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林业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林业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南省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潭政办发〔2013〕67号 |
|---|---|
| 颁布日期:2013-09-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林业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湘潭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昭山、天易示范区管委会,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和驻市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湘潭市林业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11日
湘潭市林业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2.1应急组织机构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3专家组
3.预防预警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3.2预防预警行动
3.3预警支持系统
3.4预警定级与发布
4.应急响应
4.1事件分级
4.2应急响应启动与处置
4.3信息报告、通报与发布
4.4应急结束
5.善后工作
5.1善后处置
5.2后期评估
6.应急保障
6.1人员保障
6.2资金保障
6.3物资保障
6.4技术保障
6.5通信保障
监督管理
7.1宣传、培训与演练
7.2奖励与责任
7.3监督检查
附则
8.1名词术语解释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8.3预案制定与实施
9.附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有效防范和应对林业生物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护森林、环境、旅游资源和国土生态安全。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2〕5号)、《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湖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林业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3〕9号)、《湘潭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林业生物灾害的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1.4.1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在防治策略上以林业生物灾害的监测和预防为重点,在防治措施上以无公害防治措施为重点,实施营林、生物、化学和物理等综合治理措施。
1.4.2快速反应,紧急处置。根据生物灾害发生危害的特点,抓住有利机会,采取科学的方法,快速、有效地控制灾害的扩散蔓延,达到生物灾害的可持续控制。
1.4.3分级联动,各司其责。充分发挥全市各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机构和各有关部门在防治生物灾害的职能和协同作用,积极开展联防联治。
1.4.4属地管理,分级响应。县市区和园区、示范区林业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为防治一般(Ⅳ级)林业生物灾害的主体;市林业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为防治较大(Ⅲ级)林业生物灾害的主体;当发生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林业生物灾害时,市、县市区林业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要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服从省林业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的组织、指挥和协调。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
市人民政府成立林业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市人民政府分管林业工作的副市长任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林业局局长任副指挥长。成员单位由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气象局、韶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工商局、国网湘潭供电公司、湘潭火车站、湘潭军分区后勤部等单位组成。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市林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市林业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湘潭高新区、经开区、昭山、天易示范区管委会设立林业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指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林业生物灾害应对工作。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市指挥部及办公室
市指挥部负责启动和终止较大林业生物灾害应急响应;组织、指挥、协调全市林业生物灾害应对工作;协助、配合省林业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开展重大、特别重大林业生物灾害应对处置工作。
市指挥部办公室承担市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2.2市指挥部成员单位
市林业局负责市指挥部办公室工作,拟订全市林业生物灾害防控规划,制定技术方案;研究灾害应对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评估、核查和上报灾情。
市财政局负责制定资金管理办法,筹措、分配、拨付、管理林业生物灾害防灾救灾资金。
市经信委负责协调市内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保障林业生物灾害应急工作的通信畅通,协助监管林业生物灾害疫情,防止疫情通过通信器材的包装材料进行传播。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林业生物灾害应对工作的物质运输,协助监管林业生物灾害疫情,防止疫情通过水陆客货、邮政包裹等运输途径进行传播。
市卫生局负责紧急救治因灾受伤人员,对林业生物灾害中可能威胁人体健康的事项加强宣传教育。
市农业局负责协助检疫、监管威胁农业生产的较大以上林业生物灾害。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监管和指导防治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共绿地区域内的林业生物灾害。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防治所需要的气象资料,做好与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关系密切的天气预报工作。
韶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检验检疫、监测出入境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防止国内外林业生物灾害疫情传入传出。
市工商局协助较大以上有害生物疫情的市场监管工作,防止疫情通过市场交易环节传播。
国网湘潭供电公司负责预防和处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电力供应保障,协助监管林业生物灾害疫情,防止疫情通过电缆盘等包装材料进行传播。
湘潭火车站负责林业生物灾害防治工作中的物质运输,协助监管林业生物灾害疫情,防止疫情通过铁路系统进行传播。
湘潭军分区后勤部负责监管、防治军事管理区、军事禁区范围内的林业生物灾害;支援、配合、协助林业生物灾害应急工作。
2.3专家组
由生产管理、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从事有害生物监测、检疫和防治专家组成专家组,根据所发生不同种类的有害生物,适时补充完善有关专家和科技人员。专家组负责林业生物灾害的调查、分析和评估,开展相关科学研究,为灾害应对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决策建议。
3.预防预警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各县市区、湘潭高新区、经开区、昭山示范区、天易示范区林业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工作,一旦发现林业有害生物的危害,要及时调查、取样,派专人管护发生现场,实时监控,及时将所发现的有害生物种类送省林业厅鉴定确认。
各级林业部门要建立健全林业生物灾害防治检疫机构,乡镇林业站要配备林业生物灾害兼职监测预警人员,形成市、县、乡三级林业生物灾害监测预警网络。各级林业生物灾害监测预警机构要及时收集处理林业生物灾害信息,建立完善数据库,实现林业生物灾害疫情信息高效快捷传递,确保预警和应急响应及时、准确。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预防措施
根据林业有害生物危害的特点和发生规律,划定一般预防区和重点预防区。对可能发生林业生物灾害的重点地区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预防较大以上有害生物的发生;对一般预防区要加强常规性监测预报工作,准确掌握发生动态,抓好小面积防治。
3.2.2预警预防基础设施建设
全市建立健全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网络和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检疫御灾体系和防治减灾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国家级、省级有害生物中心测报点和基层林业站航空护林飞行设施的监测作用,加强各级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和监测预警专业队伍及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监测预警能力。
3.2.3信息交流与科技支撑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交流与合作,及时掌握林业有害生物的信息,积极听取专家意见和建议,定期组织有关专家对可能发生的林业有害生物进行风险分析,评定风险等级,提出预防措施与控制技术。
3.2.4检疫监管
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订相应的措施,充分利用检疫检查站和木材检查站,严密封锁疫情,防止疫情扩散传播。同时要进一步严格国(境)外引种审批管理,要认真开展引种前风险评估,严格隔离试种,进行严格的检疫跟踪和监管,未经检疫机构风险评估,不得扩散种植。建立引种责任追究制度,防止疫情传入。
3.3预警支持系统
县市区、湘潭高新区、经开区、昭山示范区、天易示范区林业生物灾害指挥部办公室应建立健全林业生物灾害防治检疫机构,设立林业生物灾害监测站(点),配备专职人员开展林业生物灾害的预警监测工作。乡镇林业站要配备林业生物灾害兼职监测预警人员,在全市形成市、县、乡林业生物灾害监测预警网络。通过国家、省林业有害生物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收集和处理林业生物灾害信息,利用公共信息网、有线和无线网实现林业生物灾害疫情信息传递高效、快捷,确保预警系统和应急响应系统反应快速,处置及时。
3.4预警定级与发布
林业生物灾害预警级别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标识。
根据林业生物灾害的监测预报结果,综合分析林业生物灾害发生的气候、环境和传播扩散蔓延的可能性,经报请省林业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同意,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提出预警级别,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保密外,及时向社会发布,并做好随时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
4.应急响应
4.1事件分级林业生物灾害按照其严重性和危害程度,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特别规定:韶山、昭山、乌石、东台山、金霞山、水府庙等为特别地区,无论发生何种林业生物灾害的有害生物种类、面积大小、可能造成损失大小等,均应及时启动预防方案,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
4.1.1一般林业生物灾害(Ⅳ级):本土常发性或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在1个县市区内的3个以上乡镇(街道)或者集中发生1万亩以下暴发;本土危险性的林业有害生物或已入侵的外来林业有害生物造成林木死亡率1%以上、5%以下;新入侵外来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
4.1.2较大林业生物灾害(Ⅲ级):本土常发性或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在2个县市区以内的5个以上乡镇(街道)、或者一个县市区集中发生面积1万亩以上、3万亩以下暴发;本土危险性的林业有害生物或已入侵的外来有害生物造成林木死亡率5%以上、10%以下;2个以上县市区同时发生新入侵的外来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
4.1.3重大林业生物灾害(Ⅱ级):本土常发性或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在3个县市区以内的10个以上乡镇(街道)暴发;本土危险性的林业有害生物或已入侵的外来有害生物造成林木死亡率10%以上、15%以下;市内新发现外来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专家组评估为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的林业有害生物事件。
4.1.4特别重大林业生物灾害(Ⅰ级):本土常发性或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集中在4个以上县市区的15个以上乡镇(街道)暴发;本土危险性的林业有害生物或已入侵的外来林业有害生物造成林木死亡率15%以上;外来有害生物或国家检疫性有害生物在我市境内首次发现,直接造成林木死亡的;对人类健康构成严重威胁,可引起人类疾病的林业外来有害生物;专家组评估认为可能暴发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林业有害生物事件。
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4.2应急响应启动与处置
4.2.1一般林业生物灾害发生后,事发地县市区林业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要立即启动Ⅳ级应急预案,负责组织救灾防控工作。市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关注灾害的发展动态,加强信息的沟通、传递和反馈。
4.2.2较大林业生物灾害发生后,事发地县市区林业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要立即启动Ⅲ级应急响应,负责组织救灾防控工作。市指挥部办公室要密切关注灾害的发展动态,根据灾情的实际情况,向市指挥部提出救灾防治建议,同时向省指挥部报告。市指挥部进入预备状态,做好应急防治的准备工作。
4.2.3重大林业生物灾害发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立即报告市指挥部和市人民政府,经市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市指挥部负责召集全体成员会议,对应急预案启动进行具体部署,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赴事发现场,检查督导疫区封锁、疫情除治和预防控制等措施的落实;属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根据疫情动态及时划定并公布疫区和保护区;指导地方政府组织开展物资、设备的调集及其他协调工作;及时向省指挥部和省人民政府报告灾情。
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灾情需要和市指挥部的要求,组织开展灾害的监测与应急处置工作,迅速组织专业人员到达现场,分析发生趋势,提出应急处置具体措施,组织制定应急处置操作规程,并报送市指挥部。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经费和其他需要;指导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对除治现场的监督检查,确定技术责任人,保证除治质量;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划定、封锁疫区的建议,依法设立森林植物检疫检查站,实施疫区封锁;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情况。
县市区林业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做好灾害的先期处置工作,对事发地区及周边地区进行调查、取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实施跟踪监测;严格隔离现场,封锁疫区,严禁寄主植物流出,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灾情除治情况,并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争取当地群众对防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4.2.4特别重大林业生物灾害发生后,市指挥部立即启动Ⅰ级应急响应,迅速采取应急措施处置;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请求省林业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派专家进行指导,做好林业生物灾害防治工作。
4.3信息报告、通报与发布
4.3.1报告制度
各级林业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预测预报网点是林业生物灾害的责任报告单位,林业生物灾害防治检疫专业技术人员是林业生物灾害事件责任报告人。
有关单位及个人一旦发现一般有害生物或疑似情况时,应立即向所在地的林业主管部门报告,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迅速核实并在4小时内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并逐级报送至市人民政府;发现较大以上有害生物或疑似情况时,应立即向所在地的林业主管部门报告,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迅速核实并在2小时内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并逐级报送至市人民政府和省林业厅。
4.3.2信息通报
经确定为较大以上生物灾害的,由市指挥部向有关县市区林业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毗邻市人民政府通报有关情况,接到通报的县市区林业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及所属的下级主管部门,密切关注较大以上林业生物灾害发生发展趋势,并加强监测工作。
4.3.3信息发布
各级林业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会同市政府新闻办,按照《湘潭市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和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客观地发布林业生物灾害信息。
4.4应急结束
根据专家组意见,在确认林业生物灾害疫情已经扑灭或得到有效控制后,启动应急响应的林业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并宣布应急结束。
5.善后工作
5.1善后处置
应急响应结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指导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展灾后重建,重点组织实施专家组后期评估提出的改进措施,恢复受灾森林、林木等,清理因应急防治而设立的临时设施。经专家组评估确定该林业生物灾害对林业造成较大以上损失的,事发地人民政府应酌情予以补助。
5.2总结评估
应急响应结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要会同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对林业生物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分析生物灾害发生的原因和应对工作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并书面向市人民政府和省林业厅报告。
6.应急保障
6.1人员保障
市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健全基层林业生物灾害防治检疫机构,同时要加强系统内有关人才的培训,强化林业生物灾害应急防治队伍建设。
6.2资金保障
各级财政负责统筹安排林业生物灾害应急防治所需经费。
6.3物资保障
市林业局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储备药剂、药械、油料、运输车辆及其他物资;加强与防治所需物资生产企业的联系,实行合同储备;根据建设规划和储备需求,合理安排应急物资储备建设资金。
6.4技术保障
市林业局要及时了解和掌握省内外较大以上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防治信息,对潜在危险性有害生物进行超前研究,制订防治技术方案,为指挥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6.5通信保障
市指挥部应建立和完善林业生物灾害应急指挥系统,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和卫星通讯器材,明确主要联络人和信息系统维护人员、专业电话和备用电话,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畅通。
7.监督管理
7.1宣传、培训与演练
市林业局要加强对林业生物灾害应急常识的宣传教育,以及对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除治队员的培训,不定期地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提高林业生物灾害应急防治能力。
7.2奖励与责任
依法依规对在处置林业生物灾害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迟报、漏报、谎报、瞒报林业生物灾害信息,或在林业生物灾害处置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3监督检查
市林业局、市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对本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附则
8.1名词术语解释
林业有害生物:是指影响森林、林木及其种子等正常生长发育并造成严重损失的林业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
林业外来有害生物:是指原产于国(境)外,传入我国后已经影响森林、林木及其种子等正常生长发育并造成严重损失的林业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
国家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是指在我国境内局部地区发生,危险性大,能随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传播,经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发布禁止传播的有害生物。
林业生物灾害:是指有害生物引起的,对林业造成(或潜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国土生态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生物灾害。
重点预防区:是指具有重要生态和经济价值,需特殊保护的区域。
全国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1.松材线虫Bursaphelenchusxylophilus(SteineretBuhrer)Nickle2.美国白蛾Hyphantriacunea(Drury)3.苹果蠹蛾Cydiapomonella(L.)4.红脂大小蠹DendroctonusvalensLeConte5.双钩异翅长蠹Heterobostrychusaequalis(Waterhouse)6.杨干象CryptorrhynchuslapathiL.7.锈色棕榈象Rhynchophorusferrugineus(Olivier)8.青杨脊虎天牛XylotrechusrusticusL.9.扶桑绵粉蚧PhenacoccussolenopsisTinsley10.红火蚁SolenopsisinvictaBuren11.枣实蝇CarpomyavesuvianaCosta12.落叶松枯梢病菌Botryosphaerialaricina(Sawada)Shang13.松疱锈病菌CronartiumribicolaJ.C.FischerexRabenhorst14.薇甘菊MikaniamicranthaH.B.K.湖南省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1.松针褐斑病菌lecanostictaacicola(Thum.);2.毛竹枯梢病菌CeratosphaeriaphyllostachydisZhang;3.柑桔溃疡病菌Xanthomonascitri(Hasse)Dowson;4.板栗疫病菌Cryphonectriaparasitica(Murr.)Barr;5.猕猴桃细菌性溃疡病菌Pseudomonassyringaepv.actinidiaeTakikawaetal;6.桉树枝瘿姬小蜂LeptocybeinvasaFisheretLaSalle;7.加拿大一枝黄花SolidagocanadensisL.。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市林业局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提出修订完善本预案的建议。
8.3预案制定与实施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9.附录(略)
1.湘潭市林业生物灾害应急组织体系的联动机制框架图
2.湘潭市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审批表
3.湘潭市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结束审批表
4.湘潭市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情况通报审批表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