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辽源市2011年城区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辽府办发〔2011〕3号
颁布日期:2011-03-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辽源市2011年城区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辽府办发〔201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驻市各中省直单位:

市公用局制定的《辽源市2011年城区绿化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三月七日

辽源市2011年城区绿化工作方案

(市公用局2011年3月7日)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城市园林绿化水平,改善城区生态环境,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和谐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省级园林城市为目标,以规划建绿、科学管绿为手段,本着“见缝插绿、应栽尽栽、成片成林、政府主导、社会尽责”的原则,重点围绕市区街路、公园、广场、街头绿地进行改造提升,增总量、扩规模、上水平、创精品,促进城市绿化上档升级,推动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2011年投资1246.76万元,在全市城区植树109596株,其中:市区街路及街头绿地植树11596株,达到市区街路树总量的24.43%;庭院植树21000株;居民小区植树20000株;二环路沿线及立交桥桥下空地植树6000株;矿区植树5000株;万亩民兵林植树36000株;市区山林义务植树10000株。全年新增绿地面积96781平方米,建城区绿地率达到36.66%,绿化覆盖率达到37.08%。

三、主要任务

(一)市区街路、转盘、街头绿地植树工程。

1.人民大街:

(1)隔离带(凯玛超市道口至建行道口)栽植金叶榆260株。

(2)隔离带(辽源军分区至辽源矿业集团、市政府门前转盘至城市南出口)栽植水腊、绣线菊绿篱4118.85平方米。并在隔离带中行人过往较多地块铺设水泥方砖形成通道。

(3)人民大街隔离带全线栽植樟子松120株、丁香球10墩。

2.仙城大街:

(1)两侧行道树栽植白蜡995株,隔离带栽植黑松391株。

(2)仙城渔泽(缸窑大泡子)周边绿地栽植云杉100株、三角枫200株、蒙古栎10株、黑松20株,形成风景林。

(3)仙城小区广场西侧临街绿地栽植火炬树159株,形成片林。

(4)仙城小区广场南侧绿地栽植杏树127株、枫树217株,形成片林。

(5)西安交警大队西侧路行道树栽植银中杨24株,门前绿地栽植金丝柳234株,形成片林。

3.福民街:

(1)将福民街建设成绿化精品特色街,栽植金叶榆500株、紫叶李184墩,用小叶丁香、珍珠绣线菊形成绿篱模纹4400平方米。

(2)街路转盘以栽植模纹为主,点缀栽植蒙古栎、火炬树等景观树123株。

4.龙山大街:栽植胸径10—12公分柳树160株,并对现有树坑内树根较大的树坑铺装硬覆盖,重新错位栽植。

5.康宁大街:栽植胸径10—12公分柳树68株,并对现有树坑内树根较大的树坑铺装硬覆盖,重新错位栽植。

6.和宁街:在原有垂榆树北侧栽植两排火炬树830株。

7.福兴街:

(1)福镇加油站对面绿地自然式栽植山杏10株、锦带12墩、连翘10墩。

(2)纺纱厂门前绿地栽植白桦800株,形成白桦林。

(3)向阳连心桥东南侧绿地栽植银中杨20株。

8.中康街东侧:行道树栽植糖槭69株。

9.星岸中街:栽植金叶榆52株。

10.一环路:行道树及东侧空地栽植银中杨350株,隔离带间种云杉132株、李子123株。

11.东吉大路隔离带(市质监局至七一立交桥):栽植京桃141株,形成片林。

12.福镇大路:

(1)寿山花园门前绿地栽植金焰绣线菊120平方米、金山绣线菊116平方米。

(2)宇升花园门前绿地栽植山杏180株,形成片林。

13.向阳中路隔离带:栽植水腊、绣线菊绿篱1205.11平方米。并在隔离带中行人过往较多地块铺设水泥方砖形成通道。

14.连阳路:

(1)连阳路北侧(向阳警署至连阳路转盘)行道树栽植垂柳83株,同时在跨世纪小学墙外新建绿地栽植山杏130株。

(2)隔离带栽植黑松274株。

(3)街路转盘以栽植模纹为主,点缀栽植山杏28株、金叶榆60株。

15.弥陀寺西侧路:行道树栽植金丝柳52株,东侧空地栽植黑松55株,形成片林。林下地被播种白三叶草坪1260平方米。

16.溪章路:行道树栽植银中杨46株。

17.河滨小区巷路:行道树栽植柳树77株,空地栽植杏树58株。

18.辽河大路二号桥两侧绿地:点缀栽植山楂50株。

19.西宁大路重型厂对面绿地:栽植云杉46株、银中杨4株,水腊绿篱15平方米。

20.市国土资源局南侧绿地:栽植杏树335株,形成片林。

(二)补植街路树。

对铺设硬覆盖所预留树坑按原有街路树种补植树木1000株,使城市绿化品位不断提升。

(三)广场建设。

人民广场新植杏树38株、五角枫15株、山楂15株、蒙古栎15株。

(四)城市彩化。

1.在市区主要街路隔离带、广场、游园、绿地栽植草花8522平方米,同时做好节日花摆工作。

2.市区主要街路灯杆悬挂吊篮绿化美化。在人民大街(公铁立交桥至市政府门前转盘)、辽河大路(斜拉桥至福民桥)、龙山东街3条街路路灯杆悬挂吊篮141个。

3.街路隔离带及景点美化。在市区主要街路隔离带池头、绿地、广场摆放立体花柱100个。

4.步行街美化。在步行街摆放造型独特、风格各异,可供市民休息的组合式花台16组。

5.桥头立体美化。在公铁立交桥两侧挂花篮92个,在桥头摆放仿木固定花架4组。

(五)公园建设。

1.龙山公园周边绿地改造。

(1)龙山公园西坡人行踏步两侧用水腊或绣线菊形成绿篱墙280延长米,行道树栽植3排五角枫、山桃稠李、金叶榆、山杏。两侧空地以火炬树、三角枫、五角枫、山楂等苗木为主栽树种,形成片林,绿地内共栽植乔木1800株。

(2)对龙山公园北门东侧墙外绿地原有树木进行修剪整形,地面铺设草坪,形成疏林草地。

(3)龙山公园北门西侧绿地挡土墙与围墙之间较陡地块采用地锦覆盖。

(4)对龙山公园东门门前绿地原有树木修剪整形,地面用草坪进行覆盖,形成景观。

(5)对龙山东街景观带南端绿地(净水厂对面)原有树木修剪整形,地面以地锦、草坪覆盖,绿地南端摆放花柱2个,点缀栽植草花。

(6)对龙山公园牡丹园内草坪进行改造,进一步提高牡丹园档次。

(7)对龙山公园内影响绿化景观的破损用电线路、道路等配套设施进行维修、改造。

2.地质公园栽植胸径8公分以上乔木1500株。

(六)市区山林义务植树。

在青年林、妇女林、“八•一”林栽植刺槐1万株。

(七)市区企事业单位庭院绿化。

1.龙山区所辖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栽植胸径8公分以上乔木5000株。

2.西安区所辖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栽植胸径8公分以上乔木5000株。

3.辽源经济开发区所辖街路、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栽植胸径8公分以上乔木10000株。

4.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栽植胸径8公分以上乔木1000株。

(八)公路及立交桥绿化。

二环路沿线行道树及立交桥桥下空地栽植乔木6000株。行道树按原有树种能栽尽栽,尽量栽植两排以上。

(九)居民小区绿化。

在全市居民小区栽植胸径8公分以上的乔木20000株。

(十)矿区绿化。

在辽源矿业集团本部的街路、广场、庭院、街头绿地栽植胸径8公分以上的乔木5000株。

(十一)河堤绿化。

按规划设计完成东辽河景观带二期(斜拉桥至彩虹桥)绿化工程;实施福民桥至高丽墓桥、连心桥至梨树河桥河堤两岸绿化带建设。

(十二)万亩民兵林工程。

万亩民兵林植树36000株。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2011年的城市绿化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辽源市城市绿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组织全市绿化工作,成员如下:

组长姜有为市长

常务副组长魏启生副市长

副组长陈道庚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克春辽源矿业集团副总经理

冯玉福辽源军分区参谋长

刘波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孙时光市公用局局长

林树芬市教育局局长

于太波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建军市监察局局长

吕兵市财政局局长

张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华方耀市住建局局长

李景军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永军市水务局局长

彭福市林业局局长

江礼权龙山区区长

胡永为西安区区长

孙庆安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成员林文博辽源日报社副总编辑

付强市新闻办主任

李鑫宇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道京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海东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宋占有市住建局副局长

姜忠有市公用局副局长

丁学君市公用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刘文俊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学政市水务局副局长

倪克市林业局副调研员

李秀武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

王晶辽源矿业集团生活服务公司经理

于杰武辽源消防支队支队长

孙大勇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

高伟市委督查室主任

李延辉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王东鑫龙山区副区长

曾海洋西安区副区长

李洪伟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公用局,办公室主任陈道庚(兼)、办公室副主任孙时光(兼),具体负责绿化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工作。为便于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督查组和宣传组。

督查组:组长陈道庚(兼),副组长高伟(兼)、李延辉(兼)、姜忠有(兼)、丁学君(兼),成员由各有关部门抽调相关人员组成。

宣传组:组长刘波(兼),副组长付强(兼)、林文博(兼)、李秀武(兼)、丁学君(兼),成员由各有关部门抽调相关人员组成。

五、责任分工

(一)市公用局负责市区道路、公园、广场、游园和街头绿地的绿化工作,同时负责全市绿化工作组织、协调和检查工作。

(二)龙山区政府、西安区政府和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各自所辖机关、企事业单位、小学庭院绿化工作。

(三)市住建局负责全市居民小区绿化工作。

(四)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立交桥桥下空地和二环路沿线绿化工作。

(五)市水务局负责城区河堤绿化工作。

(六)市教育局负责全市大、中专院校和中学庭院绿化工作。

(七)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公园绿化工作。

(八)辽源矿业集团负责矿区绿化工作。

(九)万亩民兵林指挥部负责万亩民兵林绿化工作。

(十)市区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配套绿地建设,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同步投入使用,项目配套绿化工程未经市公用局验收合格的,市住建局不得办理项目验收手续,也不得投入使用。

(十一)市区山林的义务植树由市城区绿化委员会负责组织专业人员种植。全市各党政机关、群众团体、部队、学校按照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绿化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制定全省义务植树绿化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吉发改收管联字〔2006〕894号)规定,以单位人数为基数,按每人8元的标准,向市城区绿化委员会缴纳义务植树费,不再出工植树。不缴纳义务植树费的单位可出工植树,由市城区绿化委员会确定植树地点、树种、规格、种植标准。义务植树按照“谁栽植、谁保活、谁养护”的原则,实施一包三年,包保期间必须按市城区绿化委员会要求进行日常维护工作(修剪、浇水、病虫害防治等)。

(十二)市城市绿化工作领导小组督查组负责全市绿化督查工作。

(十三)市城市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宣传组负责全市绿化宣传报道工作。

(十四)市公安局负责全市园林绿化执法保障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

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城区绿化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把绿化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把责任落到实处。各部门和单位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本单位所承担的绿化建设任务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深入一线,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及时解决绿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2011年绿化任务的全面完成,实现绿化工作的新突破。

(二)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工作氛围。

要切实加大对城区绿化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利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地进行绿化宣传,使城区绿化工作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赢得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从而更好的推动工作的开展。同时,要对绿化工作的正反两方面典型进行宣传和曝光,强化各部门和单位及广大市民的责任意识和城市意识,切实形成“人人爱绿、人人护绿”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坚持绿化标准,保证树木成活。

各部门和单位在绿化任务实施过程中,要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同时,要严把苗木质量关,确保苗木规格、质量符合标准,严格执行技术规范,对病、残、弱的苗木一律不准栽植。绿化专业人员要对相关单位树木选购、栽植、养护等方面进行技术指导,切实提高苗木成活率。

(四)严格履行时限,强化督导落实。

由于绿化工作季节性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早谋划、快施工,抓住最佳栽植时机予以栽植,确保树木成活。绿化实施过程中,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照工作目标,做到任务分解、人员到位、工作落实。为确保完成任务,市城市绿化工作领导小组督查组将根据绿化工程进展情况,适时组织人员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在检查活动中,对工作不到位、行动不积极、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予以曝光和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延伸阅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白银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办法(试行)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治理和规范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