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印发《湖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湖北省教育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3-04-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印发《湖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方案》的通知

鄂政督〔2013〕5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

为提高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实效,结合2012年督导评估实际情况,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对原评估方案进行了重新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湖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实现预定目标。

附件:湖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方案

湖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湖北省教育厅

201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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