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大庆市市区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庆政办发【2011】19号
颁布日期:2011-03-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大庆市市区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通知

庆政办发【2011】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精神,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全市经济发展目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和居民住房消费能力等因素,现将大庆市市区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公布如下:

大庆市市区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均价)同比增幅不超过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经济增长幅度,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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