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2013年城市绿化植树活动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5-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2013年城市绿化植树活动方案的通知

鸡政办综〔2013〕28号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鸡西市2013年城市绿化植树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11日

鸡西市2013年城市绿化植树活动方案

为切实开展好2013年城市绿化植树活动,加快实施“生态鸡西”建设步伐,根据省绿化委员会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和市委“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动鸡西绿色发展”主题学习实践活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绿色矿区、生态城市、宜居家园为目标,组织全市党政军群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积极行动,营造声势和氛围,把城市绿化植树活动推向高潮,为创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鸡西”做出努力。

二、时间安排

2013年城市义务植树活动定于2013年5月6日—12月31日。

三、活动主题

社会参与,全民努力,共建绿色矿区、生态城市、宜居家园。

四、工作任务

全市2013年城市绿化植树总任务100万株,其中鸡冠区42万株(鸡冠区政府12万株,市直各单位30万株)、恒山区5万株、滴道区5万株、城子河区5万株、梨树区4万株、麻山区3万株、密山市10万株、虎林市14万株、鸡东县6万株、鸡西矿业集团6万株。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城市绿化植树的重要意义,将城市绿化植树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确定人员,明确责任,高标准完成绿化植树任务。市政府将成立联合督办机构,统一组织实施城市绿化植树工作。

(二)增加投入,拓宽资金渠道。绿化植树资金筹集坚持国家、集体、个人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扶持、企业带动、社会参与”投资机制,确保绿化植树资金需求。积极倡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绿化植树活动,引导开发企业建设绿地,开展绿化植树。沿街各单位要积极出资建设院外公园绿地,利用闲置空地进行绿化植树。

(三)广泛宣传,开展绿化植树活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城市绿化植树工作,宣传绿化植树的法定性和公益性,在全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新闻单位要抓住《黑龙江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自2013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有利时机,通过开设专栏,动员、发挥社会各界及市民群众绿化植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分工协作,落实工作任务。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城市绿化植树工作。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做好对城市绿化植树工作的指导,科学栽植,保证树木成活率。城市执法、公安等部门要依法打击和制止破坏绿化树木违法行为,加大对绿地树木的保护力度。林业、水务、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要做好城市周围山体、市区水系、公路和铁路沿线绿化植树工作,形成山、水、路和谐统一的大绿化体系。各物业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和各单位要做好居民小区和本单位庭院绿化植树工作,积极投入到“花园式居住区”和“花园式单位”创建活动中,推动单位庭院和居住小区绿化工作提档升级。

(五)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对2013年城市绿化植树工作的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树木成活率。各级城乡建设、园林部门要组织专业人员对城市绿化植树活动进行技术指导。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要抓好督办检查。

(六)全市文明单位要将鸡西市“关爱兴凯湖,呵护穆棱河,建设美丽鸡西”关爱山川河流志愿服务活动与全市城市绿化植树活动相结合,组织志愿者积极参与到城市绿化植树活动中来。

(七)市中心区城市义务植树由各单位出资,按照市园林处指定苗木品种和地点,在规定时间内绿化栽植,也可以采取以资代劳形式委托专业部门进行栽植,并确保树木栽植成活率达到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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