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化市市区暖房子暨旧小区危违建筑拆除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化市市区暖房子暨旧小区危违建筑拆除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通化市人民政府 | 文号:政明电 【 2010 】 17号 |
|---|---|
| 颁布日期:2010-06-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化市市区暖房子暨旧小区危违建筑拆除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明电【2010】17号
东昌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通化市市区暖房子暨旧小区危违建筑拆除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O一O年六月七日
通化市市区暖房子暨旧小区
危违建筑拆除工作方案
为了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提升城市品位,结合暖房子暨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市政府决定在市区开展“齐心整治、美化家园”活动,重点拆除居民区内影响市容市貌和消防通道的危违建筑及仓房,动员社会力量实施硬化、绿化工程。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创建整洁、卫生、和谐通化,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市政府决定成立通化市市区暖房子暨旧小区危违建筑拆除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褚民华副市长
副组长:房维志市政府副秘书长
高海泉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田文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赵正军东昌区区长
汪润民市公用局局长
刚振涛市城建局局长
张义市工商局局长
刘洋市规划局局长
徐孝君市爱卫办主任
邢本信市政府办副主任
王云鹏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明伟市城建局副局长
李辉市规划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高海泉(兼)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阶段(完成时间:6月15日前)。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手段,广泛宣传拆除危违建筑和仓房的意义和重要性,在全市营造“齐心整治,美化家园”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文明办。
(二)摸底调查阶段(完成时间:6月15日前)。对小区内影响消防通道和市容市貌的危违建筑及仓房进行摸底调查,分类登记上报。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积极配合拆除工作。责任单位:东昌区政府牵头,市公用局、工商局、市消防支队配合。
(三)规划设计阶段(完成时间:6月15日前)。结合小区现状,对拟定拆除部位进行平面规划设计。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四)拆除阶段(完成时间:7月15日前)。拆除危违建筑和仓房,清运拆除废弃物及建筑垃圾,平整场地。责任单位:东昌区政府牵头,市规划局、城建局、公安局配合。
(五)硬化、绿化阶段(完成时间:9月15日前)。动员社会力量按规划设计方案,对拆除地段实施硬化、绿化工程。责任单位:市城建局牵头,组织社会力量实施。
(六)检查验收阶段(完成时间:9月20日前)。对工作完成情况检查验收。责任单位:市政府督查室、市爱卫办。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拆除危违建筑是暖房子暨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工作,是为百姓创造一个宜居的生活环境及广大群众热切期盼的重要工程。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确保顺利完成此项工作。
(二)认真落实,密切配合。这项工作时间短,任务重,各责任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周密部署,密切配合,认真落实。要善于研究解决各种问题,人性化开展工作。要自加压力,敢打硬仗,超常规、创造性地完成任务。
(三)全面动员,齐心整治。为创造整洁、卫生、和谐通化,责任部门要充分组织发动社会各界的力量,街道、社区要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要通过工作实效说服群众,教育群众,使群众积极参与整治、配合整治。
(四)加强监督,广泛宣传。市政府督查室和各新闻单位要密切跟踪,广泛宣传,对行动积极、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对态度不积极、行动迟缓、相互推诿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曝光批评。
附件:拆除仓房小区名单
附件:
拆除仓房小区名单
1.前进社区16000平方米
2.富祥社区13000平方米
3.幸福社区12000平方米
4.新开社区8000平方米
5.红星西区7500平方米
6.白酒厂小区7500平方米
7.胜利社区7000平方米
8.五月花小区5000平方米(待动迁)
9.职工新村4000平方米
10.清真社区3500平方米
11.旧货市场3500平方米
12.富通社区2000平方米
13.佟江小区2000平方米
14.市政府后院家属区2000平方米
15.市委后山家属区2000平方米
16.柳条沟政府家属楼2000平方米
合计:9.9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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