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开展加快办理住宅产权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开展加快办理住宅产权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8-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开展加快办理住宅产权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市政办发〔2014〕73号
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黑河市开展加快办理住宅产权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15日
黑河市开展加快办理住宅产权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省委“六项专项行动”,集中推进住宅产权证办理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要求部署,切实把加快办理住宅产权证工作作为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实施;要注重整合资源、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标本兼治;要把办理工作与实施“七查七治”专项整治有机结合,使之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工作目标
(一)根据专项工作小组的工作报告,制定各阶段工作计划。
(二)梳理未备案工程的基本情况,集中推进备案工作。
(三)分情况、分批次、按照计划逐步解决未办理产权证的历史遗留问题。
三、推进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成立黑河市加快办理住宅产权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城乡建设局、市房产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地税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设局。各成员单位要把专项工作作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单位各项推进工作。
(二)细化方案,落实任务。由市城乡规划局提出各阶段拟推进规划验收的项目清单,市房产局提出各阶段拟办理产权证的项目清单,于7月20日前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小组的进度计划,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针对每项工程的具体特点和性质,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逐件研究解决。各有关单位要相互配合,确保每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制定计划,集中攻坚。
第一阶段:(2014年7月1日—12月31日)。根据调查统计情况,结合群众诉求,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由各牵头单位负责,有关单位密切配合,重点完成一批建设项目的备案和产权证办理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此项工作预计完成住宅工程项目9个,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涉及居民1634户。
第二阶段:(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结合各单位的日常工作,总结第一阶段工作经验,由市城乡规划局提出拟办理规划验收项目清单,市房产局提出拟办理产权证项目清单,各自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任务分解表,以各项目的建设单位为牵头单位,有关单位配合,全力推进备案和产权证办理工作。
第三阶段:(2016年1月1日—12月31日)。坚持阶段性治理和长期性治理相结合,除有争议需司法途径解决的项目外,根据第三阶段工作程序,完成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同时总结专项行动工作经验,巩固专项行动工作成果,形成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力争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实际成果。
(四)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工作小组的工作计划和任务,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由一把手负总责,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紧抓不放,一抓到底,强力推动,确保每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总结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从根本上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推进作风建设和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和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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