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全市实有人口和实有房屋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荆政办发〔2010〕18号
颁布日期:2010-03-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加强全市实有人口和实有房屋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荆政办发〔2010〕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实有人口、实有房屋管理,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意见,经市政府同意,于2010年3月至1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信息集中调查、核对、采集活动,全面推进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全覆盖管理(以下简称“两实全覆盖”),为提升政府社会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构建和谐、平安荆州奠定坚实基础。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实现“两实全覆盖”管理的目标和任务

成立荆州市实有人口和实有房屋全覆盖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两实全覆盖”管理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各县市区及市直各部门的协调、督导和检查工作,市公安局副局长景圣志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市公安局。各县市区都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障人员和经费,扎实有序推进实有人口、实有房屋管理服务工作。

各地要按照“统一组织、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的总体思路,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职能作用,依托基层组织,全面开展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信息集中调查、核对、采集活动。实现街路巷命名和门(楼)牌编制安装率达100%;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信息采集率、合格率分别达100%;做到查房知人、查人知住,为政府决策、社会管理、服务民生、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基础信息支撑;建立健全实有人口、实有房屋队伍管理网络,落实一区一警,按标准配齐配强户口协管员;建立人口、房屋信息集中采集、动态更新、数据共享、综合服务的工作机制。

二、明确职责,强化政府职能部门间的分工协作

各地要制定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信息采集工作方案,明确各地各部门的职责任务、工作步骤、方法和措施等,此项工作要在3月中旬完成;召开相关职能部门、街道、乡镇工作协调会,安排部署街路巷、门楼牌的清理、制作和安装工作,此项工作在4月底前完成;组织街道、乡镇的社区(驻村)民警、计生干部、居(村)委会干部、治保主任、人口协管员开展实有人口、房屋信息的调查、核实和录入工作,此项工作在11月底前完成。

公安机关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负责门楼牌的统一规范、制作和安装;规范社会治安管理类信息采集标准,制作采集表格;开展人员培训,此项工作在4月底前完成;完善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警用地理信息系统,为“两实全覆盖”管理提供基础信息支撑,此项工作在5月底前完成;基层派出所在街道、乡镇统一领导下,全面开展实有人口、房屋、信息的核查、采集和录入工作,此项工作在11月底前完成。

人口计生部门要向有关部门提供系统的计生人口信息资料,会同公安机关开展流动人口的入户调查,落实依法登记户口政策,查处违反计生政策行为,加强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

司法行政部门要向有关部门提供刑释解教和社区矫正人员的信息资料,加强对刑释解教和社区矫正人员的帮教工作,依法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民政部门要清理和规范街路巷的命名,此项工作在3月底前完成;负责街路巷牌的安装、维护和管理工作;会同公安机关清理、编制门(楼)牌号,并指导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开展安装及维护工作,此项工作在4月底前完成;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死亡人口遗体火化资料,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改进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和临时救济工作。

房产部门要做好房屋产权认证、国有直管公房出租登记、备案等工作,向有关部门提供房屋信息;积极配合开展实有房屋调查核对工作。

规划(测绘)部门要提供相关的城市规划资料和航拍图。

统计部门要规范信息采集表格,指导信息采集工作。

工商部门要提供相关信息资源,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信息采集工作。

三、强化工作措施,全面推进“两实全覆盖”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一)整合各方力量。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工作专班,确定一名领导主抓此项工作。市城区和县市区所在城区要按照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社区配2名、3000人以下的社区配1名人口协管员的标准,农村按照5000:1的标准配齐户口协管员;各县市区公安部门要加强社区警务建设,配齐配强社区民警,落实一区一警。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是“两实全覆盖”的实施主体。要全面整合社区(驻村)民警、居(村)委会干部、治保主任、流动人口协管员、人口普查员、计生专干等各类力量,开展实有人口、实有房屋的调查和信息的采集录入,形成专群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落实各项工作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对“两实全覆盖”管理和服务工作所需的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三)开展宣传发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3至4月份,各地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墙报、专栏、网络、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信息调查、采集录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精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赢得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在开展宣传发动的同时,抓紧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完成街路巷名称和门(楼)牌清理、规范、命名、制作、安装等工作;绘制辖区房屋平面图,建立标准的地址信息数据库;以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为主要目的,科学制定信息采集表,明确操作流程;组织开展信息采集录入人员业务培训,明确工作方法和要求,规范入户调查工作。

(四)突出工作重点,集中调查采集。5至11月份,各地要结合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按照先城市、后农村的工作步骤,以市城区和县市区所在城区为重点,以社区(村)为单位,组建信息采集专班,统筹开展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信息集中调查、核对、采集活动。要深入住宅楼、写字楼、商业(饮食)网点、娱乐休闲场所、厂矿工地、建筑工棚、出租房屋、宗教场所等部位和处所,对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寄住人口、未落户人员和在鄂境外人员开展拉网式清查登记,做到辖区不漏楼、楼栋不漏户、住户不漏人。要按照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信息采集的规范与流程,全面采集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基础信息,及时甄别、删除、变更错误信息,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各部门要按照业务需求,分类录入本部门的信息管理系统。要依托电子政务网和部门间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以公安机关人口信息、实有房屋信息为基础,以政府各有关部门的人口、房屋信息资源为补充,以实时动态的信息采集为基本保证的“联建共享”的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信息数据交换和资源共享应用机制,为各项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五)认真检查考核,严格奖惩兑现。12月份,全市要开展自下而上的检查验收。各地要组织工作专班,采取听取汇报、调查走访、信息抽查核对等方式,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市政府将适时组织检查组,对各地开展实有人口、实有房屋采集录入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要按照“质量与数量并重,质量第一、速度服从质量”的要求和“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两实全覆盖”信息质量督办核查制度。对漏采漏录错录信息的,及时通报,限期改正;对编造虚假信息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要将“两实全覆盖”工作纳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年度目标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荆州市实有人口和实有房屋全覆盖管理服务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杨俊苹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张其宽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

吴方军副市长

成员钟恒成市政府副秘书长

景圣志市公安局副局长

邵振东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祝辉市司法局副局长

秦生贵市民政局纪委书记

陈进市房产管理局副局长

陈玉良市统计局副局长

陈远柏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汪爱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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