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岳阳市政府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岳阳市政府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南省岳阳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6-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岳阳市政府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有关单位:
《2011年岳阳市政府绩效评估实施方案》已经2011年6月8日市人民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2011年岳阳市政府绩效评估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011年各项目标任务,促进“四化两型”、“五市一级”建设,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湖南省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办发〔2011〕16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评估范围
(一)12个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分三个组进行评估:
1、县、市政府(6个):平江县政府、岳阳县政府、华容县政府、湘阴县政府、临湘市政府、汨罗市政府。
2、区政府(3个):岳阳楼区政府、云溪区政府、君山区政府。
3、区管委会(3个):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南湖风景区管委会、屈原管理区管委会。
(二)67个市直和中央、省属驻岳单位分四个组进行评估:
1、经济管理部门(26个):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旅游局、市粮食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农办、市城建投、市招商局、市公路局、市畜牧水产局、市农机局、市长江修防处、市铁山管理局、市供销联社、市口岸办、市统计局。
2、社会发展部门(13个):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广播电视台、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信访局、市外侨办、市人口计生委、市洞庭湖大桥管理局、市档案局、市接待处。
3、行政执法部门(15个):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监察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审计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人防办、市安监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市地方海事局、市房地产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物价局。
4、中央省属驻岳单位(13个):市人民银行、岳阳银监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岳阳检验检疫局、市烟草局、岳阳电业局、市盐务局、岳阳海事局、市邮政局、市气象局。
二、评估内容、指标
(一)对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的评估内容。
主要评估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为民办实事、经济发展、社会发展、机关效能与自身建设等指标的完成情况。
(二)对市直和中央、省属驻岳单位的评估内容。
主要评估完成市委市政府专项重点工作、《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为民办实事、部门单位主要职能工作等完成情况。
三、评估程序和方法
(一)制定评估指标体系。
市绩效办根据省绩效评估实施方案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评估指标体系,报市政府审定后实施。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直和中央省属驻岳单位根据评估指标体系,明确目标要求、工作措施、时间安排和责任分工,报市绩效办审核备案。
(二)日常评估。
1、自我评估。7月中旬和12月中旬,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直和中央省属驻岳单位对各自承担的指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半年自评和年度自评,并分别于7月25日前、12月20日前将自评报告报市绩效办。
2、跟踪评估。市绩效办组织有关部门采取实地考察、专项检查和民意调查等方式,对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直和中央省属驻岳单位完成工作进度、质量和效益情况,进行不定期的跟踪检查,掌握工作情况。
(三)年终评估。
从12月下旬开始,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组织下,市绩效办有关人员对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直和中央省属驻岳单位年度绩效进行综合评估。绩效评估总分值为1000分,具体分指标评估、公众评估、内部评估等三种方式进行,分别占绩效评估总分的80%、10%、10%。
1、指标评估。市绩效办组织评估队伍,按照评估指标,对被评估单位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效益等进行评估打分,全面考评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具体采取“听、查、看、访”的方式进行。
听。听取被评估单位完成绩效计划情况的汇报,主要包括任务完成情况、主要做法、实际效果与业绩、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要说明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
查。查阅被评估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相关资料,主要包括工作计划、会议记录、工作过程记录、自评资料、检查报告、工程验收报告、工作总结等。
看。重点察看被评估单位相关工作任务完成结果、重点项目现场,核验工作落实的实际情况。
访。通过采取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分工作人员或服务对象座谈会,走访具有代表性的企事业单位和知情群众,发放民意调查表等形式,听取各方面对被评估单位工作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评估。由市绩效办会同市统计局民调中心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对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调查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民众、政风行风、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满意度;对市直和中央省属驻岳单位主要调查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效能、工作作风、廉政建设满意度。调查对象主要是社会公众、“两代表一委员”、市直和中央省属驻岳单位的主要服务对象、党政机关和部分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家学者等。
3、内部评估。包括领导评价和同级互评。领导评价由市政府领导对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直和中央省属驻岳单位进行评估。同级互评由市直和中央、省属驻岳单位与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之间进行相互评估。
(四)加分。
1、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指县、市、区本级,不包括所辖各级各部门,下同)、市直和中央省属驻岳单位(指本级机关,不包括二级单位,下同)列为绩效评估指标的工作,受到国家部委和省委、省政府表彰奖励的,1次加计10分。市直单位受到省里主管部门奖励的1次加计1分。
2、体现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工作成绩的主要经济指标增长率(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率、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率、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财政总收入增长率、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率,下同)在全市排位每前移1位的,每项加3分,每项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反映工作成绩的上述主要指标增长率居全市第一位的,每项加8分;居第二位的,每项加6分。
3、受到市政府通报表彰的单位,每次加5分(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的表彰通报为依据)。
(五)一票否决事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1、湖区堤垸在保证水位洪水内溃堤,山丘区水库在设计暴雨洪水内溃坝;
2、在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评估排队中为全省三类或受到黄牌警告;
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被“一票否决”;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被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
5、发生涉农恶性案(事)件;
6、未完成年度节能减排工作任务;
7、出现重大群体性事件并造成恶劣影响;
(六)汇总评估情况。
市绩效办负责汇总评估情况。评估得分计算方式为:被评估单位绩效评估综合得分=指标评估得分+公众评估得分+内部评估得分+加分。
(七)复核申请。
市绩效办将评估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直和中央省属驻岳单位若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绩效办提出复核申请,市绩效办在接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复核,并予以答复。
四、评估结果运用
将12个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分为三个组,将67个市直和中央省属驻岳单位分为四个组,实行分组评比。
(一)根据评估得分情况,市政府绩效评估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不达标单位四个类别。年度得分达总分的80%的为达标单位。对达标单位分组评奖,其中县、市政府评2个一等奖,岳阳楼区政府、云溪区政府、君山区政府评1个一等奖,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南湖风景区管委会、屈原管理区管委会评1个一等奖,其他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为二等奖;市直和中央省属驻岳单位分组按25%、35%、40%的比例评定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二)对获一等奖的单位,授予年度政府绩效评估先进集体称号,颁发奖金5万元。对获二等奖单位,颁发奖金4万元。对获三等奖单位,颁发奖金3万元。不合格单位要书面说明原因,并视情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该单位年度考核优岗比例不得超过10%。
(三)对开展政府绩效评估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颁发奖金并给予记功奖励。
(四)年度政府绩效评估结果向全市通报,中央、省属驻岳单位的评估结果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
附件:1、2011年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工作实绩评估内容及计分标准
2、2011年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直、中央省属驻岳单位行政效能评估内容及计分标准
3、2011年市直、中央省属驻岳单位工作实绩评估内容及计分标准
附件一:
2011年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工作实绩评估内容及计分标准
序号
指标名称
评估内容与计分方法
基本分
责任单位
数据采集责任部门
一
省、市重点项目建设与服务
项目建设目标*
主要评估市政府下达的2011年重大项目建设计划完成情况,具体内容见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1年重大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岳政发〔2011〕5号),由市项目办制定评估办法进行考核,并按比例折算分值
20
各县、市、区政府
(管委会)
市项目办
市重点办
市监察局
经济发展环境*
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其提供优质服务的,计5分;有举报经查实的,一次扣1分
5
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对重点建设项目优惠政策的,计5分;未及时落实到位,每个项目扣1分
5
及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计5分;工作效率低、办事不力延误工期的,每个项目扣2分
5
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封帐、乱摊派等现象及索、拿、卡、要等行为的,计5分;有此类现象的,每次扣2分
5
搞好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做到不误施工,确保重点建设顺利进行的,计5分;未履行协议合同交地的,每个项目扣1分
5
及时协调解决施工中的矛盾纠纷,无阻工现象或阻工不超过24小时的,计5分。阻工超过24小时,每延误一天扣1分;因协调不力,造成严重群体性事件和上访等后果的,发生一起扣2分;造成严重后果及恶劣影响的,发生一起扣5分
5
亿元以上项目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
达到全市平均水平的,计10分;每低于1%扣0.5分,扣完为止
10
市发改委
注:标“*”的指标,既是市政府、也是省政府绩效评估的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评估内容与计分方法
基本分
责任单位
数据采集责任部门
二
为民办实事工作*
具体指标见湘办发〔2011〕4号和岳政发〔2011〕6号文件
由市实事办按湘办发〔2011〕4号和岳政发〔2011〕6号文件制定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并按比例折算分值
50
各县、市、区政府
(管委会)
市实事办
三
经济发展
地区生产总值增速*
各县、市、区得分=(本地实际增速÷各县、市、区中增速前三位的平均增速)×30
30
市统计局
财政总收入增速*
各县、市、区得分=(本地实际增速÷各县、市、区中增速前三位的平均增速)×30
30
市财政局
固定资产投资额增速*
各县、市、区得分=(本地实际增速÷各县、市、区中增速前三位的平均增速)×20
20
市统计局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
各县、市、区得分=(本地实际增速÷各县、市、区中增速前三位的平均增速)×20
20
市统计局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
各县、市、区得分=(本地实际增速÷各县、市、区中增速前三位的平均增速)×20
20
市经信委
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
比重达到上年水平的,计15分;每高于上年水平0.1%加0.15分,最高加5分;每低于上年水平0.1%扣0.15分,扣完为止
20
市统计局
发展开放型经济*
完成年度直接利用外资、国内招商引资、进出口目标任务的,各计5分;未完成的,每低于1%扣0.1分
15
市商务局、市招商局
旅游总收入增速
旅游总收入增速达到或超过10%的,计10分;未达到的,每低1%扣1分
10
市旅游局
序号
指标名称
评估内容与计分方法
基本分
责任单位
数据采集责任部门
三
经济发展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各县、市、区得分=(本地实际增速÷各县、市、区中增速前三位的平均增速)×15
15
各县、市、区政府
(管委会)
国家统计局岳阳调查队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速*
各县、市、区得分=(本地实际增速÷各县、市、区中增速前三位的平均增速)×15
15
市统计局
建安营业税、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业税增幅
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的,各计5分;每低于1%扣0.5分,扣完为止
10
市地税局
发展养殖业
评估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暨信息采集、打击非法矮围及春季禁渔、规模养殖场污染整治等工作,由市畜牧水产局制定计分办法,按比例折算分值
10
市畜牧水产局
四
社会发展
水资源管理与水利建设*
1、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到年度目标或以下的,计5分;每高于年度目标1立方米扣1分,最高扣5分;当年新上工业中有引进国家、省明文禁止的高耗水企业,明文规定应关停或整改的企业未关停或整改的,扣5分
2、辖区内水功能区达标率达到年度目标或以上的,计5分;每低于年度目标0.1%扣0.1分,最高扣5分;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未能及时处理或造成重大影响的,扣10分
3、完成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和建设任务的,计5分;未完成的,每少1%扣0.5分,最高扣5分
15
各县、市、区政府
(管委会)
市水务局
社保基金征缴扩面与和谐劳动关系*
完成社保基金征缴扩面任务的,计10分;未完成的,每少0.1%扣0.1分,扣完为止。辖区内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中,60%的企业每年开展一次工资集体协商,计5分;未达到的,每少1%扣0.5分,最高扣5分
15
市人社局
主要污染物减排*
化学需氧量、氨氮、铅、二氧化硫减排较上年下降2%,氮氧化物减排较上年下降1.5%的,计15分;一项未完成的,扣15分
15
市环保局
耕地保护和粮食生产与储备*
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达到或超过目标任务、环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按期通过验收的,计5分;未达到不计分
5
市国土资源局
粮食总产与上年持平的,计6分,总产较上年每增长0.1%加0.3分,最高加4分;每减少0.1%扣0.3分,扣完为止。
10
市农业局
市统计局
地方粮食储备完成市下达计划的,计5分;未完成的,每少0.1%扣0.1分
5
市粮食局
序号
指标名称
评估内容与计分方法
基本分
责任单位
数据采集责任部门
四
社会发展
万元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
完成年度节能目标的,计10分;未完成的扣10分
10
各县、市、区政府
(管委会)
市经信委
市统计局
人口与计划生育*
增长人数、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目标内的,计10分;超过目标的,扣10分;所辖乡镇每出现1个一票否决的扣2分,扣完为止
10
市人口计生委
安全生产*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与起数在控制范围之内,且未发生重大事故的,计10分;死亡人数超控的扣3分,起数超控的扣3分。发生重大事故的,每起扣10分
10
市安监局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政府主办的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计10分;每1家未实施的每1起扣1分,扣完为止
10
市卫生局
实行网上集中招标采购和零差率销售的,计5分;扣完为止
5
市物价局
食品药品管理*
年内本地生产的食品质量市级以上监督抽查平均合格率和定量包装食品计量监督抽查平均合格率均高于90%的,计5分;每低1%扣1分,扣完为止。年内组织2次以上食品生产安全集中整治行动,计5分;每少1次扣1分,扣完为止
10
市质监局
年内本地流通环节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计5分;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每例扣2分,扣完为止
5
市工商局
年内本地消费环节未发生食物中毒安全事件和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事件的,计10分。发生重大安全事件的,每起扣5分;发生较大安全事件的,每起扣3分;发生一般安全事件的,每起扣1分;不合格食物(含原辅料)进入餐饮服务环节未及时查处被投诉或被媒体曝光,每起扣2分;本地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和高风险药品医疗器械致人身伤亡,每起扣5分;本地发生特殊管理的药品流弊或盗失,每起扣2分;全国统一部署的餐饮、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添加、药品医疗器械等专项整治检查不合格,每项扣3分,扣完为止
10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重大疾病防控*
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报告、有效处置的,计10分;报告不及时的,每一次扣5分;处置不及时的,一起扣5分;扩散一起扣5分,扣完为止
10
市卫生局
市畜牧水产局
序号
指标名称
评估内容与计分方法
基本分
责任单位
数据采集责任部门
四
社会发展
保障性安居工程*
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计10分;没完成任务的,每低1%扣0.1分
10
各县、市、区政府
(管委会)
市房地产局
森林活立木蓄积量、森林防火工作*
1、森林活立木蓄积实现增长目标的,计5分;每低于目标增长量0.1%扣0.3分,最高扣5分
2、森林火灾受害率以1‰为基准,每多0.1‰扣2分。森林火灾发生率以30次/10万公顷为基准,每上升5次扣1分,扣完为止。一次过火面积超过1500亩,扣5分,扣完为止
10
市林业局
水库移民*
移民直补未按季度及时发放的,每起扣1分。移民资金管理中发生资金挤占、挪用、截留等违纪违规问题的,每起扣1分,扣完为止
5
市移民局
落实惠农政策、新农村建设和土地流转
凡出现向农民乱收费、中央和省惠农政策落实不到位、农村土地征收侵犯农民权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村级运转保障经费财政转移支付未到位情形的,扣5分。新农村建设和土地流转达到年度工作要求的,计5分
10
市农办
住房公积金征缴
按不低于工资总额(含津补贴)5%的比例将财政供养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补贴足额纳入财政预算的,计10分;未达标准的按比例计分
10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五创提质工作
由市五创办制定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并按比例折算分值
50
市五创办
规划覆盖率与城区控违拆违
除市中心城区以外的县、市、区考核乡村和居民区规划编制情况,市中心城区评估控违拆违工作,由市规划局和市城区控违拆违办公室制定评估办法,并折算分值
10
市规划局
市城区控违拆违办公室
国防动员专业办公室建设
按市国防动员专业办公室建设要求,机构健全、人员到位、经费保障到位、制度落实到位、功能发挥的计5分,每1项未落实扣1分
5
岳阳军分区
序号
指标名称
评估内容与计分方法
基本分
责任单位
数据采集责任部门
四
社会发展
建设教育强县(市、区)
1、国家教育投入政策执行到位,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教育强省投入保障监督机制的意见》落实到位的计5分,不到位的扣5分
2、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率、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标,教育收费规范的计3分。义务教育普及率每少1个百分点扣0.5分,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每少1个百分点扣0.5分,发生教育乱收费被省、市查处的,每起分别扣2分、1分。高中阶段入学率达85%,普职比保持1:1的计2分,高中阶段入学率每少1个百分点扣0.5分,职高分流比例每少5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岳阳楼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计区平均分)
10
各县、市、区政府
(管委会)
市教育局
科技创新
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的增幅达到省定标准的计5分,不达标的扣5分
5
市科技局
机构编制管理*
1、完成本轮政府机构改革和乡镇机构改革任务的,计2分;未完成的,不计分
2、财政供养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总量实现“零增长”的,计1分;未实现的,不计分
3、未新发生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擅设机构或机构升格、超编进人等违纪违规现象的,计2分;发现违纪违规的,每起(次)扣1分,最多扣2分
5
市编办
附件二:
2011年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直、中央省属驻岳单位行政效能评估内容及计分标准
序号
指标名称
评估内容与计分方法
基本分
责任单位
数据采集责任部门
一
政令畅通
落实重大决策及市政府工作安排
1、对重大决策执行不力,受到全国批评的,1次扣30分;受到省委、省政府批评的,1次扣20分;受到省直部门批评的,1次扣15分;受到市委、市政府批评的,1次扣10分;被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负面报道,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情况属实的,酌情扣10-30分,扣完为止
2、对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等决定事项拒不落实的,1次扣30分;执行不力,给全局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1次扣20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1次扣10分。对市政府督查督办事项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结反馈的,1次扣5分。对市政府领导批示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结反馈的,1次扣5分,扣完为止
3、对无故缺席市政府会议的1次扣5分,未说明原因请人代会的1次扣3分,扣完为止
4、对“市长信箱”转办件未按时限要求办理的,1件扣1分,扣完为止
30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直和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市绩效办
市政府督查室
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按时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代表、委员满意的,计20分;不及时的,每件扣2分;未答复的,每件扣4分;代表、委员不满意的,每件扣3分,扣完为止
20
市政府督查室
随机抽查与工作效率*
在平时督查中,市绩效办发现工作进展未达到计划进度要求或临时性、指令性任务未按时完成的,各类材料、数据未在规定时限内报送时,每次扣2分,扣完基本分5分为止。落实部门统计工作规范的,计5分,未及时向市统计局报送相关统计报表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10
市绩效办
市统计局
二
依法行政
政府法制工作*
贯彻落实《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各项制度,重大决策符合《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不符合的,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进行“三统一”,并在网上统一公布,不符合的,每件扣1分,扣完为止。贯彻落实《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的各项制度,制定并修订完善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并在网上发布,县、市、区有一个以上部门未完成的,每个扣2分,扣完为止;市直部门未完成的,扣10分
20
市政府法制办
序号
指标名称
评估内容与计分方法
基本分
责任单位
数据采集责任部门
二
依法行政
干部学法*
机关干部100%按规定参加年度学法用法培训和考试的,计5分,人数每少1%扣1分,扣完为止
5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直和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市依法治市办
审计监督*
审计无问题,或出现非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的,计5分;出现重大违纪违规问题的,每起扣2.5分;出现问题整改不及时到位的,扣2.5分;扣完为止
5
市审计局
三
优质服务
效能监察*
由市监察局按照省政府绩效评估办法制定具体的计分办法,并按比例折算得分
20
市监察局
政务公开*
1、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准确、全面、及时公开信息的,计8分,不准确的扣3分,不全面的扣3分,不及时的扣3分
2、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规范、高效的,计10分,县、市、区无政务中心的扣10分,管理不规范的扣3分,效率低的扣3分。市直单位行政审批项目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计10分;审批职能未集中、审批项目未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每项扣2分;不能现场办结的,扣2分
3、实行行政审批项目网上办理的计5分。项目上网不全的,扣1分;不能网上办结的,扣2分
20
市政务服务中心
政府网站和外网建设考核
由市信息化局按照《全市政府网站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进行考核,并按比例折算分值
10
市信息化局
四
维护稳定
信访工作
及时办结中央和省、市交办的信访件,严禁发生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和到市委、市政府集访。由市信访局制定具体计分办法进行考核,并按比例折算分值
30
市信访局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按照市综治委组织的年度考核结果折算得分
20
市综治办
廉政建设
本单位及直属部门未发生违纪违规及各类腐败案件的,计10分;每发生一起扣3分,扣完为止。班子成员受到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1次扣10分,扣完为止
10
市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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