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总结评估2013年度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濮政办〔2014〕2号
颁布日期:2014-01-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总结评估2013年度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请做好2013年度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的通知》(国办函〔2013〕12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总结评估2013年度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通知》(豫政办文〔2014〕1号)文件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2013年全市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评估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分别汇总2013年全市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突发事件总体情况以及分类别事件具体情况。主要包括事件发生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与近年相比较情况,以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有关情况,并对各类突发事件发生特点进行分析。

(二)应对工作总结评估。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濮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关专项预案、部门预案,从组织领导、预案管理、队伍建设、资金投入、物资保障、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恢复重建、调查处理和科普宣教等方面,对2013年应急管理工作及重特大突发事件应对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既要认真总结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经验和做法,又要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三)工作建议。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高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的意见和建议。

(四)典型案例分析。根据点面结合的原则,从2013年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中分别选择1—2个典型案例,对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各重点环节进行深入评估分析,以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二、总结评估的组织工作

各(县)区、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汇总编写本地各类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评估报告。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分为四个编写组,各组参加部门负责编写本行业、本领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报告;各组牵头部门在各地、各有关部门报告基础上汇总形成本类别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报告。市政府部门分组如下:

(一)自然灾害类编写组:市民政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地震局、气象局、黄河河务局参加。

(二)事故灾难类编写组:市安监局牵头,市政府国资委、工信局、公安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质监局、旅游局、气象局、地方铁路局参加。

(三)公共卫生事件类编写组:市卫生局牵头,市农业局、商务局、林业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畜牧局参加。

(四)社会安全类编写组:市公安局牵头,市政府国资委、发改委、教育局、宗教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商务局、信访局、人行、银监局参加。

三、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年度总结评估工作。各编写组牵头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安排骨干力量,全面、准确、深入地进行总结分析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

(二)要做好各类基础数据统计和材料汇总工作,各项数据的统计要规范、细致、准确,避免重复和疏漏。要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文字和图标相结合、概况描述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评估分析,做到内容翔实、层次清晰。

(三)各县(区),开发区管委会,各编写组牵头部门要确定一名总结评估工作联络人员,将名单(包括姓名、职务、手机和固定电话)于2014年1月22日前报市应急办,并于1月28日前将本地区及牵头部门负责同志审定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总结评估报告及电子文档报市应急办([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李晓凯电话:6666123传真:6666132)

201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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