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人民政府 | 文号:鄂政发〔2013〕45号 |
|---|---|
| 颁布日期:2013-10-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现将《湖北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10月9日
湖北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
目录
序言
一、“十二五”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基础及面临的机遇
(一)发展基础
(二)面临的机遇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主要目标
三、基本公共教育
(一)重点任务
(二)基本标准
(三)保障工程
四、劳动就业服务
(一)重点任务
(二)基本标准
(三)保障工程
五、社会保险
(一)重点任务
(二)基本标准
(三)保障工程
六、基本社会服务
(一)重点任务
(二)基本标准
(三)保障工程
七、基本医疗卫生
(一)重点任务
(二)基本标准
(三)保障工程
八、人口和计划生育
(一)重点任务
(二)基本标准
(三)保障工程
九、基本住房保障
(一)重点任务
(二)基本标准
(三)保障政策
十、公共文化体育
(一)重点任务
(二)基本标准
(三)保障工程
十一、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
(一)重点任务
(二)基本标准
(三)保障工程
十二、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促进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促进人群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十三、规划实施
(一)健全财力保障机制
(二)创新供给模式
(三)明确责任分工
(四)加强监督问责
序言
基本公共服务,是指建立在一定社会共识基础上,由政府主导提供,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阶段相适应,旨在保障全体公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要的公共服务。当前,全社会快速增长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与基本公共服务产品短缺的矛盾日益凸显,加快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正成为各级政府的重要任务。“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迫切需要,是全面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内在要求,对于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及有效改善居民消费预期、扩大消费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明确全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基本标准及保障措施,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和《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基础及面临的机遇
(一)发展基础。
“十一五”以来,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中央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和扩大内需的政策机遇,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创新体制机制,全省社会事业持续快速发展,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健全。
——公共教育事业跨上新台阶。九年义务教育全省普及,义务教育水平和质量明显提高。高中阶段教育规模逐步扩大,全省高中阶段毛入学率83.4%。民办教育和成人教育发展步伐加快。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得到加强,幼儿教育入园率和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明显提高。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教学改革稳步推进,校舍基础设施不断改善,地方财政性教育经费稳步增长,教育公平迈出坚实步伐,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贫困学生资助体系逐步完善,全省助学贷款发放量连续五年居全国第一。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教育工作显著加强。
——就业与再就业取得新进展。积极就业政策不断完善,统筹城乡就业的市场导向机制逐步健全,统一规范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初步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基本形成。五年累计新增城镇就业3522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18%以内,五年累计转移农业劳动力1000万人以上。
——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事业取得新成效。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进一步加强。全省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和新农保试点人数分别达到1039万人、380万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比“十五”末期增长62.4%。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断完善。社会福利事业继续发展。社区服务继续加强,社区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老龄工作稳步发展,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残疾人事业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实现重大突破,建立了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体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860万人,参保率达到91.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现全面覆盖,参合人数由418万人增加到3833万人,参合率达到97%,保障范围逐步扩大,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基本实现了全民医保。将60多万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纳入职工医保,基本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将高风险企业和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43.98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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