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推广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鹤政办发〔2012〕28号
颁布日期:2012-06-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推广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驻鹤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鹤岗市推广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鹤岗市推广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税收征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水平,推广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促进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房地产业宏观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依据房地产评估技术及信息化手段,全面规范房地产业存量房交易税收管理,保障和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以房地产数据信息技术为依托、以房地产评估技术为支撑、以计算机估价信息系统为平台、以估价信息系统生成计税价值为标准、以契税‘先税后证’为抓手”的房地产交易价格核定和征管模式,形成多部门工作合力,建立健全房地产评估技术评税系统,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堵塞因纳税人低报成交价格偷逃税款产生的税收漏洞,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三、方法步骤

全市开展应用房地产评税技术加强存量房税收征管工作从2012年6月15日开始,9月中旬完成,此项工作共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动员准备阶段(2012年6月15日至7月1日)。组织召开联席会议,明确责任、目标、任务和要求,并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7月12日至8月15日)。由市地税局牵头,各部门配合,制定评税技术标准,全面推广应用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提供的评税软件,做好基础数据的采集、审核和录入工作。

(三)试点运行阶段(2012年8月16日至9月15日)。依据存量房交易价格申报评估系统,开展模拟评税,在评税的基础上认真分析房地产评税值及在各区域间分布的客观性、合理性和评税的税负以及在各区域间的差别及其客观性、合理性。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修正。评估结果全面完成之后,市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评审委员会,对评估结果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并向社会公告。

(四)全面推广阶段。(2012年9月16日以后)。2012年9月16日起,我市将正式推行存量房交易价格申报评估系统,在全市范围内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等存量房交易税收征收窗口,统一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软件,评估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

市地税局要做好系统的后续管理工作,定期测评估价系统运行效果、补充税源基础数据、动态调整计税价格。

四、组织机构

(一)为保障评税技术工作顺利进行,市政府决定成立鹤岗市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税收征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谢宝禄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徐征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财政局局长

曹立杰市地税局局长

成员:袁军市政协副主席、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王文昌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鹿英武市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宝魁市住房保障局局长

宫运生市物价局局长

肖刚市地税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主任:肖刚(兼),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职责分工:

地税部门负责推广应用房地产评税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存量房评估工作经费。

国土部门负责定期收集、共享本级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基准地价等土地相关信息,配合地税部门组织开展的房地产评税相关工作。

住房保障部门负责收集并提供本区域范围内的房产基本信息数据资料,实现房屋产权交易登记信息数据库与地税局存量房交易税收评税软件网络联接。参与评估技术标准的制定、检测、论证和确认。在办理存量房交易过户产权登记过程中,按照“先税后证”的原则,由交易人提供完税凭证后,依法办理产权登记。

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定期收集、共享本级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工程造价相关信息。

城乡规划部门负责提供城市规划、住宅小区规划等信息,配合地税部门组织开展的房地产评税相关工作。

物价局部门负责提供房产交易指导价格相关信息,为评估计税价格的确定提供依据,参与评估技术标准的制定、检测、论证和确认,配合解决评估结果应用中产生的分歧等。

五、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广应用“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存量房交易价格申报评估系统”是全省范围内共同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增强做好相关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严格按照分工职责切实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应用评税技术核定房地产交易计税价格涉及面广、内容复杂,且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影响大,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存量房评税的意义,使广大人民群众和纳税人充分了解和理解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意义。

(三)坚持原则,稳健实施。在建立系统过程中,要遵循合法性原则,使用的数据和资料必须合法有效,采用的方法必须符合国家规定。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整项工作的依据、程序、标准、方法要向社会公开,必要时履行听证、公示等法定程序,接受社会监督。工作的标准要一致,评估结果要客观公正,符合房屋实市场价格水平,在堵塞税收漏洞的同时,避免增加合法纳税人的负担。要遵循效率原则,要努力实现简便快捷办税,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四)做好预算,保障经费。财政、地税部门要及时了解评估工作经费需求,做好经费测算,为此项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确保评估工作顺利进行。

(五)加强配合,及时反馈。软件评税工作涉及部门多,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和时间进度积极组织实施,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协税护税的工作合力。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问题,并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需要解决的问题上报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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