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工作的通知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四政办发〔2012〕4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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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5-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工作的通知
四政办发〔2012〕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2012年5月13日至21日,是第21个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今年宣传的主题是:倡导低碳绿色生活,推进城镇节水减排。为扎实有效开展好我市“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工作,根据住建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2〕22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节水宣传教育工作。我市是全国资源型重度缺水城市之一,水资源短缺在不同程度上制约了我市经济的发展,因此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水资源节约和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社会公众的节水意识,积极组织开展好节水宣传活动。
二、精心组织,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宣传周活动顺利有效进行。各地、各部门要根据住建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2〕229号)精神,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切实做好今年城市节水宣传周工作。各新闻单位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介搞好宣传活动。各用水单位在积极参与节水管理部门组织的社会宣传活动的同时,要利用标语、条幅、板报、画廊、网络等形式搞好内部宣传活动。
三、强化用水、节水管理,切实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各级节水管理部门,要利用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活动的有利契机,在认真组织开展好节水宣传活动的同时,要加大节水管理力度,强化用水、节水监督检查,对严重浪费用水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曝光并依法处罚。
附件:2012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宣传口号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日
附件:
2012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宣传口号
1.倡导低碳绿色生活,推进城镇节水减排
2.加强节水减排,促进科学发展
3.推进节水减排,保障饮水安全
4.建设节水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5.加强用水过程管理,推动城镇节水减排
6.推广污水再生利用,节水治污齐头并举
7.加强雨水综合利用,提高城市防涝能力
8.减少漏失,杜绝浪费,建设节水型城市
9.城市节水,需要你我
10.珍惜水、保护水,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11.节水重在一点一滴,推广使用节水器具
12.低碳生活,从节约每一滴水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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