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市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市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4-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市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一次全省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5〕21号)精神,认真做好我市政府网站普查工作,有效推进我市政府网站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范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网站,市政府各部门网站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网站,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部门及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网站。
二、方式和内容
(一)普查方式。各地、各部门组织对本地、本部门政府网站进行基本信息填报、自查;市政府办公室通过系统扫描和人工复核等方式对全市政府网站进行抽查、核查。
(二)普查内容。按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检查各政府网站的可用性、信息更新情况、互动回应情况和服务实用情况等。
三、时间安排
普查工作从2015年4月开始,到2015年12月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统计摸底阶段(4月)。各地、各部门组织本地、本部门的政府网站开展基本情况调查和有关信息填报工作。并于4月17日前完成《政府网站基本信息表》、《政府网站栏目(系统)基本信息表》填报工作。
(二)检查整改阶段(4—8月)。各地、各部门组织对本地、本部门政府网站开展检查整改,并于8月13日前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检查整改情况。
(三)抽查核查阶段(6—10月)。市政府办公室根据各地、各部门填报的政府网站有关信息,通过系统扫描和人工复核等方式开展抽查核查。
(四)通报总结阶段(11—12月)。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政府网站普查情况进行综合整理,通报普查情况,并将开展政府网站普查工作情况总结报送省政府办公厅。
四、组织实施
本次普查范围内的所有政府网站主管单位为填报单位。填报单位要通过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http://pucha.kaipuyun.cn)下载“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客户端”软件,填报政府网站和栏目(系统)基本信息。
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办公室是本级政府(管委会)及部门政府网站的统计摸底和检查整改工作的组织单位,应按照时限要求,通过报送系统导入并审核本地及部门上报的政府网站和栏目(系统)基本信息;检查本地及部门的网站并评分,汇总上报普查信息。
市政府各部门办公室负责组织本部门政府网站的统计摸底和检查整改工作,通过客户端软件生成压缩文件后,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有关情况。实行双重管理部门的数据信息,由各级政府(管委会)办公室汇总报送。
各地各部门应于2015年4月17日前将《政府网站基本信息表》和《政府网站栏目(系统)基本信息表》电子版文件报送至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联系人:邱海涛;联系电话:3596509;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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