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造林绿化和“一退三还”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5-03-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造林绿化和“一退三还”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有关单位:

为扎实实施生态建设提升工程,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全市造林绿化和“一退三还”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一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紧迫感,把造林绿化和“一退三还”作为“三春”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迅速开展相关研究、部署安排,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任务指标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造林绿化、“一退三还”工作任务。

二要属地负责,提供保障。各地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承担主体责任,将造林绿化和“一退三还”工作纳入目标考核范围,为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提供基础条件。要安排相应专项资金,落实地块、苗木、规划设计、技术规程等前期准备工作,保证造林绿化工作按时推进。要做好适宜草种调运与牧草销售衔接工作,保证种草需求。

三要坚持标准,确保实效。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坚持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办事,对整地、栽培、管护、技术服务等环节进行安排和指导,明确质量标准和要求,责任到具体人员,确保树苗能成活、草地见新绿、景观有改善、水平有提升。要加强后期管护,建立长效机制,杜绝粗植滥造、标准低下、管理粗放等现象。

四要活化机制,科学推进。各地要遵循市场化运作规律,创新思维和办法,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造林的积极性,活化和创新造林绿化工作机制。要坚持“谁造谁有,谁经营谁受益”原则,不造“无主林”。要鼓励支持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营造民有林、私有林,广泛吸纳民间、企业资金参与造林绿化和生态建设。要充分发挥草业公司、专业合作社、大型养殖企业作用,对退耕还草地块进行承包规模经营,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有机统一。

五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级绿化委员会和林业部门要充分利用好“4·29黑河植树日”载体,组织开展大规模的群众义务植树活动,建立义务植树基地和主题纪念林。要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设置警示牌、刷标语、书写临时标语、散发传单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的生态意识和森林意识。要强化警示教育,对各类破坏森林和草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从重从快从严打击,并通过媒体曝光,起到高压震慑作用。

六要加强领导,严肃问责。各地要进一步完善领导抓造林绿化和“一退三还”工作机制,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市造林绿化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对下检查指导。要继续实行市级领导包县(市、区),县级领导包乡镇、林场的造林绿化督查机制,采取专项督查、定期检查和适时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造林绿化和“一退三还”工作实施全过程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市政府将组成专项督查组,适时组织抽查,对各项工作落实不到位、未完成工作任务、未履行义务的单位,将公开通报批评,考评结果纳入各地工作目标考核体系。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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