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区“两改”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廉租房、公租房配建比例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襄政办发〔2013〕79号
颁布日期:2013-06-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区“两改”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廉租房、公租房配建比例的通知

各城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旧城更新和棚户区改造工作,规范房地产开发市场,改善城市居民住房条件,经市政府研究,现对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以下简称“两改”)及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中廉租房和公租房的配建比例予以明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配建比例。市区“两改”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应无偿配建的廉租房、公租房配建比例合并计算,统一配建比例,其中“两改”项目的配建比例为2%,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配建比例为4%。

二、关于计算方式。统一按销售住宅面积作为配建基数无偿配建。销售住宅面积=总建筑面积-安置房面积-公建面积-商业面积。

三、其它事宜。本通知自2013年5月25日起施行。在本通知下发前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继续执行原规定。

2013年6月18日

延伸阅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白银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办法(试行)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治理和规范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