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度环境保护责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

颁布单位:河南省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5-02-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度环境保护责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

周政办[201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东新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周口建设,坚持“三保一高”,深化改革创新,强化污染治理,严格执法监管,狠抓工作落实,较好地完成了2014年度环境保护责任目标任务,推动了全市环境质量有效改善,促进了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4年度环境保护责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淮阳县、沈丘县、项城市、扶沟县、商水县为环境保护责任目标任务完成先进单位。

二、郸城县、西华县、太康县、市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川汇区、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新区管委会为环境保护责任目标任务完成单位。

希望各县(市、区)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周口崛起方略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措施,强化责任,狠抓落实,为推动新常态下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建设美丽周口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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