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度全市政府系统门户网站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度全市政府系统门户网站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三政办〔2010〕1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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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11-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度全市政府系统门户网站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三政办〔2010〕1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促进全市政府系统门户网站建设,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2010年度政府系统门户网站绩效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市政府各部门门户网站。
二、评估办法
(一)数据采集时间
数据采集时间为2010年12月1-10日,共10天。
(二)各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绩效评估办法
各县(市、区)政府(含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下同)门户网站绩效评估采取市电子政务办公室评估和县(市、区)政府互评结合的方式进行。市电子政务办公室要按照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在规定的数据采集时间内对各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数据采集并评估打分。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在规定的数据采集时间内对其他7个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数据采集并评估打分。市电子政务办公室评估结果占分值的80%,县(市、区)政府互评结果占分值的20%。
(三)市政府各部门门户网站绩效评估办法
市政府各部门门户网站由市电子政务办公室评估。市电子政务办公室要按照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在规定的数据采集时间内对市政府各部门门户网站进行数据采集并评估打分。
三、评估指标
市电子政务办公室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门户网站的绩效评估按照《2010年度全市政府系统门户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2)执行。各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绩效互评工作按照《2010年度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绩效互评表》(见附件3)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对照《2010年度全市政府系统门户网站绩效评估单位及门户网站网址》(见附件1),自行核对本单位网站地址,如资料有误,请于2010年11月30日前联系更正。要对照《2010年度全市政府系统门户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自行核对网站建设情况,如有疏漏,请于2010年11月30日前更正、完善。
(二)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专门人员,认真学习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客观公正地对其他7个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作出评估,并认真填写互评表,于2010年12月10日前将评估结果分别以纸质(单位盖章)和电子文档形式报市电子政务办公室(联系人:孟鹏、沈岩炜,联系电话:2852172,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10年度全市政府系统门户网站绩效评估单位及网站网址》(略)
2.《2010年度全市政府系统门户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略)
3.《2010年度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绩效互评表》(略)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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