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交通局关于市区到期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继续有偿出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城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交通局关于市区到期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继续有偿出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白城市人民政府 | 文号:白政发〔2009〕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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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5-1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白城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交通局关于市区到期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继续有偿出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政发〔2009〕11号
洮北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交通局制定的《关于市区到期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继续有偿出让工作实施方案》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五月十八日
关于市区到期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继续有偿出让工作实施方案
截止2009年年底,市区有393个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以下简称经营权)到期。为体现经营许可政策的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81号)、省财政厅和省物价局《关于白城市出租汽车经营权实行有偿使用的复函》(吉财综〔2001〕1519号)、省财政厅和省物价局《关于对白城市2009年城市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问题的复函》(吉财建函〔2009〕278号)、《白城市区新增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白政发〔2001〕54号)等法律和文件的规定,延续2006年市区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具体做法,决定对市区到期收回的经营权以公开竞价拍卖方式实施有偿出让,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合理优化配置出租汽车运力资源,严格控制市区出租汽车总体数量不再增加,保持行业和原从业人员队伍相对基本稳定。
二、经营权有偿出让的内容及有关要求
(一)经营权有偿出让批次、数量和对象。截止2009年年底,市区出让经营权数量为393个(一个经营权只允许一台轿车运营),分两批出让。第一批是2009年4月中旬,出让181个经营权,包括2008年年底前到期的71个经营权和2009年7月1日前(含7月1日)到期的110个经营权;第二批是2010年1月中旬,出让2009年7月1日以后至年底前到期的212个经营权。每批均分两次出让经营权,第一次出让到期经营权总量的80%,面向原经营者竞拍;第二次出让剩余的20%,面向社会公开竞拍(含第一次未竞拍经营权成功的业户)。
第一批第一次出让经营权数量为144个,竞买人的条件是经营权到期的个体经营者、经营权到期的挂靠公司经营的经营业户、市区有经营权到期的出租汽车公司(经营权到期的个体经营者和到期的挂靠出租汽车公司的经营业户只能申报一个,出租汽车公司申报数量不能超过本公司本次到期经营权的数量);第一批第二次出让数量为37个,出让对象是在本市区内取得法人资格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具有本市区户籍的公民以及第一次竞拍未取得经营权的原经营者(每人只能申报竞买一个经营权)。第二批第一次出让数量为170个,第二次出让数量为42个,竞买人条件及申报竞买数量要求与第一批相同。
(二)经营权出让方式、底价、出让期限。经营权有偿出让均采取公开竞价拍卖方式。竞拍底价由市运管处配合市发改委搞好调查测算,本着尽量降低的原则由市发改委确定,在拍卖现场当场开封公布。经营权有偿出让期限为8年(与出租汽车使用年限相吻合)。
(三)营运车辆标准。取得经营权的中标人,投入和以后更新车辆的车型要求是排气量在0.99升以上三厢经济型新车,车辆落籍登记日期不超过一年,车辆落籍使用性质必须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
(四)营运车辆的标识、标志。投入营运的车辆必须在指定汽车修理厂喷涂规定标识;在指定厂家安装固定统一的出租汽车顶灯,车内安装统一编号式样的经有关部门鉴定合格的出租汽车计价器,粘贴统一的出租汽车运价表,前后保险杠悬挂规定的出租汽车标志牌。
(五)车辆投入营运时间、标志、标识费用和经营权过户要求。竞买人取得经营权后,根据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间,到市运管处办理营运手续,过期未投入车辆运营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营权。投入营运前,由政府拿出一部分拍卖所得,免费为新取得经营权经营者安装有效统一的出租汽车标志牌、顶灯、计价器和运价表;取得经营权经营者应喷涂统一标识。同时,允许取得经营权业户按规定转让经营权,但被转让者必须符合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条件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公民或符合条件的本市区的出租汽车公司,司机需具备经营资格,经运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按规定办理过户手续。
(六)采取合同方式确定行政许可事宜。通过以上方式取得经营权被许可人均要与运管部门签订经营权有偿出让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七)竞买人预交竞买保证金要求。竞买出租汽车经营权的需预交竞买保证金:个人竞买者到指定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出租汽车公司按申报竞买经营权数量到指定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每个经营权按人民币3000元计算)。竞买到经营权的业户在竞拍结束后七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和预交竞买保证金收据到指定银行补齐竞买成交款;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须按成交价款交纳给拍卖人5%的佣金、交纳给委托人20%的违约金,之后余额退还给买受人。通过竞拍未取得经营权的竞买人在竞拍结束两日后持预交竞买保证金收据和竞拍号牌到指定银行办理退款。
三、其它事项
(一)对道路运输证登记的经营者名称的要求。通过竞拍方式取得经营权的出租汽车公司或个体业户,投入车辆行车证名称必须与取得经营权的出租汽车公司名称或中标人名称相符,市运输管理部门方对其车辆核发与经营权名称相符的《道路运输证》,否则不对其车辆核发《道路运输证》。
(二)对经营权到期而车辆未到报废期的处理办法。鉴于市区客运出租汽车市场上存在经营权到期而车辆未到报废期的现状,考虑到这部分经营者的实际困难,允许这部分经营者通过竞买方式取得经营权后,继续使用原有未到报废期的车辆营运;允许通过竞买方式取得经营权的中标人购买这部分未到报废期的车辆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直至将此车辆经营到报废;出租汽车公司在通过竞拍取得经营权后,在原承包车主自愿前提下,取得经营权公司优先与经营权到期而车辆未到报废期车主签订新的承包合同,直至经营至车辆报废。
(三)经营权有偿出让金的管理及用途。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白城市出租汽车经营权实行有偿使用的复函》(吉财综〔2001〕1519号)、省财政厅和省物价局《关于对白城市2009年城市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问题的复函》(吉财建函〔2009〕27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全省出租汽车管理人员经费问题的通知》(吉政办函〔2005〕123号)文件要求,经营权有偿出让费收取后全额上缴财政,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经政府批准用于以下几项费用支出:
1.用于运输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市区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管理人员工资及必要经费支出;
3.本次有偿出让前期各项费用及具体工作中发生的费用支出;
4.完善出租汽车必要标志、标识及计价器费用支出。
四、第一批181个经营权竞拍工作步骤
经营权竞拍工作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报名申请阶段(第一次出让报名时间为2009年5月25日至5月29日;第二次出让报名时间为2009年6月1日至6月5日)。
市运管处依法委托拍卖机构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市区出租汽车经营权竞拍公告》,同时公示有偿出让合同,并向申请人发放《市区出租汽车经营权竞拍须知》,由申请人填写《白城市区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竞拍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将《白城市区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竞拍申请表》交到市运管处。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申领或交回《白城市区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竞拍申请表》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条件审核阶段(第一次出让审核时间为2009年5月25日至5月31日;第二次出让审核时间为2009年6月1日至6月7日)。
市运管处收到申请人的申请表后,认真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核发《准予参加竞拍通知书》,申请人持《准予参加竞拍通知书》到指定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领取竞拍号牌。
(三)实施竞拍工作阶段(第一次竞拍时间为2009年6月12日上午;第二次竞拍时间为2009年6月12日下午)。
竞买人持《准予参加竞拍通知书》、竞买保证金收据、身份证、竞拍号牌,经市运管处审查合格后进入竞拍会场。市运管处聘请符合资质条件的拍卖行从事竞拍工作,对通过竞拍成交的,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收回竞拍号牌。
(四)签订出租汽车经营权出让合同阶段。
中标人持《成交确认书》在7日内到指定银行补齐竞拍成交款,持《成交确认书》、竞拍成交额收据、中标人与公司签订的服务管理合同,在20日内到市运管处一楼业务大厅与市运管处签订经营权出让合同。第二批次陆续到期的经营权出让竞拍工作届时按此程序进行。
五、经营权拍卖的保障措施
(一)坚持依法公证。为体现经营权有偿出让的公开、公正和公平,市公证部门从报名申请阶段开始到签订《经营权有偿出让合同》为止,实行全过程公证。
(二)其它部门配合。由于竞拍参加人多,且成份复杂,公安部门要派警力维持现场秩序。监察部门和法制部门要全过程参加此项工作。信访部门要做好相关调解、疏导工作。
六、经营权拍卖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经营权拍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经营权竞拍工作。
附件:市区到期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竞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市区到期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竞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隋喜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孙秀国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跃武市交通局局长
成员高毅市交通局副局长
程海峰市法制办公室主任
刁国孚市信访局局长
陈雷市监察局副局长
罗惠峰市发改委副主任
李兴国市工商局副局长
刘胜利市公安局副局长
薄胜玉市质监局副局长
刘晓阳市财政局副调研员
刘振市纪检委纪检监察室主任
孙喜贵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办公室设在市运输管理处,主任由市交通局副局长高毅兼任、副主任市运输管理处处长殷忠超、政委史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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