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 颁布单位:湖南省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永政办发〔2009〕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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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4-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永政办发〔2009〕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市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09﹞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提升基层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提高乡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认识,增强做好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乡镇是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沿阵地,也是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我市大部分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高危企业都集中在乡镇,近几年大部分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在基层乡镇,大部分伤亡者是农民工。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深入推进,农村摩托车、农用车等非营运车辆迅猛增加,小城镇建设和农民自住房建设进入高潮,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农机安全和农村建筑领域安全监管日趋繁重。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构建和谐永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切实提升基层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努力构建乡镇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理清思路,明确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
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强化主体、综合治理”的基本思路,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要积极推广第一轮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的创建经验,通过3-5年的努力,分3-5个批次,力争全市所有乡镇达到安全生产基本要求,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全面提升,100个乡镇达到市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的要求,50个乡镇达到省级示范乡镇的要求,创建2-3个省级安全生产示范县市区和一批国家级安全社区。
三、强化组织保障,完善乡镇安全监管机构和网络
级各部门要把完善乡镇安全监管机构和网络作为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来抓,乡镇要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乡镇长任主任,分管负责人为副主任,协调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宜。要建立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代表乡镇政府综合监管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站长由分管副乡镇长兼任,并配备与安全生产任务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监督员。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及车站、码头、集贸市场等安全生产管理任务较重的乡镇要配备相应的驻厂矿及车站、码头、集贸市场的安全生产监督协管人员。村(社区)要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本村(社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并相应明确安全生产协管员、信息员。
四、健全制度,狠抓乡镇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一要落实乡镇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责任制。各乡镇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每个季度由乡镇长主持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不得少于1次,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向县区报告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二要明确乡镇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一岗双责”。乡镇领导都要抓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各乡镇政府要与所属部门、村(社区)及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目标,严格考核和奖惩,实行“一票否决”。各驻村干部要与所联系的村组和企业挂钩,年终所在村组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情况与驻村干部业绩挂钩,强化责任追究。
三要建立健全乡镇、村(社区)两级安全制度。各乡镇要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报告制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并规范上墙,公开发布,为安全生产提供制度保障。
五、加强基础建设,增强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一是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安全生产监管保障能力。各县区、乡镇要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落实和保障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经费。
二是落实安全监管机构办公设施及其装备,改善安全监管工作条件。乡镇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达到“六个有”的标准,即有一间以上的专门办公用房、有一台办公电脑、有一台办公电话、有一组文件档案柜、有一套办公桌椅、有必要的监管装备和劳动防护用品。
三是完善乡镇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各乡镇要制定《事故灾难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需的应急救援设备。要针对本地实际情况,绘制重大危险源及危险因素分布示意图,明确事故应急救援职责,完善安全防护和应急措施,开展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和演练,形成乡镇、村、组三级应急救援网络体系。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尾矿库较集中的乡镇,要加强与辖区内或周边的应急救援机构的联系,并组建10人以上的辅助救护队伍或者义务消防队伍。
六、开展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夯实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一)积极推广第一轮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的创建经验,在全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各县区每年要选择一批安全监管任务较重的乡镇进行重点创建。县区政府要制定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工作方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督促指导。
(二)继续实行安委会成员单位对口联系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工作制度。市安委会的每一个成员单位每年都要联系一个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成立对口联系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一名副职领导负责,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具体抓,主要负责人每年到联系乡镇开展指导不得少于2次。各对口联系单位要认真履行督促、指导、协调和扶助的职责。
(三)强化考核督查,将对口联系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工作纳入年度市直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年终组织考核验收。对工作不力或工作成效差的市直对口联系单位,取消年度安全生产评先评优资格。
七、抓好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一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宣教活动。要以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为重点,以乡镇、村、组为单位,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实用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安全生产三下乡”、“安全生产五进”等活动,做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村入户,达到每户村民必须要有一本安全生产常识必读小册子、一本应急自救常识小册子和一本安全常识农户小册子等“三个一”的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各乡镇要利用赶圩日,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一次大型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二是积极开展全方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各乡镇对辖区内“四主两员”每年至少要轮训一次,对安全生产协管员每年要培训一次,并创造条件组织开展好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
三是加强安全生产舆论宣传。各乡镇在主要交通要道、矿山、车站、码头、集贸市场等处都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标语,每个乡镇都要在人员密集场所制作一块永久性的宣传牌,每个村都要做到有一块黑板报或宣传橱窗。
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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