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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全市客运出租汽车备选基本车型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鸡政办发〔2011〕68号 |
|---|---|
| 颁布日期:2011-12-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全市客运出租汽车备选基本车型意见的通知
鸡政办发〔2011〕68号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全市客运出租汽车备选基本车型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关于全市客运出租汽车备选基本车型的意见
市交通运输局
为积极推进客运出租汽车更新换代,实现客运出租汽车档次与城市发展相协调,根据市政府13届47次常务会议精神,经认真研究,并参照北京市客运出租汽车车型和车身颜色,现就我市客运出租汽车更新换代备选基本车型提出如下意见:
一、客运出租汽车备选基本车型:主要为现代伊兰特、起亚锐欧、捷达同等级或者以上车型。
二、客运出租汽车备选车身颜色:春绿-银、春绿-黄、夏红-黄、秋碧-银、秋碧-黄、冬紫-黄。
三、客运出租汽车更新要按照“先申请批准,后购置车辆”的原则,先向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处提出拟更新车辆车型、颜色等申请,经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处审定批准后,方可购置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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