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出租汽车市场专项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四政办发〔2014〕4号
颁布日期:2014-01-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出租汽车市场专项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铁东区、铁西区人民政府,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四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出租汽车市场专项整顿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14日

出租汽车市场专项整顿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平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依法规范、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的原则,依法开展出租汽车市场专项整顿工作,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舒适、便捷的出行环境。

二、整顿对象

(一)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

(二)出租汽车异地经营,异地返城滞留待租以及非法从事班线经营的。

(三)对非法经营者收取保护费用,组织非法经营的。

(四)出租汽车违反相关规定拒载、拼客和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等侵害乘客合法权益的。

(五)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组织领导

成立四平市出租汽车市场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挥出租汽车市场专项整顿工作。

组长:王宇副市长

副组长:杨旭东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磊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沈学林市交通局局长

成员:李红月市监察局局长

唐亚民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征宇市信访局局长

于荔欣市法制办主任

王智清市公安局副局长

孔令政市交通局副局长

陶永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修文学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局局长沈学林兼任,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组:

(一)宣传教育组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组长:唐亚民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组长:肖波四平广播电视台台长

李欣四平日报社社长

工作职责:负责出租汽车市场专项整顿的宣传报道工作,开辟专栏对依法整顿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负责突发事件舆论应对,加强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二)治安工作组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组长:刘磊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副组长:邵辉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支队长

陶永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修文学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

工作职责:对收取保护费、组织非法营运和聚众上路拦车揽客等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三)联合执法组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由三轮车专项整治工作联合执法组同时完成出租汽车市场整顿工作。

组长:孔令政市交通局副局长

副组长:修文学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

陶永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邵辉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支队长

工作职责:负责统一部署出租汽车市场专项整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查扣、处置违法违规出租汽车;依法处置阻碍执法、抗拒执法以及暴力抗法当事人;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长效机制。

(四)违法经营车辆处理组

组长:杨旭东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孔令政市交通局副局长

修文学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

陶永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工作职责:负责违法经营车辆处理工作。

四、工作步骤及任务措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1月20日至2月28日。

主要工作任务:

1.通过主要媒体发布《关于开展出租汽车市场专项整顿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出租汽车市场专项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和《重点整顿项目宣传单》。

2.四平日报、四平广播电视台、四平交通文艺台、四平贴吧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出租汽车市场专项整顿工作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广泛宣传出租汽车市场专项整顿的法律法规和《公告》精神,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理解、支持出租汽车市场专项整顿行动,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

3.交通、公安部门要在社区、主要交通路口和重点场所张贴《公告》,设置宣传板和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顿阶段:2014年3月1日至3月31日。

主要工作任务:

1.由公安部门牵头,交通部门配合,重点对四平火车站站前、交通大厦后身、新华大街、中心医院住院处门口、一经街与北一纬路交汇处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部位进行集中清理整顿。重点打击聚众拦车、揽客等严重影响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和出租汽车违法经营活动的组织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由交通部门牵头,公安部门配合,对出租汽车违章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治理。重点是对车辆技术状况差,座椅不正、乘坐舒适性明显降低,服务标志标识不全、不按规定摆放服务监督卡,驾驶员车内吸烟以及拒载、拼客、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等侵害乘客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集中查处。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4年4月1日至5月31日。

主要工作任务:

1.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刑警、特警、交警、运管等部门和单位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坚持开展联合执法统一行动,依法严厉查处异地经营、异地滞留待租和出租汽车非法从事班线经营行为,重点清理幕后组织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持联合执法高压态势。

2.加大治安处罚力度。对无理取闹的上访人员,信访部门负责固定证据,公安部门依法处罚;对妨碍公务、聚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的人员,由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暴力抗法、组织策划、幕后指挥以及打砸抢烧违法犯罪人员,依法严惩,坚决打击,绝不手软。

3.建立健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出租汽车市场专项整顿联合执法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管理工作制度,严格加强管理,坚决防止反弹。

(四)严查严打阶段:2014年6月至12月。

如果出租汽车市场专项整顿工作出现反弹,市政府将再集中半年时间,继续开展联合执法,严查严打无证非法经营和出租汽车非法从事班线经营行为,实现规范出租车市场秩序的工作目标。

五、专项整顿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出租汽车市场专项整顿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疏堵结合,完成出租汽车市场专项整顿任务,取缔非法营运出租车。

(二)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公安、交通等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工作任务和目标分解细化到具体责任人,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出租汽车市场专项整顿工作取得成效。

(三)依法行政,讲究方法。在执法过程中要规范、公平、公正、文明执法,讲究工作策略,注重工作方法,防止矛盾激化引发群体性事件或人身伤害事件。

(四)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公安、交通部门要在出租汽车市场专项整顿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五)强化监督,确保成效。监察部门要定期对出租汽车市场专项整顿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政府督查室要对各相关部门开展出租汽车市场专项整顿工作进行跟踪督查;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监督出租汽车市场专项整顿工作,确保取得成效。

(六)长效管理,巩固成果。公安、交通部门要研究制定加强出租汽车市场专项整顿长效机制,联合执法,统一行动,加强巡查,常抓不懈,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出行环境和道路运输秩序。

延伸阅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白银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办法(试行)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治理和规范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