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评定第九批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的通知
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评定第九批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四平市人民政府 | 文号:四政发〔2015〕15号 |
|---|---|
| 颁布日期:2015-12-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评定第九批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培育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进一步增强龙头企业带动能力,推进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快速发展,根据《四平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四农产〔2005〕1号),市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第九批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评选工作。市政府依据评审结果,评定四平宏宝莱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等12户企业为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
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是推动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的骨干力量,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增强地方财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三化”统筹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要立足农村、面向农业、服务农民,加快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改善企业经营管理,加强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功能,进一步探索完善与基地农户之间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搞好产销衔接和生产技术服务,自觉维护农民利益,诚信守法经营,增强责任意识,为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大市建设、推进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四政发〔2013〕12号)精神,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环境,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要注重引导并发挥好龙头企业在开拓市场、引导生产、深化加工、科技创新、强化服务等方面的带动作用,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实行动态管理,今后每2年进行一次全面监测,做到可进可出、优胜劣汰。对监测不合格的企业,取消其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资格。希望被授予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称号的企业,一定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加快发展,切实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附件:四平市第九批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四平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5日
附件
四平市第九批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四平宏宝莱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四平市广莱牧业有限公司
四平绿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梨树县晟田农牧有限公司
四平市东霖木业有限公司
吉林省德盛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伊通满族自治县伊丹镇山里人散养黑猪厂
双辽市融通商贸有限公司
双辽市四方粮贸有限公司
双辽市精粮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双辽市维尔农业有限公司
四平市禹盛米业有限公司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