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边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组建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11-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边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组建方案的通知

延州政办发〔2014〕2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延边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组建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25日

延边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组建方案

为深化我州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动农村产权流转,根据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精神,特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加快推进我州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目的,以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体系为主要内容,以推动农村资产资本化、实现农村资源市场化为主要手段,促进农村生产要素加速流动和优化配置,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统筹城乡发展,节约、集约利用农村资源的原则。

3.坚持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原则。

4.坚持严格保护耕地资源的原则。

5.坚持依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原则。

6.坚持市场运作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的原则。

7.坚持整合资源、综合利用的原则。

(三)主要目标。

通过搭建一个交易品种齐全、组织架构清晰、管理制度规范、交易模式先进、技术信息联动、交易风险可控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达到农村资产资本化、农村资源市场化、农民增收多元化的目标,着力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

二、组建思路

(一)机构设置。

延边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简称为“延边农交中心”)是经州人民政府批准后依法设立并履行相关职责的事业单位法人,依法为农村各类产权流转交易提供场所设施、信息发布、组织交易、交易鉴证等服务。延边农交中心办公地点设在州暨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由州、延吉市农业、林业等部门抽调业务人员组成,如人员不足,通过申请公益性岗位解决。

(二)业务范围。

延边农交中心的业务范围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四荒地”使用权、农村林地使用权、林权及林产品、农业类知识产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的流转交易;农村产权其他项目交易等。

(三)运行模式。

延边农交中心由政府专门部门进行监管,构建州、县(市)、乡镇三级流转交易平台体系,实行“六统一”的管理模式。

1.成立延边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延边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行为实施监督管理和指导,及时将相关法规、政策传达给各级交易平台,反馈各级交易平台对相关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2.构建州、县(市)、乡镇三级交易平台体系。州、县(市)、乡镇三级交易平台由延边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统一监督指导,相互间不构成行政隶属关系,原有的机构性质、人员身份等属性不发生改变。县(市)、乡镇级交易平台加挂延边农交中心的牌子,作为州级延边农交中心的分支机构。各级平台的具体职责如下:

(1)州级交易平台。州级交易平台以州及延吉市农业、林业等为主要单位,将各自管理职能范围内的农村产权统一整合到一个交易平台中积极推进延边农交中心的建设,其主要职责是:在延边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制定统一的交易规则、统一的鉴证程序、统一的服务标准;建设统一的信息平台并进行产权交易。其内设机构主要包括业务部(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农业类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流转服务等)、信息部(负责交易信息的收集、发布及网站建设)等。

(2)县(市)级交易平台(除延吉外)。县(市)已经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的以此平台为基础,联合林业等相关部门组建延边农交中心分支机构;还没有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的县(市),依托县(市)农村经济管理站,成立延边农交中心分支机构。县(市)级交易平台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收集与报送产权交易信息及在延边农交中心的指导下开展产权交易活动。

(3)乡镇级交易平台。乡镇级交易平台以现有的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为基础,联合林业等相关部门搭建,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农村产权交易信息的收集、报送,并在延边农交中心的指导下开展产权交易活动。今后,随着农村产权交易业务量的增加,可将交易平台延伸至行政村一级。

3.实行“六统一”的管理模式。州、县(市)、乡镇三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在延边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监督指导下实行“六统一”的管理模式,即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交易鉴证、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交易监管、统一信息平台、统一诚信建设。通过“六统一”管理模式,逐步形成税费一致、信息共享、交易统一的延边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体系。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延边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州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州农委、财政、国土、住建、林业、水利、版权、工商、金融办等相关部门领导组成。延边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组建工作进行领导、协调、推进,就重大事项进行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农委。

(二)健全配套政策。

为推动相关业务的顺利开展,完善制度建设,州农委、州林管局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督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行为进场并尽快制定出台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农村产权进场交易制度;延边农交中心按照农村产权交易的运行要求和业务发展需要制定交易规则、工作流程等。

(三)搭建信息网络平台。

尽快构建统一的延边农交中心信息交流网络体系,搭建农村产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包括网站、LED大屏幕等),州、县(市)、乡镇系统中的每级机构在网络中根据其自身的不同作用和功能被赋予不同的权限,共同在网络平台上完成信息传递、文件审核、项目挂牌、打印确认书、支付保证金及价款等一系列工作。通过整合资源信息网络,逐步实现延边农交中心信息平台与各县(市)、乡镇农业系统网站、相关部门的信息网络互联互通,实现三级网络信息有效传递,在较大范围和较深层次上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四、工作步骤

2014年11月底前,征求部门意见,拟定、下发组建方案。

2014年12月,正式挂牌成立。

延伸阅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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