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房地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常政办发〔2015〕165号
颁布日期:2015-11-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房地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碧溪新区(街道办事处),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南街道办事处),服装城,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虞山林场),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经研究,现将市住建局制订的《关于建立房地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12日

关于建立房地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方案

为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房地产行业稳定,及时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问题,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努力改善人民群众居住环境,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房地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分析研究全市房地产市场发展形势,披露信息,协调应对措施;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解决房地产项目建设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充分实现信息的共享和交流,相互沟通,共同探索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有效措施;加强对全市房地产市场调研分析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开发经营行为;依法妥善解决房地产领域突发事件,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职责分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管理工作;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房地产交易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开发经营行为。负责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企业的管理,房地产开发项目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协调落实建筑工程质量、绿化、市政设施、燃气验收手续办理。

市规划局: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管理工作;协调落实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商品房屋、社区管理用房、物业服务用房、教育资源布局及车库、车位、环卫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审批、规划核实手续办理;受理并协调解决房地产开发项目涉及的规划问题。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制定房地产开发用地年度供应计划;组织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报批和供应工作;组织开展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市场监管及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查处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全市商品房涉房收费的监管工作,规范商品房价格行为。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价格及涉房收费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受理并协调解决房地产市场中违法违规收费及未明码标价、存在销售价格欺诈等举报投诉。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商品房销售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对房地产户外广告的规范登记,依法查处广告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实施监督监察,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市财政局:负责研究拟定支持房地产业发展相关财政政策。

市金融办:负责指导、监督各金融机构贯彻落实房地产信贷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合理贷款需求,通报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还贷、向小额贷款公司高息借贷等情况。

市法制办:负责对涉及房地产行业发展、市场监管的重大决策事项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河道及涉水岸线、防汛、供水、排水、市政雨水和排污设施管理工作,协调落实房地产开发项目河道及涉水岸线、供水、排污、市政雨水和防汛设施审批验收工作。

市民防局: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协调落实房地产开发项目人防工程建设设防审批、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办理,依法查处侵占、擅自使用人防工程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市城管局: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环卫设施设备和停车设施的验收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对全市房地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侦查调查,依法处理房地产市场发生的治安案件。协调落实房地产开发项目技防设施审批验收办理。

市消防大队: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消防工程备案抽查工作,协助房地产开发项目办理消防设计和验收备案手续,依法查处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

市统计局:负责全市房地产统计及市场监测工作,定期公布市场统计及监测数据。

市环保局: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及验收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气象灾害风险的审批及验收工作。

市地名办: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地名审批和管理工作。

市邮政局: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邮政信报箱建设的审批验收办理。

市电信局、中国移动江苏常熟分公司、中国联通常熟公司: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电话通讯设施设备建设的安装及验收工作。

市委宣传部:协调落实市级新闻媒体曝光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并暂停推送失信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广告。

市法院:依法指导房地产问题项目的处置工作。

市信访局: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来信来访的登记、受理、交办、督办。协调责任主体按信访规范处理化解此类信访事项。

市综治(维稳)办:负责房地产领域重大不稳定因素的预警和研判,并协调、指导群体性事件的处置。

市供电公司:协调落实房地产开发项目供电设施设备建设的审批验收办理。

江苏有线常熟分公司: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有线电视通讯设施设备建设的安装及验收工作。

属地政府(含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依法妥善解决辖区范围内房地产领域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做好房地产问题项目的处置工作,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工作制度

(一)房地产工作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临时召集。主要任务是:通报全市房地产业主要指标运行情况,研究房地产市场调控阶段性工作重点;整理汇总需提交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的有关事项,落实联席会议决定、决议;加强对全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二)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应形成会议纪要,由房地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审签后印发执行。

(三)各成员单位要按职责分工,认真参加联席会议,积极落实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协调处理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加强沟通,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四、工作机构

房地产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由市住建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定期对我市房地产工作进行调研,及时通报全市房地产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组织拟订房地产工作规划、计划并提交房地产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审定;承担联席会议会务和成员单位日常联络工作;协调督促有关单位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承担房地产工作联席会议交办的工作。

常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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