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快乐张家界”购物消费节活动方案的通知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快乐张家界”购物消费节活动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南省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张政办函〔2009〕35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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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12-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快乐张家界”购物消费节活动方案的通知
张政办函〔2009〕35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张有关单位:
《2010“快乐张家界”购物消费节活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2010“快乐张家界”购物消费节活动方案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扩内需、促消费、保增长”的精神,确保2010“快乐张家界”购物消费节活动的圆满成功,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组织机构
(一)本次活动由市人民政府主办,市商务局承办。
(二)市人民政府成立2010“快乐张家界”购物消费节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副市长梁碧任组长,市政协副主席张元次、市政府副秘书长李训成任副组长,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商务局副局长钟文平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市商务局。
(三)本次活动协办单位:张家界梅尼商贸有限公司、新一佳商业投资有限公司张家界连锁店、步步高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武陵源亘立购物中心、慈利县紫霞商业广场。
二、活动时间
2009年12月28日至2010年1月31日。
三、活动内容
(一)启动仪式
时间:2009年12月28日上午。
地点:永定城区人民广场。
(二)50万元购物券大派送活动
主办单位:市商务局。
派送企业:梅尼购物中心店、梅尼百大店、梅尼百货店、梅尼中天店、梅尼桑植店、梅尼武陵源店、新一佳商业投资有限公司张家界连锁店、步步高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武陵源亘立购物中心、慈利紫霞商业广场。
时间:2010年1月1日至5日。
(三)商品大酬宾活动
时间:2010年1月6日至31日。
活动内容:
1.张家界梅尼商贸有限公司各连锁店开展购物抽奖和买购物卡送新年礼券活动;
2.新一佳商业投资有限公司张家界连锁店以“虎虎生威过大年”为主题,先后开展“买送”、“抽奖”、“换购”等三大活动;
3.步步高张家界店开展“喜乐福年震撼开市”、“年货团购手册”、“喜乐福年劲爆价”(买二送一)、“喜乐福年礼享价”(整件省更多)等四大主题活动;
4.武陵源亘立购物中心开展低价让利大促销活动;
5.慈利紫霞商业广场开展购物送礼和摇奖活动,同时还有免费礼品等你拿。
活动方式:详见各主办店实施办法.
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
市商务局:负责购物消费节活动的整体策划和组织实施,负责与各成员单位的协调、联络,负责购物券的印制、发放、使用的监管。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对购物消费节的新闻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负责购物消费节期间各购物场所户外宣传和活动的开展。
市财政局:负责财政资金的使用与监督。
市物价局:负责商品价格监管。
市工商局、市质监局:负责商品质量的监管。
五、工作要求
(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全力履行职责,切实搞好服务,认真做好购物消费节的各项工作。
(二)新闻媒体和各经营企业要加强宣传报道,搞好宣传发动,积极营造隆重热闹的氛围。新闻单位对正常的新闻报道均不得收费。
(三)切实加强安全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四)各经营企业要进一步强化诚信经营和优质服务,严格把好产品质量关,不得经营假冒伪劣商品,不得借机提高商品价格,不得进行价格欺诈。
(五)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购物情况统计,及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并加强信息综合和反馈,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市商务局联系电话:8299601)。
(六)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络与协调。2010“快乐张家界”购物消费节活动结束后,领导小组将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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