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城区廉租房出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南省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0-04-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城区廉租房出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大祥、双清、北塔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邵阳市城区廉租房出售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

二O一O年四月二十六日

邵阳市城区廉租房出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城区廉租房出售管理,筹集廉租房建设配套资金,促进廉租房建设滚动发展,切实解决我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廉租房出售,是指将政府出资新建、购买、改建和通过社会捐赠等途径筹集的廉租房,向符合廉租房实物配租条件的对象限价出售。

第三条廉租房出售坚持符合条件、自愿购买、稳定推进、限量出售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城区廉租房出售管理和售后管理,各县市可参照执行。

第五条市房产局是廉租房出售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廉租房出售的组织实施,市民政局负责无房低收入家庭的确定和审核工作,市物价局负责廉租房成本价格的审定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廉租房出售资金的收缴和管理工作,三区政府负责廉租房出售对象资格审核工作,市监察局负责廉租房出售过程中监督工作。

第二章廉租房出售管理

第六条廉租房出售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邵阳市城市常住户口;2、正在享受城市低保的家庭;3、无房户。曾享受过福利分房,现租住国家直管公房和单位房屋,5年内出售过房屋,正处在拆迁安置阶段的被拆迁户,均不属于廉租房出售对象。今后,根据廉租房房源的增加和住房保障范围的扩大,对廉租房出售对象及条件进行相应调整。

第七条申请购买廉租房的家庭,需到市房产局领取《邵阳市购买廉租房申请审批表》,如实填写相关情况,并提交如下证件资料:1、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低保证;2、户口簿;3、家庭成员身份证;4、无房证明;5、婚姻证明;6、其它相关证件。无房证明由社区出具的需所在单位核实盖章,由单位出具的需所在社区和办事处核实盖章,最后需经市房产产权监理处盖章核定。以上低保证、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等需核实原件提供复印件,无房证明需提供原件。

第八条廉租房成本价由市物价局审核定价,出售价由市政府定价。成本价包括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主体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水电安装费和非营业性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根据我市实际,2009年-2010年我市廉租房出售价格为700-900元/m2(按所处地段定价)。以后廉租住房的成本价和出售价格实行每年定价。

第九条市房产局在认真审核购房人的购房申请和相关证件后,初步确定参与购房抽签人名录。名录需在《邵阳日报》、《邵阳晚报》和政府门户网站向全社会公示10天,同时在各社区张榜公示,标明举报电话。在公示期间受到举报的家庭,市监察局、市房产局安排专门人员查证核实。对弄虚作假的家庭取消抽签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经查证核实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条件的,继续列入抽签人名录。

第十条在“购房抽签人名录”最终确定后的10天内,市房产局在市监察局的监督和公证处的参与下公开摇号抽签,中签者与市房产局签定本次廉租房购房合同,未中签者继续参与下次廉租房出售抽签。

第十一条购买廉租房,实行一次性付款。

第十二条廉租房出售款由市财政局负责收缴,存入廉租房专户,专项用于市区廉租房建设。

第十三条廉租房实行全部产权出售制度。

第十四条廉租房购买人在办理购买的廉租房相关手续且交清费用后,按照房产登记规定申请办理房屋产权初始登记,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市房产产权监理处在办理廉租房产权登记时,需在《房屋所有权证》“附注”栏中注明“廉租房”,并注明购房总价。

第十五条凡已购买廉租房的个人与家庭,均视为政府已解决住房困难,今后不再属于住房保障对象。

第三章廉租房售后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出售的廉租房应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实施物业管理,缴纳物业服务费。

第十七条廉租房购买人不得改变所购廉租房房屋结构,改变房屋使用性质。

第十八条廉租房购买人对所购买的廉租房承担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维修责任,按规定交纳房屋专项维修基金。

第十九条出售的廉租住房在办理国土使用权证和房屋产权证时,所涉及的税费按以下标准缴纳:国土办证费100元/套,土地划拨改出让,免收土地出让金;房屋办证费200元/套;上述两项费用由廉租房购买人承担。契税全免;营业税1000元/套(由出售方承担,从出售价款中列支)。

第二十条出售的廉租房五年内不能上市交易,包括出售、出租、转让、抵押、继承、捐赠等。确有特殊情况需上市交易的,由市房产局按原购买价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后继续作为廉租房。

第二十一条廉租房购买人擅自将廉租房出售、出租、转让、抵押、捐赠,或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由市房产局依法收回出售的廉租房,并取消该购买人廉租房保障资格。

延伸阅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白银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办法(试行)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治理和规范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