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9年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保障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南省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张政办函〔2009〕71号
颁布日期:2009-03-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9年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保障计划的通知

张政办函〔2009〕7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张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9年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保障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工作责任制,确定工作班子和工作职责,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人,认真组织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二、确保任务完成。各区县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切实保证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供地,建立工作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措施,加快建设进度。各区县要积极争取新建廉租住房项目中央补助资金,并将2009年廉租住房建设保障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

张家界市2009年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

住房建设保障指标任务分解计划表

廉租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

新增实物配租

(套)

新增租赁补贴(户)

建设面积

(万m2)

合计

2000

3000

10

市本级

400

/

3.5

永定区

712

757

2

武陵源区

130

100

0.5

慈利县

398

1872

2

桑植县

360

27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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