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出租车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出租车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7-1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出租车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政办发〔2012〕33号
洮北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区出租车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七月十八日
市区出租车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市区道路交通和营运秩序管理,规范出租车行车秩序和经营行为,改善道路通行环境,提高广大出租车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服务质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努力营造有序竞争、文明经营的出租汽车市场,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道路交通和营运环境。市政府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开展为期百天的出租车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综合治理时间
7月20日开始至10月31日结束。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综合治理工作收到实效,市政府成立依法综合治理出租车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季委副市长
副组长:段颖越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钢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常立新洮北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霍福君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
李德安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罗国平市城管局局长
成员:王春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
李长河市运管处处长
刘红宇市规划局副局长
王春林市城管局副局长
李晓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政委
张广博市公安局巡警支队副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王春发兼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
三、综合治理目标
(一)出租车道路交通违法率、事故率显著下降。
(二)出租车驾驶人守法率、安全意识明显提高。
(三)道路交通秩序和营运秩序进一步改观,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四)出租车从业人员文明意识进一步增强,行业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
(五)出租车“脏、乱、差”现象得到根本改观;
(六)群众投诉明显减少,不发生拒载、高价宰客等违法违规行为,树立出租车行业的新形象。
四、综合治理重点
(一)依法治理出租车辆违法停车、随意调头、逆向行驶、越线超车、强行超车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二)依法治理出租车辆无牌无证、使用假牌假证、串挂号牌、伪造及变造号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三)依法治理出租车辆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酒后驾驶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四)依法治理出租车辆违法安装高音喇叭、怪音喇叭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五)依法治理出租车辆不按分道线行驶、不系安全带、未年检上路行驶、未悬挂保险标志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六)依法治理出租车辆无许可从事非法营运等营运违法行为;
(七)依法治理出租车从业人员无从业资格合格证等营运违法行为;
(八)依法治理出租车驾驶人拒载、强行拼客、宰客、不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等营运违法行为;
(九)依法治理出租车辆车容车貌状况脏乱差、服务态度不佳等不文明现象;
(十)依法治理出租车侵占人行步道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依法治理出租车辆其它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营运秩序违法行为。
五、工作措施
依法综合治理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7月20日—7月31日)。要采取多种形式,实行全方位、多角度、大力度、大密度、深层次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采取发表稿件、制播专题交通安全宣传公益广告、电视和市区电子显示屏滚动字幕、手机短信等形式广泛宣传,教育出租车驾驶人和从业人员自觉遵守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及行业自律公约,引导从业人员“文明行车,优质服务”,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二是出动宣传车进行宣传。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出动宣传车在市区进行宣传,切实提高出租车驾驶人和广大从业人员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意识,并使广大群众支持和理解综合治理出租车工作。三是采取媒体采访答记者问形式宣传。采访各成员单位领导,就综合治理的目的、意义及相关政策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四是邀请媒体记者全程跟踪报道宣传。在综合治理中,邀请媒体记者跟踪报道,及时进行宣传,做到声势大、效果好,使治理的重大意义深入人心,为综合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打下扎实基础。
第二阶段,综合治理阶段(8月1日—10月20日)。一是责任分工。市公安交警部门负责综合治理重点中的第一至五项和第十一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对违反道路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处罚;市交通运管部门负责综合治理重点中第六至九项和第十一项,依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对营运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市城管局负责综合治理重点中的第十项,依据《市政府综合执法实施细则第14号令》对出租车侵占人行步道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二是综合执法。各成员单位采取联合行动、集中治理等工作措施,做到执法人员到位、执法车辆到位、执法责任到位,依法综合治理出租车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经营秩序。三是严厉打击。要依法依规加大对出租车及从业人员的管理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该暂扣车辆的暂扣车辆、该罚款的罚款、该拘留的拘留。同时,交通运管部门要对出租车从业人员进行诚信经营考核,对违反出租车行业标准现象进行查处,进一步规范市区道路交通和营运秩序。四是突出重点。要加大建城区内工商大厦、新世纪、中小学校、一商店、二商店、瑞光商贸城、欧亚商场、站前广场等交通流量大和城区内餐饮娱乐业集中路段的管控力度,消除事故隐患,树立文明行车、文明服务的良好形象。五是依法严管。综合执法中,注意方式方法,文明执法。对不接受、不配合、阻碍执法部门依法进行检查和冲撞、殴打或恐吓、威胁执法人员的,以及其他暴力抗拒执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确保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10月21日—10月31日)。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巩固成果,扩大成效,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和营运秩序健康发展。
六、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依法综合治理出租车道路交通违法和经营行为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精心组织,亲自抓治理工作,明确责任,确保综合治理行动出成果、见成效,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道路交通和营运环境。
(二)密切配合,履职尽责。各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切实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严格工作标准,履职尽责。各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确保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治理工作任务。
(三)文明执法,树立形象。各部门要严格执法,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要增强政治意识、敏感意识和维稳意识,在治理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的政策法规,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防止因执法不规范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
(四)总结经验,巩固成果。通过综合治理,探索出一条出租车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果,促进全市出租车行业文明健康发展。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