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违规占用住房工作资料(表格)报送情况的通报

颁布单位: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湖南省株洲市委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6-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违规占用住房工作资料(表格)报送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各企事业单位,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和中央、省属在株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清理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违规占用住房工作,市委、市政府印发了专门通知(株办〔2014〕18号),明确了牵头单位、清理对象、完成时限等事项。到目前为止,大部分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清理,及时报送相关资料,但也有不少单位报送资料不及时或不完整。经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资料(表格)报送情况

(一)及时报送且情况清楚完整的单位(81家)

市委机关服务中心、市政府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委党校、市规划局、市人社局、市房产局、市教育局、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市体育局、市审计局、市民宗局、国网株洲供电公司、市水文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水务局、市粮食局、市计生委、市经信委、市卫生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管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园林局、市住建局、市档案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农业局、市招投标局、市食药监局、市物价局、市国税局、市旅游局、市质监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市农办、市气象局、国家统计局株洲调查队、市科协、市文联、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市贸促会、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中心、市两型办、市食安办、市农科所、市邮政公司、市志办、市职教科技园办、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侨联、网岭监狱、市外事侨务办、市妇幼保健院、市卫生执法监督处、中国石化湖南株洲石油分公司、市工商联、市红十字会、市烟草公司、中央储备粮株洲直属库、株洲中心血站、市城发集团、市国投集团、市交发集团、市中心医院、市二医院、市三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三三一医院、炎帝陵基金会、电信株洲分公司、荷塘区。

(二)及时报送但情况不完整的单位(36家)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市安监局、市科技局、市农机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文广新局、市信访局、株洲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共青团株洲市委、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人防办、市行业办、市商务局、市广播电视台、市统计局、市盐务局、市民政局、市残联、株洲日报社、市邮政管理局、联通株洲分公司、移动株洲分公司、湖南储备物资管理局三三六处、市湘江集团、茶陵监狱、醴陵市、攸县、株洲县、云龙示范区、石峰区、芦淞区。

(三)目前仍未报送的单位(16家)

茶陵县、炎陵县、天元区、市自来水公司、市一中、市二中、市四中、市八中、市十三中、市十八中、南方中学、九方中学、市公交公司、兴业公司、广电集团、桃水煤矿。

二、几点要求

(一)尚未报送资料(表格)和报送情况不完整的单位,必须在2014年6月18日前报送到市房产局或补充完善到位。

(二)填报资料(表格)的领导干部,必须对所填报资料(表格)的真实性负责。

(三)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本级本部门本单位以及所属二级机构、归口管理单位的清理情况和领导干部填报资料(表格)的真实性负责。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国资委要对所属或归口管理的学校、医院、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清理情况和领导干部填报资料(表格)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虚报、瞒报现象。

(四)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市房产局要对报送的资料(表格)进行抽查和审核,特别是对迟报和报送情况不完整的单位进行重点抽查,并对抽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核实,明确处理意见,督促整改到位。对抽查发现的一般问题,相关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相关住房管理规定和处理意见进行整改,明确整改期限。对抽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隐瞒问题不报且不按规定要求整改落实的,由市纪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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