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信政办〔2011〕1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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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12-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政办〔2011〕1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信阳市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信阳市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
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财税〔2010〕105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1〕84号)的文件精神,为保证我市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税收征管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信息化技术为抓手,以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标,坚持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原则,依托房地产评估技术及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存量房交易申报价格评估机制,切实提高存量房交易税收管理水平,促进房地产税收征管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内容和目标
(一)完成房地产基准价格数据采集工作。利用房产、土地管理部门的地籍、产权产籍资料和税源普查资料,获取评税所需要的房地产基础数据,建立全市存量房基准价格数据库。
(二)建立、健全存量房交易申报价格评估机制。运用房地产评估技术,依托信息化手段,以房地产交易基准价格为参考数据,对存量房交易价格进行评估,以修正后的评估值作为计税依据。规范存量房交易环节税收征管工作。
(三)2012年5月31日前完成评估系统试运行,2012年7月1日全市实现存量房纳税评估系统正式上线运行。
三、工作范围、对象和时点
(一)存量房交易申报价格评估范围:信阳市市区和各县(区)城区。
(二)存量房交易申报价格评估工作的对象:信阳市市区和各县(区)城区的存量房。
(三)存量房交易申报价格评估工作的评估时点:2011年9月30日。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工作实施方案。信阳市地方税务局负责制定《信阳市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实施方案》。
(二)开展动员、培训和调查工作。召开全市推广应用存量房纳税评估工作动员会议,传达财政部、国税总局、省、市政府及省地税局有关文件精神,对有关人员进行房地产纳税评估业务培训,组织人员调查全市存量房整体布局。
(三)制定存量房交易纳税评估技术标准。按照《河南省地税局存量房交易价格申报评估技术方案》的要求,确定我市有关数据采集标准,建立我市的评估技术细则。根据划分片区和分区的标准存量房可比实例库和标准存量房基准价格,以及分析评税所需的各项参数和数学模型,提出技术标准和业务需求,并邀请专家对我市的技术标准和业务需求进行论证,确保其科学性、权威性、可操作性。
(四)采集相关数据。1、全面采集全市住宅小区房产信息,获取存量房交易申报价格评估所需的基础数据。2、根据评估技术的要求和数据采集标准,财政、物价、房管、国土、住建、规划等相关部门应积极提供房地产评估所需的基础数据,满足存量房交易申报价格评估的需要。各相关单位要紧密配合,提供真实、有效、全面的数据信息。具体数据需求如下:①物价管理办公室负责提供各类住宅房屋交易价格调查表、各类房屋交易价格认定结论,房屋销售价格指数编制等。②国土部门负责提供地理信息系统(GIS)、工业、商业、住宅及其他土地基准价格、修正系数、土地级别图、基准地价图、基准地价表以及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情况说明等。③财政局负责提供2007年1月1日以来缴纳契税的房地产相关数据。④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提供住宅价格指数、分类房产建安造价标准及造价指数等。⑤市房管中心负责提供2007年1月1日以来房地产数据,包括房地产大证、分户证、户主名称、地号、丘号、房产证号、户型、小区名称、办证时间、增量房、存量房类型、交易价格、交易时间等。⑥城乡规划局负责提供城区规划图、住宅小区、商业用房详细分布图等。⑦统计局负责提供各类新建住宅及存量住宅、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指数。
(五)审核录入数据,确定计税价格。1、地税部门负责对本地区采聚的数据集中审核、录入。2、将评估结果与存量房实际交易价格进行比对,找出差异(确定合理的修订系数),进行修订。
(六)建立价格评估结果争议解决机制。由市物价管理办公室和市地税局制定价格不明、价格争议处理办法,建立存量房交易价格争议解决机制。
(七)上线运行。1、存量房交易申报价格评估系统试运行阶段。及时发现收集试运行阶段存在的相关问题,不断优化评估系统,确保该系统2012年7月1日前在全市范围内正式上线运行。2、存量房交易申报价格评估系统正式上线运行。通过评估值和申报值的比对,对申报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按照评估值作为计税依据,建立存量房交易申报价格评估机制,堵塞税收征管漏洞。
五、保障措施
为保证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税收征管工作顺利开展,决定成立信阳市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税收征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长:冯鸣(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胡彩贤(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胡宪黎(市地税局局长)
张志杰(市房产管理中心主任)
黄体荣(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程震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黎明(市物价办主任)
饶祖顺(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李雪洋(市统计局局长)
张君生(市财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地税局,胡宪黎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职责:落实人员,健全组织,明确职责,全面指导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税收征管的各项工作;确定工作方案,制定具体的信息传递制度,规范存量房交易价格申报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保障存量房交易价格申报评估工作各项数据取得及时、真实、有效;积极协调评估资金,为评估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六、工作要求
为确保存量房交易申报价格评估工作顺利进行,对我市存量房交易申报价格评估工作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存量房交易价格申报评估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必须切实加强领导。信阳市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税收征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政府领导、部门配合、专家介入、中介参与”的总体要求,做好部门间的沟通协调,统筹安排,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总体把握工作进展情况。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要求,明确分工,细化责任,确保此项工作圆满完成。
(二)强化职责,密切协作。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税收征管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积极参与,共同完成。及时建立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减少数据整合和处理中的技术障碍,从而促进我市的房地产交易计税价格评估工作顺利进行。
(三)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各有关部门要迅速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加强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该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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