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

颁布单位:吉林省辽源市人民政府文号:辽府发〔2015〕16号
颁布日期:2015-07-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驻市各中省直单位:

为加快推进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构建我省中南部现代物流中心,结合全市物流业发展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编制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

结合全市城市总体规划、商业发展规划,编制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合理设计物流框架体系和空间布局,明确全市物流功能分区,指导全市物流业有序、健康发展。

二、积极引进现代物流企业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引入第三方物流企业,通过专业化物流信息平台和先进的经营管理经验,建立区域物流中心,带动全市物流业发展。

三、建立物流行业发展协会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模式,建立物流行业发展协会,组织协调行业内部关系,进行人才培训、咨询服务等,维护企业利益,促进公平竞争。

四、规划建设综合物流园区

坚持市场导向、企业主体原则,选择适合物流业发展的区域,科学统筹规划,合理进行布局,建设现代化的综合物流园区。鼓励市内的各物流企业集中到物流园区内经营,通过园区内的集聚优势、信息优势,实现各环节之间的协调对接,提高一体化、专业化物流服务水平。

五、整合物流资源

整合设施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共同配送,降低配送成本,提高配送效率。整合信息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建设全市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推动相关部门、重点制造企业、商贸企业和物流企业不断提高物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促进物流信息化。

六、积极引进培养现代物流人才

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支持和鼓励以多种形式培养与引进物流专业人才。依托市职业技术学院,对物流企业在职人员开展物流管理培训。积极引导物流企业与省内外科研院所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提高物流人才队伍的总体素质。

七、营造有利于物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

落实国家关于促进物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整合政策资源,优化管理体制,成立物流行业管理机构,加强行业管理,规范企业经营。帮助研究解决物流发展中遇到的难题,促进其健康发展。加大对物流业的投入,通过物流业发展基金支持物流重点项目建设。

八、提供便利服务

对物流企业的标准化箱式货车、集装箱车辆、专业货运车辆和配送车辆,在市区通行、停靠时,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等相关单位要给予便利,明确指路标志,为物流运输车辆确定行驶时间和路线。

九、加大信息扶持力度

市智慧办对纳入物流园区的物流企业提供技术扶持,建立物流信息平台,为物流园区和物流企业提供信息服务。

十、推进快递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融合发展

组织实施快递业与电子商务协同开展试点示范,建立结构合理、协作深入、对接标准的合作发展新模式,推进快递行业与电子商务的互利合作、共同发展,实现互利共赢。

十一、设立物流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

市政府每年安排适当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物流规划实施、物流人才教育培训等。

辽源市人民政府

201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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