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市(州)级和县(市、区)级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的通知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市(州)级和县(市、区)级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5-01-06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市(州)级和县(市、区)级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的通知 鄂政办发〔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市(州)级和县(市、区)级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1-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市(州)级和县(市、区)级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的通知
鄂政办发〔2015〕2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建设,建立全省统一规范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湖北省市(州)级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2014版)》、《湖北省县(市、区)级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2014版)》(以下简称《通用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
各市(州)、县(市、区)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鄂政发〔2014〕17号)的要求,对照《通用目录》对本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调整,形成本级政府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编办)要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对各地、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统一纳入全省动态管理系统,实行备案管理。
二、加快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建设
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各地、各部门要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进一步优化流程,减少自由裁量权,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无差别化的审批服务。
三、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
各地、各部门要加大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创新审批服务方式,大力推行网上审批、并联审批、集中审批,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
附件:1.湖北省市(州)级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2014版)
2.湖北省县(市、区)级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2014版)
2015年1月6日
http://pan.baidu.com/s/1ntj0Rl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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