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单位2010年主要工作实行绩效评估的通知
关于对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单位2010年主要工作实行绩效评估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文号:州政发 [2010] 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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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3-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对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单位2010年主要工作实行绩效评估的通知
州政发[2010]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落实省绩效评估和为民办实事工作,切实抓好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点项目的落实,努力实现我州2010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州人民政府决定对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单位2010年主要工作实行绩效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评估内容
(一)省绩效评估指标。省指标任务下达后再分解到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相关单位。
(二)省为民办实事指标。省指标任务下达后再分解到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相关单位。
(三)州人民政府对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单位主要工作考核指标。
二、州人民政府对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单位主要工作考核指标
(一)县市人民政府
1、主要综合指标: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12%;财政收入比上年增长1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3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年增长15%;招商引资总额比上年增长20%;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4%;城镇化率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增长10%;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9.8‰以内;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完成“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完成基本农田保护和矿山整治任务;维护社会稳定,严防50人以上集体到京上访,严防发生重大恶性案件,严防发生群死群伤重大恶性安全事故。
2、重点项目
吉首市:吉首经济开发区完成投资5000万元。建设年产10万吨电解锌及其配套产品项目,完成电解锌生产线设备安装及征地拆迁。广东(吉首)石材产业项目完成征地,部分厂房开工建设。吉首宗南汽车制造厂完成部分生产线技术改造,启动国家发改委轻型卡车生产线批复前期工作。建成年产6000吨优质河溪香醋生产线,改造部分设备。城北220千伏变电站完成建设投资2000万元。优化建设环境,完成吉怀高速公路征地拆迁,配合抓好吉怀、吉茶高速公路建设。东环路峒河大桥主体工程竣工。市过境公路完成投资1.5亿元。完成州下达的农村公路建设任务。乾州古城保护与开发完成投资2000万元。出城口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1000万元。完成亚行贷款城市防洪工程年度建设任务。完成州下达合格学校建设任务。市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完成投资3500万元。完成“八百里绿色行动”拓展工程造林任务。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零差率销售。
泸溪县:工业园区新入园投资3000万元以上项目1个。2万吨锰合金项目年内建成投产。完成4000吨微细铝粉扩建任务。完成1万吨电解锰新建任务。完成1万吨电解锌建设任务。319国道绕城线开工建设。完成州下达的农村公路建设任务。武溪千吨深水码头完成投资1000万元以上。城西扩容三期工程完成投资1000万元以上。完成县城辛女公园标志性建筑。完成亚行贷款城市防洪工程年度建设任务。椪柑品改低改1万亩。富泰椪柑深加工生产线建成投产。启动浦市铁骨猪资源场建设。新植油茶1万亩。种植烤烟1.5万亩。完成“八百里绿色行动”拓展工程造林任务。完成州下达合格学校建设任务。
凤凰县:完成年产3万吨电解锰生产线一期工程。完成吉怀、凤大高速公路征地拆迁,优化建设环境。209国道凤凰绕城线完成投资1500万元。下沱公路凤凰段路基工程基本完成。完成州下达的农村公路建设任务。红旗新区开发完成投资3000万元。完成金家园至堤溪段防洪堤建设。完成杜田星级屠宰场建设。完成吉信农贸市场改扩建工程建设并投入使用,吉信旅游通道交通阻塞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完成阿拉边贸市场、麻冲农贸市场建设。完成10个村农网改造。完成“八百里绿色行动”拓展工程造林任务。县城中学搬迁暨体育场建设完成投资3000万元。完成州下达合格学校建设任务。完成县人民医院搬迁工程综合楼建设目标任务。完成南华山宾馆小区规划和整体开发一期工程。
古丈县:100万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建设取得实质进展。启动10万吨方解石加工及电子陶瓷材料生产线建设。开工建设张花高速公路古丈连接线。迁河公路古丈段路基工程基本完成。完成州下达的农村公路建设任务。坐龙峡、红石林景区公路建设完成投资1800万元。加快城北竹溪湾新区建设,完成投资1000万元。完成高望界乡基层政权建设任务。完成茶叶产业化年度建设任务。完成烟叶基地基础设施年度建设任务。启动古阳河小流域治理。完成“八百里绿色行动”拓展工程造林任务。完成州下达合格学校建设任务。完成县人民医院综合楼建设任务。完成罗依溪“金钉子”地质遗迹保护项目。完成12个CDMA基站和移动通信年度基础设施建设任务。
花垣县: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1亿元。年产10万吨电解锌及废渣综合回收利用扩建项目完成投资8500万元。年产1万吨电子级无硒高纯四氧化三锰生产线完成一期工程。完成日处理50吨含铬废渣设施建设主体工程。完成14家涉锰企业综合治理。完成12座省、州挂牌督办的病危尾矿库治理。启动低品位锰矿石浮选生产线建设。完成“锰三角”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五年规划前期工作和年度建设任务。优化环境,配合抓好吉茶、张花高速公路建设。启动建设城北道路二期工程。下沱公路花垣段路基工程基本完成。完成州下达的农村公路建设任务。日供水3万吨水厂完成管道铺设。竹篙滩水电站完成投资4500万元,机房基本建成。完成“八百里绿色行动”拓展工程造林任务。完成州下达合格学校建设任务。县人民医院扩建完成主体工程的60%。
保靖县:钟灵山工业园区完成渣库大坝主体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年产3万吨电解锰搬迁扩建项目完成一期工程。优化环境,配合抓好张花高速公路建设。迁河公路保靖段路基工程基本完成。完成州下达的农村公路建设任务。完成沿江大道一期工程硬化、亮化、绿化。完成亚行贷款城市防洪工程年度建设任务。城乡客货运停车场完成征地拆迁和三通一平。油茶新造、低改3700亩。椪柑低改品改5000亩。新扩黄金茶5000亩。产烟4.2万担。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完成投资880万元。实施5个村农网改造。完成“八百里绿色行动”拓展工程造林任务。完成州下达合格学校建设任务。完成县中医院大楼征地及基础工程建设。完成酉溪城市公园建设规划并启动部分建设项目。
永顺县:永顺经济开发区年内引进1家投资1000万元以上企业。完成朗溪钒矿详查工作。做好吉恩高速公路、黔张常铁路前期工作。优化环境,配合抓好张花高速公路建设。开工建设张花高速公路永顺至小龙村连接线、永顺至花垣和石堤二级公路改造、县城至老司城旅游公路。不二门大桥、桑永公路建成通车。完成州下达的农村公路建设任务。县城扩容提质改造完成投资5000万元。现代烟草农业整体推进项目完成投资1亿元。新植油茶1万亩。高家坝水电站投产发电。地方电网年内实现大电网代管。完成“八百里绿色行动”拓展工程造林任务。完成州下达的合格学校建设任务。实现猛洞河景区创4A级景区。
龙山县:工业园区新入园投资1000万元以上企业1家。日产2500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项目部分生产线建成并试产。开工建设红岩110KV变电站。做好黔张常铁路、吉恩高速公路前期工作,优化建设环境,争取开工建设。完成G209龙山绕城线路基工程、湘鄂情大桥主体工程。完成州下达的农村公路建设任务。完成边区中心城市建设项目规划。启动县城天然气改扩建工程。完成里耶古城遗址保护一期工程,启动二期工程,秦简博物馆实现对外开放。完成里耶供水工程建设。华塘新区供水工程开工建设。完善40个行政村、12个城区台区西部电网工程。完成“八百里绿色行动”拓展工程造林任务。完成州下达合格学校建设任务。启动边区中心医院建设工程。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工作。
(二)州政府工作部门
州政府办:组织开展10次以上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调研,被州委、州人民政府决策采纳4篇以上,省及省以上报刊采用调研材料5篇以上,采编政务信息1500条以上。抓好州人民政府对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单位和金融部门主要工作绩效评估。组织开展省为民办实事、省绩效考核及上级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办复率和见面率达100%,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96%以上。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和新闻发布制度,完善各类办事公开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和内网平台建设,建立和完善连接州直部门、县市人民政府的网络信息平台。围绕州委、州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和特色工作组织专题宣传报道4次以上。
州发改委:向上争取各类项目资金15亿元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30%。90个重点建设目标管理项目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80%以上。湘西地区产业开发项目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80%以上,大部分项目建成投产。组织编制“十二五”规划。
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全州工业增加值和规模工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4%和15%以上,规模工业企业实现利税增长10%以上。启动100个投资500万元、30个投资5000万元以上工业技改项目,完成技改投资40亿元。指导吉首市、花垣县实现锰、锌整合。完成锰、锌、钒、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启动古丈、凤凰、泸溪县钒资源开发利用。推进湘西(广州)工业园建设,广州虎头电池集团、广药集团合作项目签约入园。抓好2家省百家企业、30家州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工作,全面完成“十一五”节能调控目标,全州单位GDP能耗下降4%,单位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5.5%。
州教育局:完成72所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任务。落实“两免一补”政策,救助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5万人,救助贫困高中生5000人,救助贫困大学生1000人。做好湘西经济贸易学校新址建设工作。完成吉首大学师范学院扩容征地任务。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确保不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州科技局:全州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增长10%。加大对锰、锌、铝、钒、镁等战略资源开发关键技术攻关,2项进入省级以上科技计划。推进产学研结合,实现州校对接科技项目累计达105项以上。筹建1家以上省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新引进高新技术3项。组织专利申请100项。新增科技中介组织10家。开展科技培训10万人次。培植高新技术企业2家。组织实施好科技创新引导资金专项和产学研专项。
州民委:上争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贷款优惠利率贴息320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300万元。组织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1000人次以上。抓好3个省定民族特色村寨试点建设和8个民族文化联系点。做好湘西民族服饰进第十六届广州亚运会工作。建立民族古籍图书资料库,编撰完成《湘西苗族风情》。建设1个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8个民族团结示范(联系)点。
州公安局:不发生因情报信息迟报、漏报、瞒报、误报而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其他严重事件。完成州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各项工作任务。协助完成好维护矿山开发秩序任务。进一步强化命案侦破,确保命案破案率90%以上。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不发生群死群伤恶性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州人民政府控制指标。不因公安机关监管不力导致特大治安灾害事故。公安涉法涉诉案件息诉率80%以上。配合做好“处非”后续工作,非法集资案件查处率达到100%。民调排名进入全省前十位。
州监察局:健全和完善行政效能投诉管理机制。开展为民办实事项目监督检查2次以上。抓好重点项目和中央扩大内需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安全生产、节能减排责任制落实情况执法监察。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加强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大对损害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和群众利益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对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
州民政局:城市低保稳定在7万人以上,农村低保稳定在10万人以上。完成农村危房改造5700户34万平方米。落实《湘西自治州敬老院管理办法》,提升五保老人供养水平,散居供养标准人年均达到1200元,集中供养标准人年均达到3000元。积极做好城镇退伍士兵安置工作。完成城乡医疗救助和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一站式”结算平台建设。建立自然灾害预警及应急救灾机制,提高自然灾害救助水平。抓好流浪乞讨人员安置工作,救助管理站救助能力达到4000人次。
州司法局:完成“五五”普法工作任务,培训普法骨干2000人以上,重点普法对象法制宣传率达100%,国家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率达100%。在30%以上村(社区)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全州排查化解民间矛盾纠纷12000件以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00件以上、司法鉴定案件700件以上,律师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提供法律顾问服务280家以上,为州、县市50个重点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吉首监狱、州劳教所实现无服刑劳教人员脱逃。
州财政局:全州财政收入增长12%。上级转移支付比上年增长10%。确保州本级当年财政收支平衡。确保州本级机关单位正常运转。确保民生工程资金配套100%到位。认真督促县市落实津补贴和绩效工资政策。配合完成“处非”后续工作任务。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人事局、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做好省对州人民政府绩效评估和省为民办实事的组织、督促、考核和迎检工作。完成2010年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抓好卫生系统及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工作。实施湘西州“132”人才工程,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延续我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政策的落实。完成军转干部安置任务,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稳定工作。抓好“三支一扶”服务对象招募考核、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农民职称评定,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8%以内,新增城镇就业1.8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3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万人,零就业家庭动态就业援助达100%。职业培训5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1.5万人。抓好“湘西坊”创业园建设,每个县市创办1个创业园(街)。新增“五项保险”参保人数4万人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38万人以上,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年末参保人数7.13万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3.6万人,全面完成征缴基金。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100%,非国有企业95%。社会保险基金规范运作率、安全完整率均达100%。
州国土资源局: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用地计划、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完成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任务。按省要求完成全州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规范、整合工作。积极支持国企改制工作。经营性用地和矿业权处置100%进入市场。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全部通过政府储备。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出现因管理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搞好征地补偿政策指导,不出现因征地和征地补偿问题引发到州赴省进京集体上访。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州新编控制性详细规划10平方公里,较上年覆盖率提高10%,吉首市完成所有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完成廉租住房4407套22万平方米。泸溪县、花垣县、永顺县、龙山县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行。古丈县、龙山县里耶镇垃圾处理场建成运行,泸溪县、龙山县完成垃圾处理场二期工程,各垃圾处理场全面完成垃圾处理配套设施建设。吉首市年底前开工建设管道天然气储配站并完成一期工程。加快30个重点集镇建设,打造一批宜居宜业城镇。不发生重特大建筑安全事故和因城市房屋拆迁、建筑安全引发的赴省进京集体上访。
州交通运输局:完成交通建设投资45亿元。吉恩高速公路力争开工建设。永龙、迁河、下沱公路路基工程基本完成。永顺至花垣、永顺至石堤、保靖至清水坪等公路改造工程开工建设。吉首至凤凰、龙山里耶至洗洛等公路改造工程争取开工建设。完成省定县乡公路改造、通畅工程、通村公路建设任务。完成10个农村客运站建设任务。
州水利局:完成22座病险水库治理。新解决农村12万人安全饮水问题。雷公洞防洪水库大坝和电站工程力争开工建设。完成吉首、泸溪、凤凰、保靖四县市亚行贷款城市防洪工程年度建设任务。酉水灌区渠道防渗改造15公里。完成4处农村水电电气化、3处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工程建设,新增水电装机2万千瓦。加强防汛保安工作,确保不垮一库一坝,不因工作疏忽造成人员伤亡。启动吉首大兴水库项目前期工作。
州农业局:全州粮食总产稳定在80万吨。农产品加工实现销售收入20亿元,其中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6亿元。完成吉首市、泸溪县国家级1000亩标准果园示范项目建设。全年推广以超级稻、水稻轻简栽培、玉米早播等为主的实用技术100万亩以上。加强救灾种子储备工作,涉农违法行为查处率达100%。水稻、玉米新品种展示不少于20个,展示区面积达100亩以上。完成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产品认证任务。完成省定农村清洁示范工程建设任务。
州林业局:完成退耕还林、长防林、石漠化治理等重点工程,造林8.2万亩。完成“八百里绿色行动”拓展工程,造林4万亩。制定油茶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完成油茶新植1.5万亩、低改2万亩。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不发生一次性过火有林地面积100公顷以上和重大伤亡事故的森林火灾。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不发生因林权纠纷和退耕还林问题赴省进京集体上访。
州商务局:招商引资总额实际到位资金比上年增长20%。外贸进出口总额比上年增长20%。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年增长15%。抓好招商引资目标管理和州级领导联系重点招商项目工作,组织、承办好重点招商引资活动。打造湘西特色餐饮名店、名菜(名点),实现餐饮销售收入比上年增长10%以上。实施“万村千乡”工程,新扩建农家店300个。改造提升乡镇农贸(集贸)市场10个,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湘西农产品交易中心开工建设。做好家电、摩托车、汽车下乡工作,实现销售总额3.5亿元以上。完成凤凰县吉信等2处国道黄金旅游线路上的集贸市场整治任务。
州文化局:制定全州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全州47个乡镇文化站开工建设,8个站竣工投入使用。470家农家书屋建设工程达标。积极争取“文化强省”专项资金,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进入“全国十大文化生态保护区”。参加全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活动。实施“演艺惠民工程”,完成全州免费送戏下乡任务。依托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和中小学远程教育等网络,力争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基层网点设备安装到位。
州卫生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0%以上,参合农民住院费用实际补偿率达到50%。完成上级下达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阶段性建设任务。完成300名乡镇卫生院管理、技术骨干和1200名乡村医生培训。组织15家县级医院30名医生到30个乡镇卫生院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5%以上,孕妇叶酸补服率60%以上。完成8~15岁未免疫人群乙肝疫苗补种,以县为单位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0%以上。认真抓好深化医改工作,搞好龙山县、吉首市推行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控,有效控制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大面积流行。
州人口计生委: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7.1‰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9.8‰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稳定在79.9%以上。村(居)民自治合格率达46.8%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有所下降。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出生人口素质有所提高。
州审计局:全面完成上级审计部门及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审计州本级项目30个。严格查处审计出的违纪问题。配合完成“处非”后续工作任务。
州环保局:完成省人民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锰三角”区花垣县年度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加强吉首市和7个县城饮用水源保护,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在96%以上。清水江水质自动监测站进入国控网点。全面启动农村环保工程,完成凤凰县、古丈县、永顺县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试点村建设。配合规范钒矿资源合理开发利用,防止土法炼钒死灰复燃。督促县级以上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实行集中无害化处置。
州统计局:完成全州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开发应用和人口普查试点、培训、摸底和登记任务。编印《湘西统计年鉴》、《湘西自治州领导干部统计手册》。实现大中型企业和乡镇统计全州联网直报。完成全州年度贫困监测统计、新型工业化统计和万元GDP能耗监测考核任务。完成省对州绩效考核、省为民办实事相关统计工作任务。
州物价局: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幅度控制在3%左右。严格执行国家价格调整听证制度,对列入《湖南省价格听证目录》的水、电、天然气等商品和服务价格调整实现听证率100%。开展好涉农价费、涉企价费、医药价格、教育收费、交通运输价格、资源性产品价格检查,价格违法违规行为整改率达100%。上争优惠电价资金到位不少于7800万元。加强旅游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廉租房租金监管,旅游价格公示率、行政事业性收费年检年审率、廉租房租金违法违规行为整改率分别达100%。加强医药价格监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价格公示率达100%,实行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县市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达100%。完成省物价局规定的价格10件实事。
州安监局:基本完成全州尾矿库整治任务,其中省、州挂牌整治的尾矿库通过省、州验收。做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工作,开展3次以上全州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遏制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不出现因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不当引发群体性上访。完成2个省级、8个州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完成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工作。配合做好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治。全年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省、州控制指标。
州旅游局:接待国内外游客120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60亿元。启动凤凰古城创建5A级景区和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抓好猛洞河、德夯、奇梁洞创建国家等级景区工作。推进芙蓉镇景点圈开发建设,收回猛洞河、坐龙峡景区经营权,景点圈基础设施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启动张家界—芙蓉镇—吉首—凤凰旅游大通道沿线特色民居保护和整理工程。举办两次重大旅游节会活动。引进一个以上重大旅游招商项目。新创建5家二星级以上饭店,规范挂牌50家农家客栈。配合做好铜仁·凤凰机场扩建工作。配合抓好凤凰古城旅游演艺剧场的选址及招商工作。
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完成省下达的药品抽验计划任务。全年对州管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对州管特殊产品、“两非”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监督检查2次。对州管餐饮服务行业、学校、机关食堂监督检查2次。新增医疗器械经营(批发)企业2家。完成《全州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工作。加强药品质量监管,确保不发生药源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州国资委:制定组织实施《州属国有企业监管办法》。直接监管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率105%以上,实现利润300万元以上。完成3户州属企业改制扫尾工作。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组建州产权交易所,建立国有资产进场交易制度。完成1户央企或省企与州企的对接。做好现有不良资产的处置工作,清收债权3000万元以上。做好州兴业担保投资公司增资扩股工作,实现担保贷款总额3亿元以上。抓好芙蓉镇核心景点圈旅游开发投资公司出资整合资源并实现运营。配合完成“处非”后续工作任务。
(三)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正处级行政事业单位
州政府法制办:完成《湘西自治州德夯风景区管理条例》(草案)起草工作。符合行政复议受理条件的案件受理率、行政复议案件在法定期限内的案件审结率、上级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率、重大行政复议案件报备率均达100%。完成当年州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任务,做好县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州直单位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督办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典型案件4件以上。做好《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实施日常工作。组织贯彻《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
州信访局:赴省进京上访人次不突破上年。不出现因接访不力酿成群体性事件,造成重大影响。来信受理立案率达5%以上,重复信访不突破上年。上级交办案件到期办结率达100%。运用、管理信访信息系统,信访数据录入及时、准确。管理好“州长信箱”和“湘西信访”网站。继续开展“处非”联合接访工作,积极化解集资人员不稳定因素。
州农办:加强各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对不落实的整改率达100%。抓好200个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其中州直接办好示范村10个。争取完成100个行政村村间道路硬化。新建沼气池6000口,其中“三改”60%以上。扶持发展规模农业示范样板8个。确保烟叶产量50万担。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20个,培训农民100万人次。
州扶贫开发办:归集扶贫资金8000万元以上用于327个“整村推进”村扶贫开发,抓好村级集体产业窗口建设。国家“两项制度”衔接、产业连片开发、彩票公益金、信息化和湖南省互助金扶贫试点县分别达到4个、2个、1个、1个和5个,试点县、试点工作新增资金9000万元以上。发展水果、蔬菜、中药材为主的特色产业5万亩,新建优质椪柑出口基地1万亩,抓好20万亩椪柑品改低改。协助做好“百万农民”培训工作,完成扶贫劳务技能培训5700人、适用技术培训10万人。完成日元、德援等外资项目投资5000万元。减少贫困人口5万人。
州人防办:结合民用建筑开工建设防空地下室一个。州本级实现平战结合收入与上年持平。完成县级人防机构人员配备,并启动人防执法工作。完成凤凰县、古丈县、永顺县、龙山县城市防空袭预案制定工作。
州地方志办: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湖南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并通过省志委检查认可。贯彻落实《中国地方志质量规定》,开展对县市志评审。完成2个县志稿州审并送省验收。严守地方志稿“三级评审”程序,完成2个县市志稿评议,进入审改程序。开展《湘西州志(1989—2010)》编修工作。编纂出版《湘西州年鉴》(2010年卷)。
州畜牧水产局:巩固发展网箱养鱼1.2万口。完成银鱼移植放养10万亩。抓好鲟鱼养殖及鱼籽酱加工出口基地建设,新增州级龙头企业1家,新扶持畜禽规模养殖大户200户。抓好1~2个种猪扩繁场建设,完成36个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改扩建。完成冷配牛2万胎次。完成8个县级动物防疫诊断实验室建设,建好58个乡镇动物防疫站站房。加强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专项整治执法行动2次以上。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流行事件。
州粮食局:建立优质稻订单基地3000亩,完成粮食收购不少于3万吨,其中优质稻收购2万吨。地方粮食储备达1.6万吨。新增粮食应急加工点5个、应急供应点不少于10个。完成国家、省下达的储备粮轮换与收购任务2.8万吨。启动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项目。维护粮食市场正常流通秩序和价格稳定,盘活粮食行业现有国有资产,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州广播电影电视局:完成2083个20户以上自然寨广播电视村村通,安装直播卫星16600套。全州有线数字电视用户达16万户。完成吉首城区多媒体移动广播电视(CMMB)基础设施建设和播出业务。完成吉首城区地面无线数字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并投入使用。完成全州农村公益数字电影放映23375场。
州体育局:新建全民健身路径6处。新增新农村建设体育下乡试点6个。举办有规模全民健身活动3次以上。全州常年参加体育锻炼人口达35%以上。组团参加湖南省第十一届运动会,完成金牌总数“保八争七”任务。义务为群众体质监测1000人以上。体育彩票发行3800万元以上。在全州范围内开展2次“一法一条例”宣传。
州农机局:向上争取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500万元以上,新补贴农机具6000台套。培植农机大户150户(户农机经营年收入3万元以上)。培训农机技术操作人员3500人。办好水稻机械化作业、茶叶机械化作业和油菜机械化播种等示范现场3个。农机安全生产四项指数百台率比前三年平均数下降5%。
州移民局:到位移民直补和项目资金1亿元。完成农村移民159917人的直补和项目扶持。完成移民350人的避险和改善生存条件搬迁安置。建成移民产业开发基地2个、面积2000亩。完成全州大中型库区、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不出现移民集体到京上访,移民集体到省上访不超过上年。
州公路局:完成省下达国省干线大中修、危桥改造和安保工程建设年度任务,干线优良率达80%。完成桑永公路路面工程并竣工验收。凤大公路凤凰大桥、吉凤、永花公路开工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率100%。依法维护路产路权,确保公路畅通,无公路“三乱”行为发生。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州供销联社:实现农资销售2.8亿元。确保州级化肥冬储3.5万吨。组建一个全州再生资源流通协会,实现再生资源回收5000万元。完善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8个。向上申报农村流通服务网络项目5个。完成州棉麻土产公司铁路专用线及能源储存项目升级改造。新发展农资销售网点20个。
吉凤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5亿元,其中湘西(广州)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5000万元。招商引进合同项目5个,合同引资4亿元,到位资金3亿元,其中湘西(广州)工业园招商项目3个以上,合同引资2亿元,确保1个以上项目竣工投产。工业总产值、规模工业增加值、税收分别比上年增长30%。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确保开发区社会稳定,全年无群体性上访事件和重大刑事案件发生。
(四)州金融机构
人民银行湘西州中心支行、州银监分局、州金融办、州农业发展银行、州工商银行、州农业银行、州中国银行、州建设银行、农村信用社州办事处、州邮政储蓄银行:当年各项贷款净增幅度与GDP增速同步,贷款净增额与存款净增额同步。
三、考核等级与奖励
(一)绩效评估分三个等级:优秀单位、良好单位和一般单位。按年终考核验收评分高低,分县市和州直绩效评估两个组,分别评定等级。县市组评估得分前3名为优秀;州直单位评估前15名为优秀,评估得分在80分以上为良好,80分以下为一般单位。县市优秀奖5万元,良好奖3万元;州直单位优秀奖3万元,良好奖1万元。一般单位不奖。
(二)项目工作优秀奖。对州直单位项目工作成绩显著,争取上级项目投资额比上年增长20%的单位按增资数额排序给予项目工作优秀奖。增长额度1亿元以上的为一等奖,各奖励6万元;增长3000万元至1亿元为二等奖,各奖励4万元;增长3000万元以下为三等奖,各奖励2万元。
(三)重大项目贡献奖。实现下列目标的,每个项目给予2万元重大项目贡献奖。争取到其他重大项目,报州人民政府审定后可给予重大项目贡献奖。
1、焦柳铁路石门至怀化段复线改造进入国家“十二五”专项规划(州发改委)。
2、吉首市过境公路开工建设(吉首市人民政府、州交通局)。
3、全州城市供气工程纳入国家计划并开工建设(州发改委、州建设局、相关县市人民政府)。
4、芙蓉镇景点圈开发获得国家专项资金2000万元以上支持并启动建设(州发改委、州交通局、州旅游局、州芙蓉镇景点圈办公室)。
5、新增粮食产能工程进入国家规划(州发改委、州农业局)。
6、泸溪县、保靖县、花垣县工业园纳入省级开发区(州发改委、州经委、相关县市人民政府)。
7、古丈县100万吨新型干法水泥项目完成主体工程(古丈县人民政府)。
8、舜兴特钢公司20万吨不锈钢热轧项目建成投产(泸溪县人民政府)。
9、争取国家降低或免除非公益性项目建设地方配套资金(州民委)。
10、黔张常铁路实现开工建设(龙山县人民政府、永顺县人民政府)。
11、G209龙山绕城线开工建设,年内完成投资5000万元(龙山县人民政府)。
四、绩效评估办法
(一)考核责任。省对州绩效评估工作由州绩效办负责,省为民办实事工作由州为民办实事考核办负责,州人民政府对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单位主要工作考核由州政府督查室负责,州金融机构由州金融工作办负责,州政府督查室牵头做好几个方面工作落实的督促检查,年终考核验收由州人民政府统筹组织。
(二)绩效评估实行百分制考核。省绩效考核完成情况占50分(含省为民办实事完成情况)。州人民政府对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有关单位主要工作考核完成情况占50分,其中县市主要综合指标占20分,县市重点项目占30分。州直单位主要工作考核具体项目记分权重,有省绩效评估和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单位综合三方面项目计分,无省绩效评估和为民办实事项目的按设置的主要工作项目计分,由州政府办与相关部门衔接,报州人民政府审定。省绩效评估和为民办实事项目与州人民政府对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单位主要工作考核项目相同的,只记一次分,分值另行设置。
二O一O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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