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2014年城市绿化植树活动方案的通知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2014年城市绿化植树活动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4-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2014年城市绿化植树活动方案的通知
鸡政办综〔2014〕12号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鸡西市2014年城市绿化植树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9日
鸡西市2014年城市绿化植树活动方案
根据《黑龙江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规定,按照省绿化委员会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组织全市党政军群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积极行动,营造声势和氛围,把城市绿化植树活动推向高潮,为创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鸡西做出努力。
二、时间安排
(一)春植时间:2014年4月11日-5月10日;
(二)秋植时间:2014年10月11日-12月31日。
三、活动主题
全民参与,履职尽责,携手共建绿色家园。
四、工作任务
全市2014年城市绿化植树总任务100万株。其中,鸡冠区42万株(鸡冠区政府12万株,市直各单位30万株)、恒山区5万株、滴道区5万株、城子河区5万株、梨树区4万株、麻山区3万株、密山市10万株、虎林市14万株、鸡东县6万株、鸡西矿业集团6万株。
五、有关要求
(一)摆上日程、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精神,将城市绿化植树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成立绿化植树领导机构,明确责任,高标准完成绿化植树任务。市政府将成立联合督办机构,负责城市绿化植树活动的指导和检查工作。
(二)增加投入,拓宽资金渠道。绿化植树资金筹集坚持国家、集体、个人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扶持、企业带动、社会参与”的投资机制,确保绿化植树资金需求。积极倡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绿化植树活动,引导开发企业建设绿地,开展绿化植树。
(三)广泛宣传,开展绿化植树活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城市绿化植树工作,宣传绿化植树的法定性和公益性,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新闻单位要抓住《黑龙江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的有利时机,通过开设专栏,动员、发挥社会各界以及市民群众绿化植树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分工协作,落实工作任务。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城市绿化植树工作。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做好对城市绿化植树工作的指导,科学栽植,保证树木成活率。市城市执法局、市公安局等部门要依法打击和制止破坏绿化树木违法行为,加大对绿地树木保护力度。市林业、水务、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要做好城市周围山体、市区水系、公路和铁路沿线的绿化植树工作,形成山、水、路和谐统一的大绿化体系。各街道办事处、物业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和各单位要做好居民小区和本单位庭院绿化植树工作,积极投入到“花园式居住区”和“花园式单位”创建活动中,推动单位庭院和居住小区绿化工作提档升级。
(五)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对2014年城市绿化植树的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树木成活率。各级城乡建设、园林部门要组织专业人员对城市绿化植树活动进行技术指导。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要抓好督办检查。
(六)市中心区城市义务植树由各单位出资,按照市园林处指定苗木品种和地点,在规定时间内绿化栽植,也可以采取以资代劳形式委托专业部门进行栽植,并确保树木栽植成活率达到95%以上。
附件:1.鸡西市2014年全民义务植树任务表
2.2014年市中心区城市义务植树任务表
点击链接阅读:http://www.jixi.gov.cn/upfile/20140507100512-0.xls
http://www.jixi.gov.cn/upfile/20140507100607-0.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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