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故县水库水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工作,消除影响水质的安全隐患,提高水环境质量,确保故县水库水质达到饮用水源供水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对故县水库及周边各类污染源进行集中整治,进一步改善故县水库及周边环境质量,确保故县水库水质满足饮用水源水质要求;建立故县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和监管长效机制,按照饮用水源地的标准严格管理,确保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环境综合整治
1.生产生活等点源污染治理。河南发恩德矿业有限公司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批复的要求,落实矿石运输途径和各项环保措施;拆除水库周边乱搭乱建等构筑物,规范水库及周边旅游、农家乐活动;清除水库周边村庄生活垃圾堆放场(点),规范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和处置;洛宁县食品公司故县屠宰厂、下峪屠宰厂按照环保要求,合理选址、完善手续、建设废水处理设施。
责任单位:洛宁县人民政府,市环保局,故县水利枢纽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底
2.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按照禁养区管理要求,清除水库周边畜禽养殖污染,规范养殖行为,杜绝养殖污染;取缔非法网箱水产养殖活动,对饮水工程取水口附近和划定的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的水产养殖实施搬迁;严格控制水库周边村镇种植业的农药化肥施用强度和农膜使用量,提高农膜回收率和测土施肥率。
责任单位:洛宁县人民政府,市畜牧局、农业局,故县水利枢纽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5年10月底
3.污水收集处理基础设施及截污工程建设。洛宁县故县镇、下峪镇人工湿地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成投运;实施水库周边村镇生活污水排污口截流,完善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实施下峪镇涧河河道治理工程;对入库河流两岸的排污口进行规范化整治,污水截流进入污水管网,已经实施截流的排污口全部实施封堵。
责任单位:洛宁县人民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水务局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底
4.环境风险清查。整治故县水库库区内的航运船舶,取缔非法客货运船舶及各类交通环境违法行为,禁止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油类、粪便及其它污染物的船舶通行。对环库、临库、临水公路可能存在的危险品、化学品、交通运输隐患进行调查清理。
责任单位:洛宁县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15年8月底
(二)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和设标立界
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开展保护区划定工作,编制区划技术报告。市环保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区划技术报告进行初审。报告经省政府批准后,市环保局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完成故县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设标立界工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水务局,故县水利枢纽管理局,洛宁县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5年8月底
(三)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优化和管理
1.严格控制水库周边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加强环境监管,及时查处水库周边环境违法案件。
2.加强上游来水入库水质和水库水质监督性监测,定期通报水环境质量和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数据;汛期和水质受到影响时增加监测频次,做好上下游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3.修订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4.采取建造水源涵养林等生态保护措施,搞好水库周边绿化,查处乱砍滥伐、滥占林地、毁林开荒、违法开山破坏植被等行为。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林业局、水务局,故县水利枢纽管理局,洛宁县人民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直接影响到水质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及社会稳定。市政府负责对故县水库环境保护工作整体协调、督查督办,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协调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整治任务。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沟通协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抓紧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强化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安排专人逐项检查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市政府每季度组织联合督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建立长效机制。为推进故县水库饮用水源环境整治,确保水源地安全,市政府将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保障、加强监管等措施,建立故县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日常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相关规定,建立指导、检查、执法等长效机制,并加大政策、技术和资金等方面的扶持力度,为故县水库环境整治和保护提供保障。洛宁县政府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加强监管和日常巡查,严肃查处影响库区水质的各类活动。同时,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信息互通,及时沟通、上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进展情况,明确专人负责整理报送;市环保局负责汇总调度整治工作整体进展情况,每月25日前报市政府。
联系人:尚凯何晓玲联系电话:63926997,63481064
电子邮箱:lywk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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